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婉瑩

陳婉瑩

汕頭大學教授、長江新聞與傳播學院院長,兼任港大教授、美國南?>加州大學新聞學院客座教授,美國國際電視權威大獎PEABODY評審, 香港大學新聞及傳媒研究中心總監。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陳婉瑩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性別:女
個人簡介,記者生涯,經歷和成就,人物事跡,獲獎概況,

個人簡介

一位馳騁於中英文媒體、香港、台灣及美國新聞界的資深新聞工作者及教育家,曾在美國從事新聞工作23年。除以中英文寫作外,她也是多媒體的能手,從事電新聞紀錄片及新媒體製作。2000年2月,陳教授受聘為香港大學新聞學教授,創辦新聞及傳媒研究中心及碩士課程,並出任香港大學新聞學院院長。5年間畢業生遍布中外媒體。回港就任前,她曾任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新聞研究院客座教授,哈佛大學訪問學者,紐約市自由論壇傳媒研究中心學者及哥大東亞研究所訪問學者。
2003年2月出任汕頭大學長江新聞與傳播學院創院院長,美國南加州大學新聞學院客座教授。2004年獲邀出任美國國際電視權威大獎PEABODY評審。並為香港大學社會科學院院務委員、香港嶺南大學文化研究(榮譽)學位課程顧問委員會主席、夏威夷東西研究中心的傳媒項目顧問。

記者生涯

1990至1997年間,陳教授在行銷70多萬份的美國第一大地方報紙《紐約每日新聞》(New York Daily News)任資深記者,曾冒著生命危險完成國際性華人偷渡問題系列報導,贏得了多項全美新聞大獎。此前,陳教授在美國華文報紙工作,歷任多家大報總編輯、採訪主任、專欄作家及記者,督導及撰寫有關中美關係、美國時政及移民政策的報導及評論。1995年,獲選為哈佛大學尼曼基金訪問學者。她曾任美國NBC電視網路新聞部編導,日本放送協會NHK電視 台顧問,其獨立製作有關華人移民在美苦況的紀錄片多次入選國際電影節。
1996年間,陳教授和《亞洲周刊》的台灣特派員合作,報導國民黨高官捲入美國政冶獻金醜聞而被起訴刑事誹謗罪,得到全球新聞界聲援,結果獲判無罪。陳教授抗辯該案捍衛新聞自由,獲1997年國際新聞自由獎。 該案的判例被稱為亞洲新聞史的里程碑。

經歷和成就

陳婉瑩是一個個子不高,外表看上去平平常常的女人,她如果走在大街上,你可能幾乎不會注意到她,然而就在她弱小的身軀里,卻蘊育了驚人的膽色。二十多年以來,她憑著一腔正義感和嫻熟的筆上功夫, 揭露社會的陰暗面,即使受到黑幫和權貴的威脅、追殺,也毫無懼色。
陳婉瑩是一位馳聘於中英文媒體、香港、台灣及美國新聞界的資深新聞及教育工作者。除以中英文寫作外,她也是多媒體的能手,從事電新聞紀錄片及新媒體創作。 在美國從事新聞工作25年。這位資深的新聞工作者目前暫時離開了新聞的前沿。2003年,她受聘擔任汕頭大學長江新聞學院院長。目前,任香港大學新聞及傳媒研究中心總監。
投身新聞工作二十五的陳教授熱衷於新聞教育及研究,在1998年7月出任香港大學新聞及傳媒課程高級策劃顧問,創設港大的新聞及傳媒研究中心及新聞碩士課 程。2000年2月,陳教授受聘為港大新聞學教授,業出任新聞及傳媒研究中心 的總監。回港就任上職前,她曾任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新聞研究院客座教授、紐約市 自由倫壇傳媒研究中心學者及哥大東亞研究所訪問學者。 1996年―1998年在哥倫比亞大學研究院做客座教授,教的是他們最核心的課程,就是新聞寫作與採訪,一直跟他們保持著聯繫。現在在香港大學創辦新聞傳媒研究中心,也在汕頭大學擔任長江新聞學院的院長,教學模式也是以哥大為藍本的,非常注意對學生基本工夫的提煉,就新聞寫作與採訪,對新聞道德的重視,還有對作為新聞學的公共性的重視。
陳教授在港大的其他學術職務包括:社會科學院院務委員、資訊科技教學委會委員 、港大電子商務研究所客座研穹員。她也是嶺南大學文化研究(榮譽)文學士學位 課程顧問、夏威夷東西研究中心的傳媒項目顧問及清華大學國際傳播研究中心顧問 。
1990至1997年間,陳教授在行銷70多萬份的美國第一大地方報紙《紐約每日新聞》(New York Daily News)任資深記者。曾冒著生命危險完成國際性華人偷渡問題系列報導,贏得了多項全美新聞大獎。此前,陳教授在美國華文報紙工作,歷任多家大報總編輯、採訪主任、專欄作家及記者,督導及撰寫有關中美關係、美國時政及移民政策的報導及評論。1995年,獲選為哈佛大學尼曼基金訪問學者。她曾任美國NBC電視網路新聞部編導,日本放送協會NHK電視台顧問,其獨立製作有關華人移民在美苦況的紀錄片多次入選國際電影節。
此前,陳教授在美國華人報紙工作了十三年,歷任多家大報總編輯、採訪主任、專 欄作家及記者,負責督導及撰寫有關中美關係、台美關係、八十年代台灣黨在美活動、美國移民政策的報導及評論。
1996年間,陳教授和《亞洲周刊》的台灣特派員合作,在《亞洲周刊》報導一 名國民黨高官捲入美國政冶獻金醜聞而被該政要以刑事誹謗罪起訴,得到全球新聞界聲援,結果獲判無罪。陳教授抗辯該案捍衛新聞自由,獲總部設於紐約的保護記者委員會頒發一九九七年國際新聞自由獎。該案的判例被稱為台灣新聞史的里程碑 。
陳婉瑩生於香港,長於香港,持有香港大學社會學學士學位,香港中文大學社會碩士學位。一九九五年獲選專為嘉獎傑出新聞工作者而設的倪曼學者(Nieman Fellows)到美國哈佛大學進修一年。

