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陽梅峰水庫

雲陽梅峰水庫

雲陽梅峰水庫坐落於重慶市雲陽縣,雲陽梅峰水利工程是以城市供水、農業灌溉為主,兼有農村人飲、發電等綜合利用功能的中型水利工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雲陽梅峰水庫
  • 坐落於:重慶市雲陽縣
  • 水庫壩高:81.2m
  • 蓄水:1053m3
  • 渠道總長:48.79km
建築構造,項目歷史,建設進展,項目問題,地圖信息,

建築構造

水庫壩高81.2m,蓄水1053m3,渠道總長48.79km,集雨面積46.4km2,其中借水工程24.8km2。工程實施後,將新增灌溉面積32395畝,改善灌溉面積22350畝,解決雲陽新縣城24萬人的生活用水和灌區內場鎮、農村的人畜飲水問題。其附屬工程青龍咀(壩後跌水)電站裝機容量為3×1250KW,年發電量1313萬KW.h;余水電站為季節性發電,電站裝機容量為2×3600KW,年發電量1088萬KW.h。梅峰水利工程概算總投資為37540.49萬元,計畫分二期實施,其中一期工程總投資20884.80萬元,二期工程總投資16655.69萬元。

項目歷史

梅峰水利工程由雲陽縣水利局於2002年開始可研工作,2004年6月下達了《關於雲陽縣梅峰水利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覆》;2005年確定業主單位為雲陽水利水電實業開發有限公司;2006年1月開展梅峰水利工程的初設工作,2007年6月,市發改委和市水利局以《關於雲陽縣梅峰水利工程初步設計報告的批覆》同意建設梅峰水利工程,整個工程的前期工作基本結束。
目前,雲陽水利水電實業開發有限公司已著手開展技施設計工作,工程建設實施方案及城市供水企業移交方案已按要求制定,即將報領導小組審定。移民、征地工作已完成淹沒及占地實物調查,土地調規報告的圖件已出待審,縣水利局代縣政府擬定了封庫通告。按照縣委、政府提出的年內開工目標要求,初步定於2007年11月底完成建設用地預審工作,12月中旬工程正式動工,進場開展“四通一平”建設。梅峰水利工程按初設批覆一期工程工期為41個月,開工後一期工程將於2011年5月完工並同時向雲陽新縣城供水。

建設進展

一期工程含梅峰水庫大壩一期工程、青龍咀(壩後跌水)電站一期工程、青龍咀渠首取水樞紐、灌區一期工程(含總乾渠工程、雙江乾渠工程)、余水電站工程和供水廠一期工程,一期工程完工後,供水廠一期日供水能力達到4萬噸,可向新縣城供水,能滿足建成時雲陽新縣城水量需要。青龍咀(壩後跌水)電站第一台1250KW機組可同時發電。

