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新平(益陽市南縣一中體育教師)

陳新平(益陽市南縣一中體育教師)

陳新平,益陽市南縣一中體育教師。2007年5月28日晚,陳新平的妻子蔣毓筠,在去校內超市上班路上被殺害。2008年6月,益陽市中院一審認定陳新平犯故意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在獄中,陳新平喊冤並多次以死要求有關部門重新審查該案。陳的家人不斷奔波上訪,2013年9月18日,湖南益陽市中院向陳新平送達了刑事判決書,“被告人陳新平無罪”。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陳新平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性別:男
案件介紹,案後重審,

案件介紹

2007年5月28日晚,陳新平的妻子蔣毓筠,在去校內超市上班路上被殺害。29日凌晨,蔣毓筠遺體在離家200米左右一處車庫樓梯間裡被發現。
第二次判定陳新平有罪後,陳當庭撞牆第二次判定陳新平有罪後,陳當庭撞牆
時值高考前夕,此案震動三湘。41天后,陳新平被刑拘。公安機關偵查認為,陳新平在妻子手機中發現多條曖昧簡訊,事發當天就此與妻子理論時發生爭執,後用衣架勒其頸部致死,並在之後藏屍。
在被採取強制措施12天內陳新平曾做過11次有罪供述,並寫下數份悔過書。
2008年6月,益陽市中院一審認定陳新平犯故意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陳新平抗訴,稱有罪供述是被刑訊逼供。後湖南省高院維持原判。

案後重審

在獄中,陳新平堅持喊冤,並多次以死要求有關部門重新審查該案。陳的家人奔波上訪。陳的老父親甚至曾試圖喝農藥、跳橋自殺。
陳新平在南縣一中校園內貼的“告示”陳新平在南縣一中校園內貼的“告示”
2009年,湖南省高院作出再審決定書,決定對該案進行再審。次年4月14日,湖南省高院作出刑事裁定書,裁定撤銷一審判決和二審裁定,發回益陽市中院重審。當年10月20日,益陽市中院二次判處陳新平無期徒刑。這次判決中,陳新平情緒激動,當庭撞牆,頭破血流。
2011年8月30日,湖南省高院第二次將案子發回重審。去年4月10日,經歷長期絕食後,陳新平被取保候審。
2013年9月13日,益陽中院重新審理認定,該案除了被告人的供述外,沒有其他證據與其相互印證、間接證據亦沒有形成完整的證明體系。認為陳新平故意殺人的證據不足,根據“疑罪從無”原則,宣布陳新平無罪。
該案審判長趙俊接受新京報專訪時說,該案嚴格按照新刑訴法的規定、根據疑罪從無原則判決。他說新刑訴法提出了更高的證據標準,這也要求公檢法機關在司法過程中轉變思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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