人物事跡

做新聞,不做傳播
中學是在一所天主教學校里度過的。陳婉瑩很不開心,她覺得學校剝奪了他們正常使用中文的機會,於是跟一些志同道合的同學自己辦了一份《華菁報》,她任總編輯。進了香港大學,延續著辦報的激情,大量時間花在學生報紙上。
大學時期的陳婉瑩是一名激進的學生,她以各種方式介入社會運動,如支持工人罷工,參與校政,支援學生罷課,甚至上街頭抗議。大學畢業後,竟然沒有一家機構敢聘請她,最後只得遠赴美國求學。然而大學時期深深埋下的使命感和責任心,最終讓她走上了新聞這條路。
陳婉瑩不願太多談及過往細節,回首自己走過的二十多年記者生涯,倒是多次重複,新聞是一個讓人尊重的行當,能為社會做點事情;雖然吃苦,但對得起自己的良心。“新聞是最美好的,也可以是最醜惡的,它可以以集權的形式來迫害人的自由,也可以用來解放人性。”
1998年7月,陳婉瑩離開新聞前沿,出任香港大學新聞及傳媒課程高級策劃顧問,創辦港大的新聞及傳媒研究中心,並設定新聞碩士課程。2000年2月,陳受聘為港大新聞學教授,並出任新聞及傳媒研究中心總監。回母校港大任職前,她曾先後就任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新聞研究學院客座研究教授、紐約市自由論壇傳媒研究中心學者、哥大東亞研究所訪問學者。
由記者而教育管理者,陳婉瑩對其在內地任職的汕大新聞教育有清晰的定位,“我要做什麼?我要5年之後,我的學生進《亞洲周刊》、進各大頂尖傳媒,我創辦的學校,培養的是國際化的新聞人。目的很簡單,我不會做傳播,因為其他學校都做了30年了,我知道記者要的是什麼,我一路走過來,我知道什麼是編輯最需要的。”
相較從前的記者經歷,她更願意談眼下的新聞教育:新聞學和傳播學屬於不同的領域。美國西北大學便是這方面的典範,該校分別設立了新聞學院和傳播學院。傳播學院的研究生教育方向主要包括聽力、廣播電視電影、表演、戲劇、傳播研究等;新聞學院則更側重於采寫、編輯、廣播等實際能力的培養。“美國的其他大學雖未分設傳播學院和新聞學院,但也把傳播學和新聞學分而教之。”
由是推及美國傳媒業,他們的記者有學習、進修的機會,有長期、短期的培訓,香港的老闆不能既要求馬兒好,又要馬兒不吃草,這些都是靠一點點積累起來的。
能看出她的急。
這位自稱除了工作就沒有什麼愛好的女人,很希望“能快點上正軌”,“做起事來比較順利”,做鐘愛的事情,對社會、人類有貢獻的事情,不要浪費時間,要活得精彩,“做人就要不斷地挑戰自己,給自己滿足感”。
記者?仿佛是年代久遠的事情了,她更願意把自己定位為一個“教育管理者”——用做好新聞的精神來辦學校,當年怎么開掘新聞,現在怎么培養後輩,“不會輕易妥協,不會放棄”。
依舊朗朗俠骨。
經典新聞回顧
調查“金色冒險號”
13年前,她服務於行銷七十多萬份的美國第一大地方報紙《紐約每日新聞》時,調查出一個大新聞,即轟動美中的“金色冒險號事件”。媒體這樣描述當時的盛況:平日的紐約皇后區羅克維爾海灘,在清晨時分一片平靜。但在1993年6月6日,海上傳來嘈雜的驚叫聲,居民從未見過這么多的(二三百人)非法華裔移民突然從大西洋中“冒出來”:有的自行游往海灘;有的在海浪中掙扎;10人當場淹死水中……
