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嘉謨(北洋軍閥)

陳嘉謨(北洋軍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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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嘉謨(1874年—1950年),字峴亭,河北任丘人,民國北洋軍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陳嘉謨
  • 別名:字峴亭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河北任丘北漢鄉後邊莊村
  • 出生日期:1874年
  • 逝世日期:1950年
  • 職業:軍人
  • 畢業院校北洋速成武備學堂
  • 軍銜:中將
人物經歷,人物軼事,

人物經歷

陳嘉謨出身任丘的大地主家庭, 自幼在本村私塾念書,年長後娶馮國璋侄女為妻,因其妻恃娘家有勢,陳嘉謨難以忍受,遂去報考北洋速成武備學堂,入第二期步兵科,學習二年。 畢業後到北洋常備軍第三鎮統制曹錕部下,歷任排長、連長。1917年,曹錕成立直隸第三混成旅,旅長為蕭耀南,陳嘉謨升為該旅第五團第一營營長,隋吳佩孚南下鎮壓護法運動。陳嘉謨“為人寡言笑,他的信條是服從命令,不怕死”,並對政治不感興趣。陳的這種做派和風格得到其旅長蕭耀南的賞識,於1918年舉薦他為第十二混成旅團長。直皖戰爭後,蕭耀南成為第二十五師師長,陳嘉謨任該師第五十旅旅長。1921年蕭出任湖北督軍,陳嘉謨亦開始平步青雲,因與南軍作戰有功,於1923年升中將,任湖北蒲通鎮守使,駐岳陽,翌年蕭耀南將第二十五師師長讓給陳嘉謨。1926年2月14日蕭耀南暴死,陳接替了蕭的遺缺,出任湖北省督辦。不久,國民革命軍開始北伐,由於陳嘉謨資歷較淺,難服眾望,且毫無政治頭腦,很難應付當時的混亂局面。
1926年5月,國民革命軍出師北伐。同年8月26日,以葉挺為團長的國民革命軍第四軍獨立團,開始攻打湖北鹹寧的汀泗橋、賀勝橋。北洋軍以吳佩孚、陳嘉謨為首,指揮兩萬多人據守頑抗,經過一天多的激烈戰鬥,於8月27日夜,北伐軍攻占了汀泗橋、賀勝橋。吳佩孚、陳嘉謨退遁武漢,9月6日,北伐軍又攻克漢陽,7日占領漢口,吳佩孚令陳嘉謨、劉玉春死守武昌,對於戰事前景陳嘉謨態度較為曖昧,抵抗不抵抗都行。期間,直系軍閥首領吳佩孚曾下令挖渠引水入城阻止北伐軍,陳嘉謨極力反對。北伐軍將其圍困一個多月,直至彈盡糧絕。10月9日,吳佩孚見大勢已去,便偕部下靳雲鶚杜錫鈞乘火車北逃。10月10日,北伐軍攻破武昌城,俘敵萬餘名,陳嘉謨、劉玉春也做了北伐軍的俘虜。
陳嘉謨性格直爽倔強,信佛經、善書法,好嗜鴉片。但平素不講究穿戴。在北洋軍任職期間,鞋襪始終讓家人自做。1928年被北伐軍釋放後,一直在天津日本租界區住閒。在此期間,蔣介石曾以每月三百元的許諾,讓其出山,被拒絕。1937年七七事變後,日寇又請其出山,也未答應。陳在津期間,沒有經濟收入,一切開支都靠家中供給。1930年曾回老家一趟,將房屋拆賣一處,1950年鎮反時被關押,不久病死,時年76歲。

人物軼事

困守武昌時,城內的幾十萬居民。糧食與飲水都已短缺,居民只能以貓、鼠等充飢,餓死人較多。陳、劉的行為激怒了北伐軍將士和武漢的民眾。兩人被俘後喊殺聲一片,各民眾團體強烈要求將陳、劉付諸“人民公判”,
1927年2月7日,國共合作下的武漢國民政府法務部制訂了一個《反革命罪條例》。這是中國歷史上首次正式立法將“反革命”定為一種刑事罪名。2月10日,湖北人民審判委員會運用該條例審訊劉玉春和陳嘉謨,控告他們犯有“殘害人民”、“占據城池”及“反革命”等罪狀。這一案件還未開庭,就已經被直接定名為“陳、劉反革命案”了。中國歷史上的第一起反革命案由此誕生。
經過四個月關押的陳嘉謨、劉玉春“面貌如昔時”、“衣冠完整”。“劉強悍如前,唯陳略現驚恐狀耳”。審判委員會主席徐謙先據兩論告代表所指控的犯罪事實,詳細訊問陳嘉謨。對於兩論告的指控,陳嘉謨策略是總體認罪,但又通過具體說明一一加以否認。
徐謙又訊問陳現在有何感想,知罪否?陳答道,現讀革命書,非常覺悟,甚佩服孫總理,並甚信三民主義,深知此前之非,實為慚愧。陳回答完畢,時間已過午後兩點,大家早已飢腸轆轆。徐謙遂下令將陳帶下,宣布退庭休息。
誰知,這一休庭就再無結果。經過第一次開庭之後,陳、劉反革命案就不了了之,時隔不久,兩人重獲自由。因而坊間有傳言,陳嘉謨與國民革命軍前敵總指揮唐生智曾為結拜兄弟,說唐願意以200萬元為陳嘉謨贖命。陳嘉謨先去日本,後流落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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