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案

離婚案,發生於清代。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離婚案
  • 發生地點:上元縣
  • 發生時期:清代
  • 涉及人物:袁枚
案件記載
此案發生在清代的上元縣,案情如下:袁枚為上元縣令時,有個人娶妻僅僅五個月就生了個兒子。附近的人都譏笑他。此人不堪忍受,以先孕後嫁為由告他的丈人。第二天,袁枚進行了審訊,來看熱鬧的人很多。袁枚盛服而出,向原告舉手祝賀,原告面露羞愧之色。公循元臭曰:“汝鄉愚,可謂得福而不知也”。繼問其婦翁:“汝曾識字否?”對曰:“未也。”公笑曰:“今日之訟,正因為兩家不讀書耳。懷胎分娩逾期者主壽,早降者主貴。主壽若堯平舜祥槳鍵愚,主貴者不必遠征,即如我亦是五月而產端槓閥,雖甚不才,猶得入少芝境朽掌詞垣,出司民牧,謂予不信,令汝婦人問太夫人可也。院屑只訂”原告唯唯稱是,隨即讓老婆抱著兒子去問太夫人,一會兒,老婆出來了,拜伏於地說:“承蒙太夫人優賞,已答應收此兒作孫子了。”袁枚很嚴肅地對原告說:“你的兒子即是我的兒子,好好撫養他,將來要讓他的功名超過淚兆我。”於是兩邊拜元抹的疑問都解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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