陳婉瑩是第一個到達現場的記者。接著她被派往中國福建,前後3次進行深入調查。她了解到1990年前後,偷渡美國至少要花3萬美金。可到了美國後,生活卻非一般的苦。為了還債,大多數人每天工作15個小時以上。更壞的情形是,蛇頭逼債緊,女的被迫去賣淫,男的加入幫會,下場都很悲慘。
與另一名同事聯合調查了3個月,陳的報導牽出了揪出了“蛇頭”鄭翠萍,並詳盡披露了華人黑幫的惡行。這篇報導為陳婉瑩贏得了業內頗具盛名的渡克新聞獎。因為報導針對唐人街最大的蛇頭,幾乎為她惹來殺身之禍———黑幫開會,5萬美金要拿陳婉瑩人頭。報館給陳婉瑩配了保鏢,全天24小時保護,8天后才撤除。
“大不了以後不去台灣”
1996年,一篇刊登於《亞洲周刊》的調查報導《台灣捲入美大選政治獻金疑案》,把陳婉瑩拖入一起備受國際輿論關注的訴訟案。這篇報導稱,該刊掌握了台灣國民黨涉嫌向美國總統柯林頓提供政治獻金的線索。
挖掘政治人物背後見不得光的內幕,調查的艱難可以想見。經過不斷地調查,陳婉瑩終於讓撲朔迷離的台美政治獻金醜聞漸露真相。報導不啻一枚重磅炸彈,立即在全球引起轟動,台灣當局陷入十分難堪的境地。為擺脫困境,當事者向法院提出訴訟,稱《亞洲周刊》報導不實,控告陳婉瑩等4人誹謗。
國際輿論界對此給予了譴責。“保護新聞從業人員委員會”致函李登輝,稱此訟案的目的在於壓制對政府行為的批評性報導。陳婉瑩當時仍是《紐約每日新聞》記者,身在紐約孤立無援。在網上,她貼出了《台灣威脅要把記者送進牢獄》的公開信。指出台灣法律沒有陪審員制度,只由法官“自由心證”。短短几天,陳婉瑩便收到來自世界各地網友的聲援。1997年4月15日,台北地方法院第三次庭審,陳婉瑩自紐約赴台出庭應訴,表示“我將一直斗到底”。一周后判決下達,陳婉瑩勝訴。問及她當時的心境,“大不了以後不去台灣。”陳婉瑩說。
大學時期的陳婉瑩是一名激進的學生,她以各種方式介入社會運動。那個時期深深埋下的使命感和責任感,最終讓她走上了新聞這條路。回首自己走過的二十多年記者生涯,她說,新聞是一個讓人尊重的行當,能為社會做點事情。“新聞是最美好的,也可以是最醜惡的,它可以以集權的形式來迫害人的自由,也可以用來解放人性。”

獲獎概況

1996年間,陳教授和《亞洲周刊》的台灣特派員合作,報導國民黨高官捲入美國政冶獻金醜聞而被起訴刑事誹謗罪,得到全球新聞界聲援,結果獲判無罪。陳教授抗辯該案捍衛新聞自由,獲1997年國際新聞自由獎。 該案的判例被稱為亞洲新聞史的里程碑。
研究方向:國際新聞和跨媒體傳播。
*人民網傳媒頻道-陳婉瑩專欄
*人民網傳媒互動專家線上:陳婉瑩:新型傳媒院校與21世紀新聞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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