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奮飛

陸奮飛

陸奮飛(約1592-約1657),字九萬,號翀霄、又號紫霞,明末直隸淮安府宿遷縣人(今江蘇省宿遷市宿城區人)。父夢拾東斗星精而生,五歲知孝其王父,十三能為文,克勤聰穎、恭儉忠孝,志存高遠。明萬曆四十六年中舉人,明崇禎四年中進士。為官剛正不阿、直言敢諫,多所匡正,其政事以清惠聞。明亡後義不仕清。著有《雲液草》三卷傳世。

基本介紹

  • 本名:陸奮飛
  • 別稱:輞川樓主
  • 字號:九萬、翀霄、紫霞 
  • 所處時代:明末清初時期
  • 民族族群:漢
  • 出生地:江蘇省宿遷市宿城區
  • 出生時間:約1592年
  • 去世時間:約1657年
  • 主要作品:《雲液草》
  • 主要成就:阻鑿馬陵山、上奏朝庭改良恤刑、提出緩徵等五策,建議重起良官。
人物生平,主要功績,人物評價,個人作品,軼事典故,

人物生平

陸奮飛(約1592-約1657),字九萬,號翀霄、又號紫霞,明代宿遷人(今宿遷市宿城區人)。父夢拾東斗星精而生,五歲知孝其王父,十三能為文,1618年即明萬曆四十六年戊午科舉人。
1626年即明天啟六年,總河、總漕兩都府擬議開鑿宿遷境內馬陵山,辟一條水道。陸奮飛上書,歷陳此舉八害,此議因此廢止。
1629年即明崇禎二年,陸奮飛與同鄉姚禹命、弟陸奮武共赴吳江參加張溥、張采領導的復社成立大會。以文會友,切磋學問,砥礪品行,結識復社諸多才子。
1631年即明崇禎四年,陸奮飛中進士。先任推官,後改嘉興府教授。其間曾受理一案,有人以千金賄賂他,陸奮飛堅拒不納。後有人就此事問他,他回答說:“一時之利,終身之悔也。”此話一時傳為名言。

主要功績

後遷南京國子監助教。靖江某監生應納糧米450石,交納後而監生死亡。胥吏趁機中飽私囊,事後反逮治監生家人,以至有一弟六仆受牽累而死。監生的友人激於義憤,主動代坐牢獄。陸奮飛對此事極為憤慨,竭力為其申辯,事情得以澄清。
後升工部營繕司主事,因母逝而去職服喪。適逢皇帝下詔求直言,於是陸奮飛上書朝廷,請改五年恤刑為一年一恤。這個建議得到崇禎皇帝的讚許和採納,減輕了刑囚的冤滯,改良了明朝的刑法。
守喪期滿後,任兵部車駕司員外郎,不久告假還鄉。1641年,周延儒再任首輔,陸奮飛上書,柬請緩徵、省刑、停工、起廢、養士5事。主張立即起用諫官劉宗周、陳子壯、周鑣、金鉉等人。
後任戶部福建司郎中,兼饒州府知府。時江西土寇竊發,殺浮梁知縣,所在焚戮,流血漂杵。於是公召忠勇之士,彈壓之,晉升九江道右參議。甫下車,軍民攸輯,政聲赫赫。
後辭官回宿遷,不久明朝覆亡。於是退居縣東北白鹿湖以東的東柳洲,以明朝遺老自居,與兄弟子侄飲酒賦詩,沉湎於佛教,優遊10餘年。一日夜半,呼子侄輩曰:“今夕之夢,尊神邀吾以結友,吾將舍汝去也。”是夜端坐而卒,時年六十七。公貌魁梧不群,志趣淡泊,雅好讀書,尤喜釋老之學。終其身,家庭無間言。詩文壯麗,著有《雲液草》。
陸奮飛墓在今新沂市馬陵山鎮馬陵山三仙洞景區,虎山西麓。

