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體決策原則

集體決策原則

集體決策原則是指充分發揮決策集團乃至廣大民眾智慧和力量進行科學決策的原則。集體決策的體制和方式是相對於個人決策而言的。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集體決策原則
  • 外文名:Collective decision principle
  • 拼音:Jí tǐ jué cè yuán zé
  • 隸屬:數理科學
  • 學科:運籌學
  • 歸屬:決策原則
要求,特點,比較,套用,

要求

要使集體決策真正發揮優勢,則必須有高素質的集體決策成員和完善的決策體制。集體決策原則要求如下:
  1. 增強集體決策參與者的使命感和責任感;
  2. 營造真正的而不是形式上的民主決策氣氛,特別要防止和克服“一言堂”式的家長作風;
  3. 要有合適的集體決策形式和合理的程式。

特點

  1. 排除個人專斷行為,發揮群體決策優勢,以保證決策的科學性和可行性;
  2. 在決策集體中,每個成員都有同等發言權和表決權;
  3. 這種決策方式主要適用於某些具有全局性、戰略性、長遠性意義的決策;
  4. 集體決策如果運用不當,則可能出現議而不決、互相推諉、無人負責、坐失良機的結果。

比較

領導決策原則是指領導決策過程固有的客觀規律的反映和概括,是領導決策工作中必須遵循的準則。領導決策原則是領導決策指導思想的反映,也是領導決策實踐經驗的概括。領導決策原則主要包括集體決策原則、分層決策原則、客觀性決策原則、多標準決策原則、排斥性決策原則、相對性決策原則、開放性決策原則、完整性決策原則。其中,集體決策原則和分層決策原則地比較如下。
集體決策原則是現代領導決策的複雜性和艱巨性已非少數人所能勝任,這就要求領導者在重大決策上,都要從善如流,充分發揚民主,認真聽取各方專家人士的意見,集體討論,共同作出決定。集體決策有利於全面分析問題,貫徹決策科學化、民主化原則。
分層決策原則是在重大決策時,需把龐大的決策目標分解為若干項具體子目標,然後針對子目標分別採取相應的對策。這就提出分層決策原則,即某一系統內部不同部門層次的領導者對於決策應分別承擔一定的責任。依據這一原則,上級領導不應該過多地參與由下級負責的決策,下級機構的領導者也不應把自己的決策職責無原則地推給上級。分層決策有利於增強各級領導的責任心,防止決策中的相互推諉,同時可以迫使下屬各部門獨立作出決策,培養他們的獨立工作能力和創新精神。

套用

集體決策原則,是指採用行政領導集體的決策方法和發揮諮詢參謀機構在決策中的作用。這是行政決策成功的保證。 現代決策,已經不是決策者個人能夠勝任的。現代社會是紛繁複雜的巨大系統,整個社會的各方面縱橫交織,相互聯繫,彼此制約,形成牽一髮而動全身的局面。決策中哪怕有微小的失誤,也會引起連鎖反應。在複雜多變的巨大社會工程面前,任何一個行政領導者個人的知識和經驗都是有限的,單憑個人決策,成功的可能性大大縮小,因此遵循集體決策原則進行決策,可以更好地實現決策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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