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德曼調停

陶德曼調停

陶德曼調停,指中國抗日戰爭中,日軍遭到中國軍隊頑強抵抗後,通過德國駐日大使示意讓德國作為中日談判的調停人,德國政府表示同意,遂決定讓德國駐中國大使陶德曼(Dr.Oskar P.Trautmann )擔當此任。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陶德曼調停
  • 背景:抗日戰爭
  • 調停人:德國駐日大使 陶德曼
  • 方式:中日談判調停
  • 目的:和平解決中日戰爭
  • 調停結果:調停失敗
背景,孔祥熙訪德,抗戰爆發,德國的對日態度,淞滬會戰,中日戰爭明朗化,調停經過,七項和平條件,調停失敗,

背景

有關陶德曼調停之前的中德關係,參見中德合作(1911-1941)
1936年11月25日,德國與日本簽訂了《反共產國際協定》,該協定還附有一份補充議定書和一份秘密協定,規定兩國結成共同反對蘇聯的軍事同盟。日本從此取代大地主、大資產階級的政治代表中國國民黨統治下的中國,成為德國在遠東最重要的合作夥伴。德日簽署防共協定後,蔣介石對德日合作的前景感到擔憂,並擔心日本藉此干涉中國的“剿共”戰爭,於是在12月1日令駐德大使程天放拜訪德國國防部和外交部,向其轉達國民政府對德日協定的疑慮。德方官員對程天放表示,德國政府非常了解中國的處境,以及蔣介石的堅定反共立場,因此在與日本締約當初就已屢次聲明,德國對中國毫無惡意,在將來也絕對不會讓日本把《反共產國際協定》當作壓迫中國的工具。

孔祥熙訪德

1937年6月9日,參加英王喬治六世加冕典禮後歸國的孔祥熙順道訪問了柏林,同沙赫特戈林勃洛姆堡、馬肯森(外交部副部長)舉行了會晤,商討中德易貨貿易問題和德日同盟問題。6月13日,希特勒會見孔祥熙,表示德國和中國的貿易將使兩國互惠雙贏,德國在遠東既沒有政治目的,也沒有領土意圖,唯一的想法就是做生意。希特勒還希望中國和日本友好合作,不要發生問題。6月18日,日本駐德大使武者小路公共拜訪馬肯森,詢問孔祥熙此行有沒有提到軍火輸送問題,馬肯森表示否定。

抗戰爆發

1937年7月7日,中日戰爭爆發。在1937年7月21日至1937年7月28日的一周內,蔣介石先後會見了英國駐華大使許閣森、美國大使詹森、德國大使陶德曼、義大利大使柯萊、蘇聯大使波格莫洛夫和法國大使那齊雅等人,要求各國出面調停中日戰爭。但日方態度強硬,宣布不歡迎任何第三國的調停。1937年7月26日,陶德曼對蔣介石表示,雖然德國願意調停,但日本已聲明不願第三國干涉,因此調停不會收到成效。蔣介石指出,中日戰爭的繼續發展必將導致中國在中蘇關係上發生轉變,以此來要挾德國出面調停。這一談話傳回柏林後,德國政府不得不慎重考慮蘇聯插手的問題。1937年7月28日,希特勒指示狄克遜,要求他設法通過外交途徑阻止日本把中日衝突升級為戰爭。由於害怕蘇聯恢復對華影響,德國的對日態度逐漸變得生硬。

德國的對日態度

德國外交部要求狄克遜向日本政府表明,日本企圖利用反共產國際協定來為其進犯中國找一個體面的藉口是不合作的。德國認為“日本(對中國的)進犯違背反共產國際協定精神,妨礙中國穩定,促使共產主義在中國蔓延,並最終使中國投入蘇聯的懷抱”。同時表示拒絕終止對華軍火輸出,拒絕召回在華軍事顧問。1937年8月13日,日本軍隊進攻上海,淞滬會戰爆發。日本本企圖速戰速決,在擊敗中國軍隊後強迫對方訂立城下之盟。但是日軍在淞滬戰役中直接面對中國最精銳的部隊,即德械師和德訓師,因此在戰事中失利,遲遲不能攻占南京。

