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居

雜居,漢語辭彙。

拼音:zá jū

釋義:[two or more nationalities live together] 指若干民族在一個地區居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雜居
  • 拼音:zá jū
  • 示例:滿漢雜居
  • 詳細解釋:謂交錯配合而居
拼音,引證詳解,

拼音

zá jū

引證詳解

1、謂交錯配合而居。
·繫辭下》:“八卦以象告,爻彖以情言,剛柔雜居,而吉凶可見矣。” 孔穎達 疏:“剛柔二爻相雜而居。”
2、混雜而處。
①《禮記·禮運》:“以衰裳入朝,與家僕雜居齊齒,非禮也。” 孫希旦 集解:“大夫強則陪臣尊,故朝廷之臣與之相雜而處,而齊同齒列也。”
②唐 元稹 《蛒蜂》詩之三:“蘭蕙本同畹,蜂虵亦雜居。”
③《東周列國志》第七回:“吾預使勇士充作徒役,雜居左右,主公不疑。俟其睡熟刺之,一夫之力耳。”
④清 蒲松齡 《聊齋志異·呂無病》:“卿意良佳。然仆輩雜居,實所不便,容旋里後,當輿聘之。”
⑤清《睢州志·浮香閣軼聞絕句·袁楚雄(袁可立孫)》:“焚掠之餘,虎豹蛇蟲雜居之。”
3、特指兩個或兩個以上民族聚居在一處。
①《後漢書·南蠻傳》:“後頗徙中國罪人,使雜居其間,乃稍知言語,漸見禮化。”
②《新唐書·沙陀傳》:“始,突厥東西部分治烏孫故地,與處月、處蜜雜居。”
③清 趙翼《甌北詩話·杜少陵詩》:“儋州則又結茅與 黎人雜居,亦隨地營宅。”
④范文瀾 蔡美彪 等《中國通史》第二編第三章第五節:“ 漢武帝 開 河西 四郡, 羌 人欣慕 漢 文化,陸續內附,與 漢 人雜居 涼州 各郡縣。”
⑤《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凡各民族雜居的地方及各民族自治區內,各民族在當地政權機關中均應有相當名額的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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