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金明(肇慶市鼎湖區廣利街道黨工委原委員、辦事處原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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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金明,男,漢族,1971年10月出生,廣東肇慶人,在職大專學歷,1988年2月參加工作,2009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2023年6月被雙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陳金明
  • 國籍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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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履歷

歷任肇慶市鼎湖區廣利街道黨工委委員、辦事處副主任,鼎湖區廣利街道辦事處副科級幹部,鼎湖區永安鎮人民政府四級主任科員。

人物事件

審查調查

2023年3月1日,陳金明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肇慶市鼎湖區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23年6月,經鼎湖區委批准,鼎湖區紀委監委對廣利街道黨工委原委員、辦事處原副主任陳金明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陳金明違反政治紀律,企圖與他人訂立攻守同盟,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收受禮金;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為他人套取公款提供幫助;利用職務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財物,數額巨大;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
陳金明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貪污、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鼎湖區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鼎湖區委批准,決定給予陳金明開除黨籍處分;由鼎湖區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公開通報

2024年9月14日,肇慶市紀委監委公開通報四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其中有:肇慶市鼎湖區廣利街道原黨工委委員、辦事處副主任陳金明違規收受管理和服務對象禮金問題。2017年至2021年春節、中秋節期間,陳金明先後收受私營企業主所送紅包禮金總計1.6萬元。陳金明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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