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豫(北宋丞相陳昇之侄子)

陳豫(北宋丞相陳昇之侄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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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豫,字子由,建陽考亭人,北宋丞相陳昇之的侄兒,得蔭補秘書省秘書郎。曾祖曉祖贄不仕考沖以公貴贈中奉大夫。見 鴻慶居士集卷三十五 宋故右中奉大夫致仕贈少師陳公神道碑。

基本介紹

  • 本名:陳豫
  • 字號:字子由
  • 所處時代:北宋
  • 出生地:建陽考亭
他初入仕途,任陽武縣(今屬河南)尉,考績顯著,先後充任永嘉(今屬浙江)、隴城(今屬甘肅)知縣。隴城濱河,每遇連日大雨,官署民房盡沒水中,公私深受其害。豫上書請徙新址,得準。擇高處築新城,百姓從此得以安居樂業。縣民感其恩德,為他立了生祠。後經推薦,改任江西鉛山縣知縣。歷任陝西延安府敷政縣知縣,河南應天府柘城縣知縣、陝西澄城知縣。陳豫喜濟困扶危,道義相助。剛赴柘城上任時,適遇原知縣得病暴卒,家貧無法殯斂,便為他料理喪事。因陳豫的影響,同僚和縣裡士大夫也都捐資助喪。他還將原知縣的遺屬送回家鄉。
陳豫治理州縣能勤政愛民,很有威信。徵收夏秋賦稅時,他派人拿著告示牌立於衙門外,上面寫著交納賦稅的日期。屆時不用上門催征,百姓自來繳納。他還親自寫下勸農詩20首,勉勵百姓勤於農事。
不久,陳豫又改任路通直郎,彰武軍(今屬甘肅)節度判官,經略司幹辦。任期滿後,又提舉陝西路糴買。當時,他發現西北邊塞軍糧多被官吏合夥貪污,中飽私囊,致使軍中無隔宿之糧。陳豫改變運糧慣例,由商人承糴,運往西北軍營,給以優厚運價,不準官吏介入運糧事務,很快就解決軍糧短缺問題,因而立了大功。他主張要從根本上解決軍糧的短缺問題,必須利用邊境石堡寨數千頃肥沃土地實行軍屯,築壘其中,重兵把守,以扼制敵人。無戰事則耕種,有戰事時則作戰。他報請朝廷軍屯,獲準,賜駐軍“威德”稱號,陳豫掌管軍中弓箭手,親自在陝西邊區中挑選壯丁,組成弓箭手隊伍,讓各人占有多寡不等的土地,卒長另配一匹馬。軍中自大將至校尉,都參與築堡、偵察及抓捕入境的敵人,軍功大的升官,小的獎勵金銀。這些計略均出自陳豫。
陳豫不僅治軍有謀略,且知人善任,愛護人才。他說,駕御將士,應當讓他有改過自新的機會,勿拘於成法,然後可使蹈白刃,赴水火。杜大中是一個豪縱爽邁,不拘禮法的人。一日犯法,降為卒長。陳豫惜其才,寫信囑咐友鄰軍帥,要好好對待他。大中果能挺身殺敵,成為一員驍將,名聞軍中。
陳豫四任邊關,戰功卓著。在朝中任朝議大夫,人們都以他沒能帶兵獨檔一面為憾。晚年向朝廷奏言乞回內地,得準,任濟州(今屬山東)知州。適逢大旱,飛蝗遍野,與百姓抗旱治蟲,歲獲豐收。請任安閒祠官,命提舉舒州(今屬安徽)靈仙觀。不久得病,上書卸任。於徽宗政和七年(1117年)卒於沂州(今山東臨沂縣),終年69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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