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省2015年立法協調會

2015年12月30日上午,省人大法制委、常委會法工委和省政府法制辦在省政府召開2015年立法協調會,通報省人大常委會和省政府2015年立法工作計畫完成情況;協調省政府2016年立法工作計畫草案以及立法工作的其他事項。

省政府法制辦主任張憲偉主持會議,鄭維川、楊祖龍、楊潤新、吳俊明、趙祖瑩、向明、馬春文等兩委領導和法制辦副主任黃旻、楊宏敏、馬忠華參加了會議,兩委和法制辦相關處室負責人列席了會議。
張憲偉首先通報了省政府2015年立法工作計畫完成情況。今年,法制辦認真做好與省人大及其常委會各委員會的溝通協調,尊重人大及其常委會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導地位,服務全省工作大局,著力改善民生,針對改革相關制度開展調查研究,實現立法與改革決策統一和銜接,進一步完善立法工作機制,努力提高立法質量。下一步,在編制省政府2016年立法工作計畫時要堅持科學編制,與省人大常委會立法工作計畫相銜接,加強立項論證,做到有所為有所不為,張弛有度,進退有餘;不斷完善政府立法機制,推進政府立法精細化;充分發揮多方合力,把公正、公平、公開原則貫穿立法全過程,進一步提高法規草案質量。
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員、法工委主任楊潤新在通報省人大常委會今年立法工作完成情況時強調,法制委、法工委和法制辦在立法工作中目標一致、相互協調、榮辱與共。今後,在法規項目的立項上要繼續加強溝通協調,增進共識。省人大常委會2015年的立法工作計畫貫徹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落實省人大常委會提出“控制數量、提高質量”的要求,總體來說立法工作計畫完成情況較好。他總結今年立法工作中的幾點體會,一是重質量,不是看數量多少,而是讓制定出來的法規“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二是重機制,制定了法規立項辦法、立法評估辦法和法規清理辦法,保證地方立法各個環節規範化、制度化、精細化;三是重基礎,對法規草案的研究做實做足,減少照抄照搬,力求內容實用,文字準確,提高法規的精細化程度;四是重協調,加強兩委與法制辦、一審與二審、立法機關與社會公眾之間的溝通協調。同時他也指出工作中存在問題研究不夠深入、立項審查把關不夠嚴、溝通協調不夠到位等不足,需要在新的一年工作中加以改進和完善。同時針對明年立法項目安排,以及如何處理省人大常委會為設區的市制定的地方性法規的修訂,規章罰款限額規定的修訂,與法制辦交換了意見。
法制委主任委員鄭維川指出,法制委、法工委和法制辦一年一次的立法協調會效果很好,能夠相互溝通過去、協調來年。總結今年的立法工作,有五種情況在明年的工作中要注意:一是依法賦予設區的市和自治州地方立法權後,法制辦要關注州市立法和政府規章的制定工作;二是省人大常委會為設區的市已經制定的法規的修訂,要區分不同情況對待,今後,地方提出需要新制定而又是法定範圍立項的,由各地自己制定;三是下一步要準備起草的法規項目,要更深度介入,避免內容空洞,不適用;四是繼續審議的法規草案,要注意處理好事權問題;五是可立可不立,表面金光閃亮,無實質內容的項目,能不立就不立,能做規章就制定規章。
最後,三方達成共識,一致認為要繼續堅持法制委、法工委和法制辦三方立法溝通協調機制,不斷加強溝通,共同深化合作、謀劃未來,為雲南省的立法工作作出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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