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杰(四川省內江市市中區政協機關原四級調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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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杰,男,漢族,1966年11月生,四川資中人,大專學歷。1986年7月參加工作,2006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四川省內江市市中區政協機關四級調研員。

2025年9月,四川內江市市中區政協機關四級調研員陳杰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內江市市中區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2026年1月,陳杰被“雙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陳杰
  • 性別:男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籍貫:四川資中
  • 出生日期:1966年11月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違紀調查,依法雙開,

人物履歷

1986年7月至2002年9月,先後在雷馬屏勞改農場、內江市國土資源局工作;
2002年9月至2011年12月,歷任內江市國土資源局東興分局副局長、局長,隆昌縣國土資源局黨組書記、局長;
2011年12月至2016年9月,歷任內江市國土資源局中區分局黨組書記、局長,兼任內江市市中區政協常委;
2016年9月,歷任內江市市中區政協常委、市中區政協機關四級調研員。

人物事件

違紀調查

2025年9月,四川內江市市中區政協機關四級調研員陳杰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內江市市中區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26年1月,經內江市市中區委批准,內江市市中區紀委監委對內江市市中區政協機關原四級調研員陳杰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陳杰理想信念喪失,紀法意識淡薄,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旅遊活動安排;不正確履職,造成國家經濟損失;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項目承攬、資金撥付等方面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數額特別巨大。
陳杰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內江市市中區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內江市市中區委批准,決定給予陳杰開除黨籍處分;由內江市市中區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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