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運貨物保險

貨物在陸運過程中,可能遭受各種自然災害和意外事故。常見的風險有:車輛碰撞、傾覆和出軌、路基坍塌、橋樑折斷和道路損壞,以及火災和爆炸等意外事故:雷電、洪水、地震、火山爆發、暴風雨以及霜雪冰雹等自然災害;戰爭、罷工、偷竊、貨物殘損、短少、滲漏等外來原因所造成的風險。這些風險會使運輸途中的貨物造成損失。貨主為了轉嫁風險損失,就需要辦理陸運貨物保險。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陸運貨物保險
  • 內容:戰爭、罷工、偷竊
  • 遭受:自然災害和意外事故
  • 轉嫁風險損失
險別,基本做法,

險別

根據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制定的《陸上運輸貨物保險條款》的規定,陸運貨物保險的基本險別有陸運險(OverlandTransportationRisks)和陸運一切險(OverlandTransportationAllRisks)兩種。此外,還有陸上運輸冷藏貨物險,它也具有基本險性質。
陸運險的承保責任範圍同海運水漬險相似,陸運一切險的承保責任範圍同海運一切險相似。上述責任範圍,均適用於火車和汽車運輸,並以此為限。陸運險與陸運一切險的責任起訖,也採用“倉至倉”責任條款。
陸運貨物在投保上述基本險之一的基礎上,可以加作附加險,如投保陸運險,則可酌情加保一般附加險戰爭險特殊附加險;如投保陸運一切險,就只需加保戰爭險,而不需再加保一般附加險,陸運貨物在加保戰爭險的前提下,再加保罷工險,不另收保險費。陸運貨物戰爭險的責任起訖,是以貨物置於運輸工具時為限。

基本做法

陸運出口貨物如由我方保險時,應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向人保公司辦理投保手續。陸運進口貨物,則按同人保公司簽訂的陸運進口貨物預約保險契約的規定辦理投保手續。陸運貨物如發生承保範圍內的損失,應向保險公司提出索賠,其索賠時效時,從被保險貨物在最後目的地車站全部卸離車輛後起算,最多不得超過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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