人物評價

明末上谷才子梁以樟(1)先生為陸氏家譜作序云:“鐘吾陸氏自忠宣派衍,三吳遠祖分祥宿邑,傳至今復十有三世,繩繩秩秩,以引以翼,方百世未艾也。自六世祖分枝為三,即以隱德播鄉間,清慎守官,常築基維厚嗣,後螽麟爰以日繁。至十世翀霄公遂以辛未第起家,部曹為名,二千石。其仁心義質,行清而政和,猶聖門之有淵騫,循吏之傳龔魯也。”
近人婺源江艮峰《極樂庵懷紫霞先生》詩云:
紅羊劫換鬢毛皓,往事淒涼可奈何。
持節蘇卿余涕淚,著鞭祖逖怕闖歌。
梅村舊雨相思杳,蘭若宗風提倡多。
惆悵雲堂尋墨跡,鐘魚引月上松蘿。
近人羅俊來《陸公墓詩》云:
趾踐有清土,立志不下樓。
樓圯名不圯,古碑傍山阿。
原注云:明進士陸奮飛,明亡,居樓上,不履清土,著有《雲液草》等集 釋:阿(a)“阿”字從阜可聲,本義是大山。《王勃·滕王閣序》:“訪風影於祟阿。”山的轉彎處也稱“阿”,由此引申為彎曲的地方。
江蘇省新沂市馬陵山風景區,至今還保留著明朝志士陸奮飛的隱居樓遺址及其墓址 。人們來此遊覽秀麗山川之餘,常會憑弔、緬懷這位為政清廉、剛正不阿的一代清官,回味那句“一時之利,終身之悔”的千古警句
後人詩讚:“護愛馬陵惠梓桑,為官拒賄節操良。‘一時之利終身悔’,警世名言萬古芳。”
(1)梁以樟,字公狄,號鷦林,清苑人。崇禎十三年,登進士,授商丘縣知縣,有《昂否集》。兄梁以棻,弟梁以桂,並知名,時號“三梁”。以樟負異才,八歲讀書家塾中,值壁裂,作壁裂歌云:“壁猛裂,龍驚出。”見者大奇之。十六歲補弟子員,受知左光斗。崇禎己卯舉鄉試第一,明年成進士。命試騎射,進士皆書生,夙不習,以樟獨躍馬彎弓,矢三發,的皆應弦破,觀者嘆異。

