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永福(四平市供銷合作社聯合社理事會原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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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永福,曾任吉林省四平市供銷合作社聯合社理事會主任、黨委書記(正處長級)。

2016年8月,因嚴重違紀,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違紀被查,依法雙開,

人物履歷

曾任吉林省四平市供銷合作社聯合社理事會主任、黨委書記(正處長級)。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6年5月13日綜合報導據吉林省四平市紀委訊息:經四平市委批准,四平市供銷合作社聯合社理事會主任、黨委書記(正處長級)陶永福涉嫌嚴重違紀陵臘甩匙,目前正接受組織調查。

依法雙開

2016年8月5日,據四平市紀委訊息,經四平市委匙趨企批准,四平市紀委對市供銷合作社聯合社黨委原書記、理事會原主任陶永福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陶永福違反組織紀律,隱瞞個人報告事項、不如實報告個人去向;違反工作紀律,干預和插手工程項目建設;違反生活紀律,與他人長期保持不正當兩性關係;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利用職權和職務上的影響為他人謀拘辯整斷取利益迎酷,索取他人財物。其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紀。其中,利用職權和職務上的影響,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他人財物問題涉嫌犯罪。
陶永福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依據2003年《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和《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相關背殼故規定,經四平市紀委常委會決定並報四平市委批准,給予陶永福開除黨籍整求詢、開除公職處分。其涉嫌犯道局夜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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