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魯王朝

雅魯王朝是傣族在勐卯建立的第三個統一政權。按照傣文史籍記載,該王朝開始於公元954年,傣歷1048年,五代十國的後周顯德元年,大理段思聰明德二年,結束於公元1330年,傣歷1424年,元至順元年,歷時376年。 (一)傣文史籍的記載 《勐果占璧史》載(摘要),傣歷1044年(公元950年),果占璧王國混等王朝的混賴王去世,國內無主。勐興威曼賀獨村的島列、島罕兄弟,成為整個傣族地區眾望所歸的陶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雅魯王朝
  • 開始:公元954年
  • 結束:1330年
  • 歷時:376年
簡介,分配地,歷史變遷,首領分類,

簡介

(公元954~1330年,傣歷1048~1424年)
雅魯王朝是傣族在勐卯建立的第三個統一政權。按照傣文史籍記載,該王朝開始於公元954年,傣歷1048年,五代十國的後周顯德元年,大理段思聰明德二年,結束於公元1330年,傣歷1424年,元至順元年,歷時376年。 (一)傣文史籍的記載 《勐果占璧史》載(摘要),傣歷1044年(公元950年),果占璧王國混等王朝的混賴王去世,國內無主。勐興威曼賀獨村的島列、島罕兄弟,成為整個傣族地區眾望所歸的陶勐。傣歷1047年(公元953年),陶勐兄弟帶領一些人到勐熙勐翰拜見召法弄因勐,請求派果占璧始祖混魯的子孫出來管理傣族地方。召法弄因勐決定派出混傣翰家父子等13人。傣歷1048年(公元954年)庚寅7月15日,陶勐兄弟召集所有傣族地區有威望的長者協商認為,傣家不能沒有官,只有混魯這家“召種”、“混種”才能管理好傣家的大事,於是將迎來的13位魯賴子孫分配到各地管理地方。

分配地

①混島敖去勐乃、景棟、景罕、莫邁;②混島靖罕去雍會、弄滿、薩通(沙統)、勐拜賀;③混島昂侖去勐卯、勐宛、勐臘、勐底、遮放、勐煥、勐克;④混巴武騰去勐定、耿馬、勐相;⑤混島陸勒去勐亨、勐養、勐卡、達雅;⑥混罕蚌法去允色、戛里;⑦混相蒙法去勐恆、蓋南、納班;⑧混罕憲法(傣翰之子)去景老、勐艮、曼莫、勐養、勐廣、準果;⑨混巴思龍(傣翰之孫)去順賽、勐弄,後調至勐居、勐板;⑩混相埃溫(傣翰之子)去勐約、勐枝、勐坦、勐里、勐牙、勐莽戛、莽果、勐博、勐本、勐龍;⑾混島韻(傣翰之子)去勐若、勐達、勐莫、勐回、勐英;⑿混傣翰建立“允線遮”(十萬之城)城坐鎮,自稱為召弄(大王),以統管所有分封出去的王子,並收回錫箔、勐東、勐克、來卡、勐丙、勐弄、勐梳、勐章、曼晃、曼冷、景冷、勐半等地,直接管理。(按:召傣翰之四子混罕信,未見封授。)

