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德縣教育體育局

隆德縣教育體育局是平羅縣政府組成部門,本文將概括其單位職責和內設機構情況。

主要職責,崗位分工,

主要職責

1、貫徹實施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執行國家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方針、政策;研究提出隆德縣教育改革和教育事業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
2、負責各級各類學校的統籌規劃和協調管理;協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各級各類學校的設定標準,指導各類學校的教育教學改革;負責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發布。
3、貫徹執行中央、區、市、縣黨委關於加強學校黨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防震、政策;知道學校黨的建設工作,指導各類學校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德育工作。
4、承擔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的責任。負責義務教育的巨觀指導與協調,指導普通高中教育幼兒教育特殊教育工作;制定基礎教育教學基本要求和教育基本檔案,組織實施基礎教育國家課程教材計畫,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5、負責組織和指導中等及以下教育、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的督導檢查工作,指導基礎教育發展水平和質量的監測工作。
6、指導以就業為導向的職業教育的發展與改革,指導職業教育和職業指導工作。
7、統籌管理教育經費,參與擬訂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的政策;統計教育經費的投入情況,監測教育經費的籌措和使用;按照有關規定管理縣內外的教育援助和教育貸款。
8、指導少數民族教育工作,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工作及國防教育工作。
9、主管全縣教師工作,組織實施各類學校教師的資格標準,指導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
10、貫徹執行國家語言文字工作的方針、政策,指導並監督檢查語言文字運用工作,指導推廣國語過著國語師資培訓工作。
11、組織實施全民健身計畫,指導開展民眾性體育活動;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指導國民體質監測;指導青少年體育工作。
12、會同有關部門指導社會體育民族體育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規劃並指導體育設施建設。
13、負責規劃體育運動項目,指導體育訓練工作;負責組織全縣綜合性體育運動會和單項競賽活動。
14、監督管理體育市場,會同有關部門實施國家體育場地標準。
15、指導、協調、監督體育運動中的反興奮劑工作。
16、承辦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崗位分工

局長:主持教育體育局全面工作,分管計財與教育審計股工作。
教育工委書記、副局長:協助局長搞好全面工作,負責中國小教育管理、學校安全及綜治、教育宣傳工作,分管辦公室、工委辦、人事股、教育股、紀檢與綜合治理股工作。
副局長:協助局長工作,負責項目建設與學校規劃及職業教育、體育、衛生和民辦教育工作,分管規劃與項目建設辦公室、體育中心和國際計畫教育項目辦公室和機關支部工作。
副局長:協助局長工作,負責中國小教學研究、學前幼兒教育、營養改善計畫管理等工作,分管教研室、教育考試中心、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師資培訓中心工作。
縣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主任:主持督導室工作,協助管理職業教育工作,分管督導室辦公室工作。
縣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副主任:協助督導室主任工作,協助管理學校安全及綜治工作,分管青少年活動中心、扶貧工作。
縣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副主任:協助督導室主任工作,協助管理營養改善計畫工作,負責工會工作,分管婦聯、計畫生育、婦兒工委、關工委、共青團工作。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