零星固定資產購置費

零星固定資產購置費是指國營企業為了挖掘內部潛力所需添置的設備配件、附屬檔案等固定資產所發生的費用。這類支出由於金額數量不大,一般又需與原有設備一起才能發生功能,所以不列入基本建設的管理。1958年以前該項費用由國家預算撥款,1958—1962年,由國營企業從利潤留成中解決,1962—1967年期間,除商業部門外,改由國家預算撥款,從1967年起又改由企業更新改造資金中列支,國家預算不再撥款。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零星固定資產購置費
  • 外文名:Sporadic fixed assets purchase expense
  • 出處:零星固定資產購置費
  • 內容:零星土建工程等的費用
零星固定資產購置費的內容
零星固定資產購置費包括外購和自製設備以及零星土建工程等的費用,如購置儀器儀表、計算機、自製小型機器設備、修建費用不大的簡易房屋和小型建築物等。零星固定資產購置的單項價值不能超過規定的限額,否則由基建投資解決。
在1967年以前,零星固定資產購置費屬於“四項費用”的一項,所需資金由國家預算撥款。1967年起,改由企業的更新改造資金開支。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