歷史變遷

傣歷1160年(公元1066年),召弄傣翰去世,在勐英的其孫島法崩(島混韻之子)令其長子混傣蚌回允線遮城繼承“召弄”王位。 書中的《勐卯事跡》一章記述,傣歷1049年(公元955年),混島雅魯自勐興威經過勐當,回到家鄉勐卯為王。雅魯去世,其子混頓賀繼承王位,稱為召法弄宏勐,意為宏勐大王。宏勐王有一子一女。子混果琅繼承王位,朗佐曼臘於傣歷1150年(公元1056年)嫁給自中國求迎佛牙回國的緬甸蒲甘王洛拉塔(阿奴律陀)為王妃。傣歷1270年(公元1176年),混果琅王去世,無子嗣,勐卯又進入了無王時代。傣歷1271年(公元1177年)辛酉,眾大臣至允線遮求官,召弄傣蚌派其三子芳罕來為勐卯王。芳罕在南卯江畔建立允外城,坐鎮勐卯。這時,中國吳迪哈皇帝的公主被虎傷害,猛虎逃入勐卯地界,皇帝下詔追捕。傣族百姓捕獲猛虎,芳罕親自將虎送去。皇帝特別嘉獎,給芳罕賜名謬蚌,同時頒給一顆方印和一顆圓印,鼓勵他管理好傣族地方。傣歷1281年(公元1187年)癸酉,遷都於南博北面的棒罕。傣歷1387年(公元1293年),芳罕卒,無子,只有四女。次年,眾大臣擁立二公主朗玉罕良為勐卯王,建都南博,人們即將此城稱之為“允南玉”,即二公主城。傣歷1404年(公元13lO年),朗玉罕良卒,勐卯國再次無主。眾大臣迎立芳罕之子來繼承王位,稱思漢法大王。 《麓川思氏譜牒》載:傣歷1244年(公元1150年),芳罕為勐雪口主,至1364年(公元1270年)卒,其子罕好襲職。罕好遷都元南乙(允南玉),傣歷1321年(公元1227年)卒,其子罕靜法襲職。罕靜法在職12年(公元1239年)卒,無子。四大臣求卜於天,迎立思漢法為王.)王朝的政治制度 要研究雅魯政權的性質,就得首先認識其政權的表現形式。可是史料奇缺,問題難以說清。現試從為數極少的傣文史籍記載中,尋找一些痕跡,作一些粗淺的探索。 王者必貴族傣文史籍記載,曼貨獨的島列、島罕兄弟,雖然是當時傣族地區威望最高,而且早已成為各地區處理各種大事的“陶勐”,但由於他們不是貴族出身,因而還是不得為王,只好到勐熙勐翰迎請白天而降的魯賴貴族的直系子孫,分封到各地為王,其孫混果琅無嗣,也只得去迎請貴族芳罕為王。 長者為大王(共主) 在迎請來的13位貴族中,有召傣翰一家父子5人,其他人家的8人。召傣翰年齡較長,又有四個兒子為王,因而也就自然成為統管各地的“召弄”大王。 世襲享有土地人民所受封的ll位“混島”王都各自世襲享有所分到的土地和人民,都各享有獨立管理自己地區內部事務的權力,但許多重大事務就得聽命於統管的“召弄”大王。不受當地人民歡迎的“混島”,“召弄”大王有權調整其土地和人民。無子嗣的就得請求“召弄”大王另派貴族前來承襲王位,“召弄”大王也可以收回一些土地和人民歸自己直接統轄。 在“召弄”大王和“混島”王之下,還有眾多的小“召”、“混”和頭目。《勐果占璧簡史》在解釋“召弄”大王所居住城鎮名稱時說,自封授了11個“混島”王之後,召傣翰就成了統轄他們的最大的“召”,從而所有傣族地區的眾多大、小“召”、“混”和頭目,都要聽從他的號令。所有大小“召”、“混”都各有自己的城鎮,因而“召弄”大王的中心城鎮命名為“允線遮”,即管理10萬個城鎮的城。 由此可見,在當時的傣族地區,除了“召弄”和“混島”王之外,在其下層還有眾多具有一定獨立性的小“召”、小“混”和頭目,他們正是組成這些“混島”和“召弄”王權的基礎。在傣文史籍的記述中,對那些王國和大國的首領們,前期大都稱為“莽紀”、“莽左”、“召法弄”、“召吳弄”等等,但後期則一般都稱為“貨罕”,同時也出現了“貨相”(皇帝,大都用以稱中國或南詔、大理政權)。對那些小地方的首領們,則一般都稱為小“召”、小“混”,後期又稱小“召幢”,意即“小傘王”。

