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江市哲學社會科學規劃課題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第二章 組織機構,第三章 課題申報,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堅持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方向和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遵循哲學社會科學發展、研究和管理的規律,促進理論創新、學術觀點創新、學科體系創新和科研方法創新,構建具有鮮明陽江特色的哲學社會科學創新體系,不斷開創我市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工作的新局面,為我市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智力支持。
第二條 堅持理論聯繫實際的原則,倡導和支持哲學社會科學工作者深入社會實踐,針對實際需要遴選課題,改進和創新研究方法,運用科學理論研究新情況,解決新問題。強化創新意識和精品意識,注重提高規劃課題研究成果的學術價值、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第三條 重視基礎理論研究,配合馬克思主義理論研究與建設工程的需要,進一步拓寬和深化馬克思主義的研究領域,加強馬克思主義中國化歷史進程和規律的研究,馬克思主義中國化最新理論成果的研究;突出套用性、戰略性、前瞻性和對策性問題研究,加強新興邊緣交叉學科研究;加強對重大理論問題和實踐問題的研究,特別要加強對陽江經濟社會發展具有重大意義以及具有地方特色問題的研究。
第四條 以課題研究帶動哲學社會科學學科建設和人才培養,以優秀人才促進課題研究成果質量的提高。把促進學科建設和人才培養放在重要位置上,激發哲學社會科學創新能力。
第五條按照質量為本、科學發展的原則,確定社科規劃研究課題的數量、類型和領域,控制總量,突出重點,提高質量,鼓勵資源整合,提倡跨學科、跨部門、跨行業聯合攻關。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六條陽江市哲學社會科學規劃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市社科規劃領導小組)受市委、市政府委託,領導全市哲學社會科學規劃工作,統籌協調全市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和事業的發展。主要職責是:審定市哲學社會科學規劃課題管理辦法和有關規章;審批市哲學社會科學規劃課題(以下簡稱市社科規劃課題);領導市哲學社會科學規劃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市社科規劃辦)
第七條市社科規劃辦受市社科規劃領導小組領導,是市社科規劃課題組織、管理、驗收、推廣的單位,是聯繫廣大哲學社會科學工作者的重要紐帶。主要職責是:擬定和實施市社科規劃課題管理辦法和有關規章;組織市社科規劃課題的申報、評審、立項、中後期管理和成果的鑑定、驗收、推廣;具體管理市哲學社會科學規劃專項研究經費;建立和完善課題評審專家庫,聘任課題評審專家組成員;受省社科規劃辦委託,根據省社科基金項目管理有關規定,協助做好本市的省社科基金項目的申報、管理和成果鑑定、驗收、推廣等工作;組織策劃有關學術研究和諮詢服務;組織哲學社會科學研究信息、管理信息交流等。
第八條市社科規劃辦根據市社科規劃課題立項的需要設立專家評審組,聘任課題評審專家組成員。課題評審專家組主要職責是:評審市哲學社會科學規劃擬立項課題,提供諮詢服務等。專家評審組成員均為課題評審專家庫入庫專家。
第九條評審專家庫入庫專家由高等院校、黨校、電大以及相關社科研究機構等單位推薦,由市社科規劃辦審定、調整,主要負責市社科規劃課題立項評審和最終成果的鑑定等工作。

第三章 課題申報

第十條 市社科規劃課題的申報面向全市,實行公開申報、平等競爭、擇優立項的原則。
第十一條 市社科規劃課題是根據國家、省、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二五”規劃,結合陽江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而提出。課題類別包括立項資助課題(包括重點課題、一般課題)、立項不資助課題以及特別委託課題等。市社科規劃辦可根據我市哲學社會科學事業發展需要調整課題類別。
重點課題是圍繞推動陽江三次產業協調發展,建設新型工業化城市的目標,以轉變經濟發展方式、調整經濟結構、提升城市建設管理現代化水平、創新社會管理與服務、著力建設幸福陽江等為主攻方向的重大理論和現實問題的課題。
一般課題包括套用研究課題、基礎研究課題和地方歷史文化特色課題。套用研究課題是以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為導向,注重實用性、可操作性、對策性的研究課題。基礎研究課題是圍繞哲學社會科學各學科基礎理論以及前沿性、創新性進行研究的課題。地方歷史文化特色課題是圍繞陽江當地歷史文化特色進行研究,注重對陽江文化建設和社會進步產生積極推動作用,且獨具地方特色並在省內外影響較大的歷史文化方面的研究課題。一般課題鼓勵理論與實踐相結合,注重研究成果的現實意義。
立項不資助課題是選題具有研究價值,且已有研究經費,經專家組評審、市社科規劃辦覆核、市社科規劃領導小組審核後同意立項的課題。立項不資助課題不給予經費資助。
特別委託課題是市社科規劃辦根據陽江市委、市政府不同時期的重點工作,不定時提出的急需研究的套用對策性課題。特別委託課題以委託研究方式進行,單獨立項。
第十二條 市社科規劃辦根據我市經濟社會發展和哲學社會科學研究的需要每年發布一次申報通知,陽江地區的大中國小校、科研單位(包括民辦科研機構)、黨校、黨政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的社會科學工作者均可按規定程式申報。並自發布之日起接受申請,受理期限以通知公布的期限為準。
第十三條 申報市社科規劃課題應符合以下條件:
(1)申報人必須為課題負責人,符合課題研究工作實際,能真正承擔課題研究任務。不能從事實質性研究工作的,不得申報。
(2)申報人每年只限申報一項市社科規劃課題。
(3)課題負責人原則上只限一人,課題組成員最多只能同時參加兩個課題的申請。
(4)已獲國家、廣東省立項的課題,不得重複申報市社科規劃課題。
(5)已承擔市社科規劃課題尚未結題(以申報截止日期為準)的課題負責人,不得申報新的市社科規劃課題。
(6)由於主觀原因被撤銷課題或者課題最終成果鑑定未獲通過的課題負責人,兩年內不能申報新的市社科規劃課題。
(7)資助課題(包括重點課題、一般課題)的課題負責人需滿足具有中級職稱以上專業技術職稱、副處以上職務、碩士以上學位或擔任社科團體(包括基地)負責人的其中一項條件,否則須有兩名具有副高以上專業技術職稱人員的書面推薦。縣(市、區)和鎮(街)單獨申報課題的,負責人可放寬至副科級以上的實職班子成員。
第十四條成果形式應為研究報告、論文、專著等。研究報告、論文的完成時間一般不超過1年(重點課題完成時間一般不超過2年),專著一般不超過2年。特別委託課題完成時間一般不超過3個月。
第十五條 課題申報者到陽江政府網下載《申請書》等相關材料按《申請書》要求認真填報。各單位科研管理部門要對申報材料認真審核,提出審核意見(無科研管理部門的單位,由申報人所在單位領導或相關部門簽署意見),承擔信譽保證,在申報截止日期前統一報市社科規劃辦。市社科規劃辦不受理個人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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