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門兩病

禪宗公案名。又作雲門光不透脫。本則公案記述雲門宗之祖雲門文偃禪師垂示大眾,謂欲得自在之境地,必須除去存於法身之二種病。從容錄第十一則(大四八·二三四上):‘雲門大師云:“光不透脫有兩般病,一切處不明,面前有物是一;透得一切法空,隱隱地似有個物相似,亦是光不透脫。又法身亦有兩般病,得到法身,為法執不忘,己見猶存,墮在法身邊是一;直饒透得,放過即不可,子細點檢將來,有甚么氣息亦是病。”’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雲門兩病
  • 說明:禪宗公案名
  • 出處:《 佛學大詞典 》
  • 又作:雲門光不透脫
【 雲門兩病 】 《 佛學大詞典 》
上引之中,‘光不透脫’系謂凡夫被無明覆蓋而虛妄迷執,猶如光線被遮擋,無法自然透射;‘法身’即指清淨法身,亦為‘真空無相’之法身本體。法身又分未法身、到法身。尚未證得法身之前,稱為未法身、未到底;若已悟得法身,則稱到法身、已到底。雲門於此公案中指出未法身、到法身各有二種病。未法身之病:(一)此階段因有微細之煩惱,故無法迅速到達法身。(二)即使到達,亦非真正之‘真空無相’。到法身之病:(一)執著於法身底而不自由。(二)即使能由法身底跳出,亦不能飛轉得無拘無束。故欲自由自在地往還而無心,唯有根本拔除未法身、到法身之病。[雲門匡真禪師廣錄卷中、聯燈會要卷二十四雲門文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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