個人作品

《雲液草》分上、中、下三卷,上卷:詩部、中卷:文部、下卷:釋部、書翰部。
上卷詩部第一首七言絕句
小遊仙
銀石瓊莓紫玉闌,水花微盪小秋湍。
碧龍韁挽時相狎,唾出靈珠掌上看。
陸奮飛作《恤刑疏》上奏大明崇禎皇帝書:
臣聞自古帝王受命必曰:二帝三王,堯仁如天,舜德好生,夏禹泣罪,成湯解綱,文王澤及枯骨,可見治天下之道,法固所不廢,而陰用其愛者較多也。我皇上屢諭以速清刑獄俱從減等。如云:人有貴賤,命無貴賤,錢神有靈,鬼神更靈,皆前聖未發,詔下之日,感激而涕零,即再生堯舜,異世湯文,何以加焉,夫復何言!
惟是恤刑一事,乃先臣屠應梭,曾議於其堂官,疏為五年一恤,迄今貽為盛事。臣觀五年為時已久,或家產不繼,弱骨難支,驚魂不定,如同釜底之魚。燼灰復燃,難俟河清之日。獄卒之凌虐,旦夕難堪,而況需以時日。膏血之淋漓,頃刻弗待,而況遲之數載。或府縣方有開釋之意,而官已升遷,或事跡有可昭雪之機,而時值不偶,嘗有心跡方白,而身與家已傾。事局纏結,而人與骨俱朽,與聖明欽恤之意不大有拂乎?
乞皇上益普天地之心,更宏父母之量,以寧失不經之意,改為一年一恤。涸轍游魚得返江湖之舊,寒崖枯水再逢桃李之春。矧大辟每秋後一決,雷霆雨露原有均施。至於各衛所衙門,如倉禁冷鋪等,恤刑所不到者,遇恤刑之期,皆得具詞以達下情,又恤之餘意也。伏懇聖明採擇實為舉行,後世必大書曰:崇禎某年月日,改為一年一恤,垂之青史,炳炳可觀,以之合天心,而天心嘉悅;以之合人心,而人心效順。信為修省之要著也。
募修楚項王暨配虞美人祠小引
楚項王餘下相里人,俗傳龍生虎養,產梧桐巷。有戲馬台,八千子弟博處。王何如人議者不一。太史公曰:重瞳子,五年出定天下。位雖不終,亘古未有也。當贏政之亂四方鼎沸,九國之武雨謀雲併力西向,何不以拳泥封函谷關,致使祖龍利嘴長距吞嚼腹中。趙有平原,楚有春申,蘇秦、杜赫、孫臏、吳起竟安生乎?惜哉!
項王暴起塵埃之中,為楚報恨,揭竿斬木,呼吸風雷,電掃寰中。烏騅橫衝萬馬,將士不敢彎弓,而二世應亡秦之兆。天下諸侯畏之如虎,膝行而不前,雙手弄乾坤於掌上。豈非第一奇人乎!至學劍、學書、伏馬、扛鼎,其細事也。鴻門杯酒,有堯舜氣象。沉舟破釜,勝湯武征誅。義釋太公,真君子之心。不淫呂后,大丈夫之行。碎玉斗而無恚容,亦見度量。後之取敗者有三:一則忽易沛公。再則范增性偏急而不能容。其三則美人沉土,王已無心霸業。不然漢之為漢,未可知也。烏江不渡亦自有見地,豈捲土重來之說乎?天下敝踄也,形骸幻化耳。所存者信義,所惜者眉目,浩氣噴薄,直貫兩間,江上嘲吟,風濤大作。虞兮!文學膺閨秀之首。青青堰草為國之光,今古美人無兩,真英雄之匹也。
為懇超無底黑獄事
南京國子監助教陸某,為懇超無底黑獄事。職因署篆典簿,昨收糧見糧長,大類文人,詢之果庠生也。系常州府靖江縣人,在某監生家處館。監生晚得一子,止十三歲,即其徒也。其父永決時,以子託付此生,言錢糧事務照拂,本生感東家情誼,一時然諾,以身相許。
其糧共三處,光祿寺、國子監、與戶部。光祿已完本監四百五十石糧,彼時海典簿主其事,即海罡風先生嫡孫也。糧已完納,報過東廂收貯便倉,尚未入正廒。何也?胥吏嘗規未到耳,戶部即為提去監禁,其監生家人比傷六名。本生其師也,因前言不敢食,代為五日一比,其胞弟不能忍,代為兄比,因而比傷一弟,監生家有萬金化為子虛烏有。本生亦有千金產,不知消磨於何虞矣!昨開倉驗視封鎖未動,屋瓦半殘,仰面而天見,止存灰米三十六石。不知何年何人盜去,競不可問。東牽西扯囹圄將滿,看得糧長某人八年監禁,家產盡入提牌索命之人。昔日糧長俱登鬼籙,樹倒尋藤,前姓張而今姓李,皮銷見骨。始何月而終何年?將填數十人之命,尚不能結此一案?!
職昨聞之蹙然不能下咽,因取天啟二年恩詔詳視,此項捐免已久,簡書尚在,誰敢不遵?伏懇堂台請詔書塵覽,憐此幽苦冤獄,無告下情。即為移文戶部速行釋放,日後有何關係,四百五十石糧,職願為賠補。堂台毫無與焉。如有私情,天日可誓。且堂翁厚德,今方祈嗣,森森玉樹,萼萼桂華所必致也。為此具文須至申文者。

