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辯(一)

《雜辯(一)》是汪康年所著作品,出自於《汪康年卷(中國近代思想家文庫)》。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雜辯(一)
  • 作者:汪康年
  • 作品出處:汪康年卷(中國近代思想家文庫)
  • 創作年代:近代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向來電報及招商、輪船兩局,皆歸北洋大臣節制,已不可解,而如漠河金礦在黑龍江,而利權亦歸北洋大臣,此尤極不可解。良由中央政府無統治之能力,而新事日起,悉由疆臣奏請。權之所屬,以勢為斷,勢大力厚者,雖非所轄治,亦可得之;反是,則雖本省之利,亦坐視為人攘取,無怪外人謂吾國各省如各國也。
報載,有閩人繆某稟寧藩,謂其父於發逆亂時,埋巨金,後又為賊迫令移置,即在今善後局屋下。亂後,其父曾稟官掘視,未得,今請以千金押於官,許髮屋覓之,得則分若干於官,不得,則以所押千金,為修屋之用云云。已而樊藩司批駁之,其辭甚多,中有謂發逆未至,豈不能運回閩而埋諸地下之理。按:批中他語故勿論,此語則甚可笑。彼時兵亂,能運此重金乎?陸行、海行,皆有路可通乎?即使付匯,能匯此巨款乎?吾國官場中,於此等事,輒隨意下筆,以為彼必不能駁我也。故可笑處,觸目皆是。又,此事若以為妄,或以從之為非體,則斥之可矣。然後竟治以遞解回籍,不知據何律治之也。

作者簡介

汪康年,出身於從顯赫走向衰敗的家族,出生於戰亂動盪的年代。伴隨著家族衰敗、朝廷衰敗、國家衰敗,汪康年一生都在為興家、為救朝廷、為振興國家而奮爭。在他努力為自己出人頭地的同時,也為實現政治改革而呼喊、而奔走,甚至準備為此而“動粗”。但汪康年在近代更重要的身份是報人。在他51年生命里,整整26個年頭是在辦報,除《時務報》外,還有《昌言報》、《時務日報》(《中外日報》)、《京報》、《芻言報》等,而且都享譽於言論界。不僅其言論在當時很有影響,他對報業的許多創新和改革,也是對中國近代新聞事業的重大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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