淞滬會戰

使德國認識到中日戰爭不可能只是華北的局部衝突,而將是一場長期的戰爭,因此在對日立場上有所改變,在新聞報導中對日本採取偏袒態度。8月21日《中蘇互不侵犯條約》的簽訂尤其使德國震驚,衝擊了德國外交部中對中日戰爭採取中立態度的傳統派勢力。1937年10月中旬,戈林和里賓特洛甫要求國防部終止向中國供應軍火,並要求外交部採取鮮明的親日立場。這一要求引起了國防部和外交部的強烈不滿。德國一旦調整其東亞政策,就將在中國失去許多重要的經濟利益,而日本方面卻不能保證德國在華貿易的優勢。在這樣的考慮下,戈林又改變了立場,指示德國供應商可以繼續向中國提供軍火,但需由丹麥貨船運送,並通過新加坡的一家英國公司中轉。

中日戰爭明朗化

1937年9月以後,中日戰爭的形勢已經明朗化,這場戰爭不可能是一場短期的衝突,而必將成為一場長期的、耗費巨大的戰爭。經過多次反覆,德國在中日戰爭的立場問題上逐漸採取了現實主義的態度。一方面,納粹黨中的親日派不希望日本的實力消耗在中國戰場上;另一方面,德國軍政界和工業界的保守派勢力也不希望日本完全占領中國、壟斷中國市場和戰略原料。因此德國在1937年10月初表示,希望中日雙方通過談判儘快停戰。日本方面,一方面為了抵制和破壞即將召開的九國公約會議,另一方面,日本也是為了避免陷於對華長期作戰的泥淖,示意由德國出面“調停”,企圖誘使中國政府與日本直接談判,以排除英美等國的“國際干涉”,進而實現其“速戰速決”的亡華戰略。日本於10月1日出台了《處理支那事變綱要》,表示願意促使中國重新考慮中日關係問題,結束事變,恢復邦交。10月21日,日本外相廣田弘毅會見德國駐日本大使狄克遜,表示“日本隨時都準備與中國談判,假如有一個與中國友善的國家,如象德國和義大利,勸說南京政府覓取解決,日本也是歡迎的。”(《抗戰初期德日法西斯投降的陰謀》,《近代史資料》1957年第三期,第67、68頁)是日,狄克遜將廣田弘毅的談話急電德國外交部,德國政府立即接受了日本政府關於調停中日戰爭的要求。翌日,德國外交國務部長麥根遜電令駐華大使陶德曼轉告中國政府:德國政府認為,“就目前來說,直接談判比較有希望,如果有機會的話,我們並且願意作聯繫的途徑。”(出處同前)在這種情況下,德國駐華大使陶德曼展開了調停工作。

調停經過

1937年10月底,陶德曼在上海會見了即將回國的日本駐華大使川越茂,試探日本停戰條件的底線。川越表示,日方的基本條件是中國必須斷絕與蘇聯的關係,加入反共產國際協定,以及華北自治。10月30日,陶德曼拜會國民政府外交次長陳介,正式轉達了德國政府願意為中日直接談判聯繫的意向。他“勸告”中國政府對將要召開的九國公約會議不要抱什麼希望,應與日本直接談判,並為此修改與蘇聯友好的政策。陳介表示希望知道日方的談判條件。陶德曼將談話內容向柏林做了匯報。