軼事典故

滿清入關,而南京福王立。奮飛奉使河北,不稍屈節,歸未至而南京陷。遂退而避地陸墩,蓋取其幽遠,且在巨浸中也。(陸墩亦稱東柳州,在宿遷縣東五十裏白鹿湖中,距侍岑東南十餘里處)迨後滿清定鼎,下令剃髮,又避至㟃峿山深處,建樓以居,以遒書、道裝自隱,終身不下樓,以示不履清土之意。樓基址迄今尚存,附近故老每娓娓宮其事。其所著《雲液草》,後人刊刻,於犯時忌處,皆以“口”代字,全書“口”約千數百個。清雍正、乾隆間,開六溏河,白鹿湖水深宣洩,已涸為良田。其舊跡中高墩頗多,陸墩在其內,但已不能指實。
公與同登進士同朝為官的翰林院編修,一代詩人吳偉業,同嗜飲酒賦詩,相互酬答,為詩中摯友。
吳偉業(1)《白鹿湖陸墩詩》在宿遷縣東,為紫霞年兄避兵處云:
招提東望柳堤深,雁浦魚莊買棹尋。
墩似謝公堪賭墅,湖如賀監早抽簪。
雲遮老屋容君臥,月落空潭照此心。
百頃荷花千尺水,夜涼兄弟好披襟。
又:《過宿遷極樂庵明日晤陸紫霞年兄話舊有感》:
同時知已曲江游,縱酒高歌玉腕騮。
黃葉渾隨諸子散,白頭猶幸故人留。 ‘
雲堂下榻逢僧飯,雪夜聽鐘待客舟。
如此沖寒緣底事,相逢無計訴離愁。
又:《下相極樂庵讀同年北使時詩卷》:
蘭若停驂灑墨成,過河持節事分明。
上林飛雁無還表,頭白山僧話子卿。
《雲液草》序 吳偉業作
海蟾子曰:流水白雲長自在。湘子曰:徹夜流瓊液,凌晨咀落霞,世之奇幻莫如雲。或化而為龍鱗草木之紋,或化而為人物流峙之氣,至液則又妙矣。大而為江河澎湃,小則林頭澗尾。浮花盪竹濯鳥泳魚,至人心絕點埃。於此寄寓其幽賞然,而液不自雲生也。
餘年友翀霄,道弋志乎三塗,學牢籠夫百氏。曾假寓新安山中半載,山峰千出泉流溘溘中,涵奇石兩岸松,雖六月不暑,公嘗坐臥竟日,或豪飲、或處談,止見白雲流,不見清泉度,恍雲能生液者。遂自訂其藏稿。石有峭壁,書一聯於其上云:“弄琴流水,坐看紅葉漂來,放鶴巉岩,忽睹白雲驟起”,可想其韻致。余別來良久,偶窺其笥中,秘見幽異則瓊花吐艷、玉乳垂津。靈奇則跳夜光於天門,冠敖山於碧海。婉約則浴藐姑以銀河墮,嫦娥於瑤席神運,則袖日月於花籠,煮星辰于丹鼎,仙乎!仙乎!吾不得而名之也。
自先秦兩漢以至今日,登作者之壇能有幾人?如公不數見者也,海內有具眼,必能辨而爭寶之。洛陽紙貴不待余言之贅矣。若夫生平美政,四方有音,公愛清隱,不喜浮榮,亦不敢為公謏。 婁東吳偉業書
(1)吳偉業(1609一1672)字駿公,號梅村,太倉(今屬江蘇)人。師事張溥。為復社成員,明崇禎四年進士,官左庶子,弘光朝任少詹事。順治十年被迫入清後,官國子監祭酒。其詩多寓身世之感,也有些篇章暴露統治者對當時人民的殘酷榨取。早期作品風華綺麗,明亡後多激盪蒼涼之音,尤善七律和七言歌行。《圓圓曲》、《楚兩生行》等篇較有名。也工詞曲書畫,有《梅村家藏稿》等。與錢謙益、龔鼎孽同稱為“江左三大家”。
《雲液草》之作,奮飛公請婁東吳偉業、海陵宮偉鏐(2)二位才子雅正。
(2)宮偉鏐(1611—1680)字紫陽,號紫玄、紫元,繼蘭子。邑庠生,崇禎己卯12年(1639)副榜,崇禎壬午15年(1642)舉人,崇禎癸末16年(1643)會試會魁、殿試三甲69名進士。授翰林院檢討,充主講官,未就。明亡不仕,以布衣遺民終。築春雨草堂,以著書為事,工詩詞。曾將聞於庭訓之泰州雜事,纂成《庭聞州世說》。他著有《微尚錄存》、《春雨草堂別集》、《寶呂一家詞》、《采山外紀》。
陸奮飛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