項目問題

梅峰水利工程項目目前存在的問題主要是資金籌集問題。按照水利工程項目建設要求,在開展招標設計、技施設計工作之前,應保證有足夠的資金到位,有切實可行的資金籌集方案。為落實項目籌資方案,10月18日,市水利局召集市水投集團、雲陽縣水利局、雲陽水利水電實業開發有限公司主要負責人就雲陽縣梅峰水利工程建設資金籌集召開專題會。會上,市水利局、市水投集團提出了梅峰水利工程建設資金籌集方面存在的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
(一)土地儲備協定至今未簽訂
通過土地儲備途徑籌集水利工程建設資金是市政府賦予給市水利投資集團的職能,雲陽縣的土地儲備是籌集梅峰水利工程建設資金的主要來源之一。縣委、政府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已多次與市水利局、市水投集團就雲陽梅峰水利工程涉及的土地儲備工作進行協商,並達成一致意見,但在協定形成過程中,因發生多次修改,又協商達成補充協定,兩個協定的協商及簽訂程式較多,至今一直未完成該協定簽訂。
(二)土地儲備徵用、拆遷經費未落實
雲陽縣採用的土地儲備模式簡稱“借殼模式”,即以市水投集團土地儲備公司名義儲備,雲陽縣作為實施主體負責征、轉、用及招、拍、掛。土地儲備地塊落實後,需要進行徵用、拆遷後才能有效出讓(不考慮整治)及增值變現。梅峰水利工程土地儲備1520畝計畫分三期徵用、拆遷、出讓,每期500畝,約需先期投入徵用、拆遷資金4000萬元(不含按政策規定應予減、免、緩部分)。這部分投資應由實施主體即雲陽縣負責解決。
(三)梅峰水利工程建設與土地儲備變現時間不同步
梅峰水利工程計畫2007年底開工建設,土地儲備按現有儲備土地現狀,約需3—5年後才能增值變現,變現時間與建設時間不能完全同步。按照國家開發銀行要求,工程建設資金的使用必須按照資金籌集比例撥付,根據市水投集團投資計畫,梅峰水利工程在國家開發銀行的市級財政性貸款為14010萬元(無償使用),有償貸款為8100萬元,下差資金由雲陽縣自籌。工程總投資為37540.49萬元,雲陽縣自籌為15430.49萬元,自籌比例為41%(市級以上59%),計畫通過土地地儲備籌集11530萬元,自來水資產整合貸款3900萬元。工程開工後,國家開發銀行對工程的撥款只按進度的59%支付。市水利局要求雲陽縣必須要對土地儲備不能變現的3—5年建設期間的資金來源提出切實可行的方案後,才能同意開工建設。
四、請求解決的問題及建議
(一)儘快簽訂土地儲備協定
市水投集團是市級重點水利工程的出資人,縣政府管理縣級水利國有資產,不論是土地儲備,還是城市供水資產都是國有資產,現雙方已就大的原則問題達成一致意見,應儘快簽訂協定,不必對協定條款措詞作過多、過細的磋商修改。為加快工作進度,保證項目不被調整及項目資金的爭取,建議下一步按市水投集團確認並已經簽字的協定內容先予簽訂土地儲備協定,補充協定則在具體實施過程中根據情況再另行協商簽訂。
(二)儘快實施城市供水企業統一管理,完成資產移交
雲陽新城供水資產移交整合後,尚有7500萬元淨資產,可以考慮通過資產抵押貸款方式籌集資金3000萬元,解決部份因土地儲備地塊變現滯後造成的資金問題。並通過儲備土地增值變現後的資金償還。現移交方案已經制定,建議分步實施,先將縣建委管理的市政水務公司移交到縣水利局管理,然後由縣水利局將所屬城市供水企業移交給雲陽水利水電實業開發有限公司,以保證供水企業的平穩過渡,所有供水資產作為縣級股份進入雲陽水利水電實業開發有限公司,並在12月底前完成上述工作。
(三)多渠道籌資解決工程資金缺口問題
根據未來新城居民飲用水需要,梅峰水利工程可考慮先開工建設一期,二期緩建。按照國家開發銀行要求,一期工程雲陽縣需要配套的資金為8200萬元,城市供水資產抵押貸款3000萬元後,仍有5200萬元的差口。因土地儲備變現時間滯後、工程建設時間超前,建議採取多渠道解決工程資金缺口問題。一是梅峰水利工程主要解決新城居民的飲水問題,作為移民縣城,積極爭取移民資金投入解決縣級配套資金問題;二是可採用“秀山模式”,由縣財政出面貸款5200萬元,解決梅峰水利工程一期建設中縣級配套資金問題,如銀行要求提供擔保,可商請市水投集團擔保,用儲備土地增值變現資金償還;三是由工程業主單位雲陽水利水電實業開發有限公司在雲陽縣委、縣政府的支持下,多途徑貸款融資,解決工程資金問題。

地圖信息

地址:103省道東5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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