七項和平條件

11月2日,德國駐日大使狄克遜致電陶德曼,轉達了日本外務省提出的七項和平條件:一、內蒙古自治;二、在華北建立一個沿滿洲國國境線的非軍事區;三、擴大上海的非武裝地帶,由日本控制公共租界的巡捕隊;四、停止抗日政策;五、共同反對共產主義;六、降低對日關稅;七、尊重外國權益。11月5日,陶德曼將日方條件轉達給蔣介石。蔣表示,只要日本不恢復到七七事變以前的原狀,他就不會接受日本的任何條件。11月8日,日軍攻占太原,12日占領上海。20日,國民政府宣布遷都重慶。22日,日本外相廣田弘毅通知狄克遜,雖然日本在華取得節節勝利,但基本和談條件並沒有升級,希望德國把這一打算轉達給中國政府。11月26日,南京保衛戰開始。26、28日,陶德曼在漢口拜訪了孔祥熙,轉達了廣田的通知。次日,他又與中國外交部長王寵惠舉行會談,加緊對國民政府進行調停活動。12月2日,外交次長徐謨陪陶德曼乘船返回南京,會見留守在那裡的蔣介石。在會見陶德曼前,蔣介石召集了仍留在南京的徐永昌唐生智白崇禧顧祝同等軍事領導人,徵求大家對日方和談條件的意見。與會者均認為,日本沒有要求成立華北自治政權,沒有要求承認偽滿,也沒有要求賠款,條件不算苛刻。蔣則認為日本提出的條件並非亡國條件,決定接受德國調停,與日本議和。12月2日下午5時,蔣介石會見了陶德曼,感謝德國為調停中日戰爭所進行的努力,並表示中國已準備接受調停。但蔣表示:“對於那種認為日本已經從這場戰爭中成為勝利者的看法,他不能夠接受。……也不能接受日本的最後通牒。”“(一)中國接受這些條件作為談判的基礎。(二)華北主權和完整……不得侵犯。(三)在和平談判中,不得涉及中國與第三國之協約。(四)在和平談判中,自始即由德國任中介人。”(《汪偽政權資料選輯·汪精衛集團投敵》,上海人民出版社,第113頁,122頁)12月7日,狄克遜將德國有關調停問題所做的工作匯總為“調停史記”,提交給廣田。但是廣田突然表示,由於一個月前日本還沒有獲得軍事上的決定性勝利,而戰場形勢已發生轉變,南京陷落在即,因此11月22日建議的和談條件已經過時。12月13日,南京淪陷,次日日本在北平成立了“中華民國臨時政府”,即“華北臨時政府”。由於取得了攻克南京的戰果,日本國內主戰派勢力抬頭,12月20日,日本政府與大本營召開聯絡會議,修改了原來的條件,提出了四項更苛刻的和平條件,包括“日滿華合作”(即承認滿洲國)和“向日本作必要的賠償”。獲悉日本的第二次和平條件後,康斯坦丁·馮·牛賴特指示陶德曼,繼續進行調停中日戰爭的努力,並向他提出:“日方把1937年底作為中方答覆期限,但德國政府已指令駐東京大使提醒日本政府,由於技術上的原因,德國居中傳遞信息需要一些時間。在未知悉日方和談條件的詳細內容和德方的相關態度之前,建議中國政府不要接受日本新的和平條件。”雖然德國希望充當調解人促成中日和平,但南京的失守讓日本軍部的主戰勢力變得強大,日本政府已徹底喪失對軍方的控制力量,中日之間已不存在任何媾和的可能。德國先前的努力也化作了泡影。

調停失敗

1937年12月28日,國民政府召開非正式會議,討論日本的第二次和平條件,最後一致認為中國無法接受如此屈辱的條款。當日,蔣介石讓鐵道部長張嘉璈通知陶德曼,中國拒絕接受日本的四項條件。1938年1月10日,日本提出了第三次對華和平條件,共九條,其條款更為苛刻,扼殺了中國接受和談的一切可能。1月13日,王寵惠讓陶德曼詢問日方和談條件的具體內容。日方認為中國在故意拖延,於是在1月14日的內閣會議上達成了“不以國民政府為談判對手”的一致意見,並在1月16日下午發表了《對華政策聲明》,即第一次近衛聲明,徹底終結了中日媾和的一切可能。18日,日本召回了其駐華大使,中國也召回了其駐日大使,兩國外交關係從此斷絕。19日,國民政府針對日本的“一·一六聲明”發表聲明,宣告:“中國政府於任何情形之下,必竭全力以維持中國領土主權與行政之完整,任何恢復和平的辦法,如不以此原則為基礎,決非中國所能忍受。”(《新華日報》1938年1月19日)陶德曼調停以失敗告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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