首領分類

一般都分為三類:一是數量最多而小的基層小“召幢”(小傘王);二是在此基礎上建立的小國“召”;三是在小國基礎上建立的大國“貨罕”或“召弄”(大王)。 雅魯政權的特點,在歷史進程中產生了變化。公元954年,雅魯(昂侖)被封為管理勐卯一帶的“混島”時,總的形勢是:東北方的南詔已經進入衰落時期,重臣幾度篡權,終於被段思平的大理國所替代,但尚無力顧及其西南方;西南的驃國,自被南詔征討後便一落千丈,逐漸向南退卻;緬族自公元8世紀在撣邦高原出現後,便進入真空地帶的蒲甘開拓發展,積蓄力量,但尚未對周邊構成威脅;在傣族地區,此時已經是混等王朝的末期,所謂“國王無嗣,天下無王”,各地都各自為政。此時此地雖然已經出現“陶勐”兄弟之類的能人,但由於“非貴族不能為王”,因而也只得迎請自天而降的魯賴貴族子孫,分封到各地為王。如果“分封諸王”是真實事件的話,那雅魯就是受制於允線遮的一個小王國。 可是雅魯之子混頓貨才繼承父位,便成為“召法弄”大王。自稱“召法弄宏勐”,意為庇蔭國家的大王,而且被緬王洛拉塔(阿奴律陀)尊稱其國為勐卯大國,娶其女兒朗佐曼臘為王妃。緬族在蒲甘地區經過了二百餘年的休養生息和發展壯大後,終於公元ll世紀初開始向四面擴張,建立緬族歷史上的第一個政權——蒲甘王國。緬族的擴張,迫使傣族地區的王子們不得不重新組合而發動抗擊異族侵略的戰爭。由此看來,混頓貨之所以成為“召法弄”大王,顯然與此反侵略戰爭有關。公元1044年,阿奴律陀(洛拉塔)獲取蒲甘王位後,似乎又採用穩定東北邊境而向南擴張的策略。因而公元1056年消滅其東南的直通(薩統)王國,獲得大量上座部佛教經典和僧侶後,在緊接著向大理王國求取佛牙的行動中,卻以“和平使者”身份遍訪“諸撣國”,並在勐卯國停留而求娶召法弄宏勐之女朗佐曼臘為王妃,以示長久和好之意。由此可見,召法弄宏勐在傣族地區的地位之高以及對緬甸蒲甘王國的影響之大。 芳罕繼承勐卯王位後,也稱為“召吳弄”大王。大理王早已撤銷了建立在與勐拱(勐光)對峙的達洛(打羅)渡口的麗水節度使治所,搬遷到騰衝而改稱騰衝府。此時又給芳罕賜名“謬蚌”,並頒給圓印和方印,令其管理好整個傣族地區。芳罕成為大理地方政權所認可的管理整個傣族地區的“召吳弄謬蚌”大王。 可是到了後期,特別是公元13世紀60年代以後,隨著元王朝勢力的不斷深入,果占璧王國的大、小“召混”們,就各自為政,自己作主,陸續投降元王朝。不僅11個“混島”王都各自選擇自己的道路,就連“混島王”所管轄的小“召幢”(傘王)們也都紛紛投向元王朝而被封授為“軍民總管府”的總管,直接聽從元王朝的號令。僅在混島雅魯(昂侖)所封授的轄區內,就先後出現柔遠路(潞江)、茫施路(芒市、龍陵)、平緬路(梁河及附近)、鎮西路(盈江)、南賧(盈江邊外)以及鎮康路(鎮康、永德)等。就連勐卯王本身,也於公元1276年被授為“麓川路軍民總管府”的總管。元王朝還在今盈江設定“六路總管府”派任“達魯花赤”官,以總管六路一賧。果占璧王國的雅魯就此分崩離析,名存實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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