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俊生(原國務委員)

陳俊生(原國務委員)

陳俊生(1927年5月11日-2002年8月8日),男,黑龍江省樺南縣人。於1946年8月參加革命,1947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黨。陳俊生同志是中國共產黨的優秀黨員,久經考驗的忠誠的共產主義戰士,我國農業戰線傑出的領導人,原國務委員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九屆全國委員會副主席。

陳俊生同志因病醫治無效,於2002年8月8日1時27分在北京逝世,享年75歲。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陳俊生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黑龍江省樺南縣
  • 出生日期:1927年5月11日
  • 逝世日期:2002年8月8日
  • 信仰:共產主義
  • 主要成就:原國務委員
人物生平,組織評價,

人物生平

陳俊生同志1927年5月11日出生於黑龍江省樺南縣一個貧苦農民的家庭。他早年受進步思想影響,追求革命真理,於1946年8月參加革命,1947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樹立了為實現共產主義理想奮鬥終生的目標。他先後擔任合江省依東縣二區委組織委員,樺南縣五道崗區委書記,樺南縣委宣傳部副部長,合江省委組織部、宣傳部幹事。在此期間,他積極宣傳黨的方針政策,組織發動民眾,為土地改革和鞏固政權作出了積極貢獻。
從1949年5月起,陳俊生同志相繼擔任黑龍江省三位省委書記的秘書,盡職盡責地完成領導同志交辦的各項任務,成為省委領導同志的得力助手和參謀。1950年至1957年,他歷任綏化縣委常委、宣傳部部長,富裕縣委副書記、代理書記,克山縣委書記。他深入研究和指導農村工作,重視糧食生產,總結典型豐產經驗,推廣農業科技,防治地方病,為推動當地經濟發展付出了大量的心血和汗水,取得顯著成效。1964年後,他歷任黑龍江省委宣傳部副部長,省委常委、副秘書長,省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省委辦公廳副主任、主任。在“文化大革命”期間,他受到衝擊和誣陷,仍堅持黨性原則,盡心盡力做好所擔負的工作。
從1978年8月起,陳俊生同志先後擔任黑龍江省委常委、秘書長,省委書記(當時有省委第一書記),省委副書記。其間,兼任齊齊哈爾市委書記。他堅決擁護改革開放,支持真理標準問題的討論,堅持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在農村推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的過程中,他深入基層調查研究,向省委提出了符合實際的建議,推動了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在全省的順利實行。他還在城市建設、草原建設、牧業發展、林區開發、興邊富民、搞活農村商品流通和農村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等方面做了扎紮實實、卓有成效的工作,為黑龍江省改革開放和各項事業的發展作出了重要貢獻。
1984年8月,陳俊生同志調任中華全國總工會副主席、書記處書記、黨組副書記。他注重研究新形勢下工會工作面臨的新情況、新問題,強調企業民主管理,發揮經營者和勞動者的積極性,對推進工會工作起到很好的指導作用。
1985年9月起,陳俊生同志歷任中央書記處農村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國務院機關黨組書記、國務院秘書長。1988年4月任國務委員。他還先後兼任中央國家機關黨委書記、中央國家機關工委書記、全國“雙擁”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國家防汛抗旱總指揮部總指揮、國務院貧困地區經濟開發領導小組(後改為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組長、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理事會主任。
陳俊生同志在擔任國務院秘書長期間,廢寢忘食,全身心投入工作,不僅完成了國務院機關大量的日常工作,還參與了國家重大方針、政策以及法規的研究和制定。他重視國家機關的作風建設,率先垂範,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質量。在充分調查研究的基礎上,他提出了關於住房制度改革問題的建議和意見,並就海南建省問題給中央決策提出了可行的方案。他多次處理重大突發事件,深入重大交通事故、重大森林火災現場,精心指揮,妥善解決問題。他積極支持行政管理科學研究和中國行政管理學會組建工作,推動了我國政府行政管理的科學化、法制化、現代化建設。
陳俊生同志在擔任中央國家機關黨委書記、工委書記期間,堅決貫徹中央關於加強機關黨建工作的指示精神,根據實際情況,提出改進和加強黨的建設的意見及工作思路,推進了中央國家機關黨的思想、組織、作風建設和黨員領導幹部隊伍建設。
陳俊生同志在擔任全國“雙擁”工作領導小組組長期間,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中央軍委關於做好新時期“雙擁”工作的指示,提出“雙擁”工作“要為貫徹黨的基本路線服務”、“要為穩定大局服務”、“要站在戰略高度做好擁軍優屬、擁政愛民工作”,並身體力行積極推進“雙擁”工作深入開展。
陳俊生同志擔任國務院貧困地區經濟開發領導小組組長達12年之久,領導了我國建國以來有組織、有計畫、大規模的扶貧開發工作。他深入大別山區、呂梁山區、沂蒙山區、武陵山區、井岡山區、太行山區、烏蒙山區、秦巴山區和“三西”(定西、河西、西海固)地區等集中連片的貧困地區,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組織制定了我國扶貧開發的一系列方針、政策和措施。他大力倡導動員全社會的力量參與扶貧開發,組織開展了中央國家機關定點扶貧,啟動了東部發達省市與西部省區的東西協作扶貧。他積極推動利用外資開展扶貧開發工作,注重發揮科技扶貧、智力支邊、光彩事業、小額信貸以及對口扶貧、黨員幹部聯繫貧困戶等多種扶貧形式的作用,強調扶貧到村、到戶。他特別重視和關心革命老區和少數民族地區的扶貧工作。他總結推廣了一大批開發式扶貧的先進典型。他對我國的扶貧開發事業作出了歷史性的重要貢獻。
陳俊生同志出色地參與和領導了全國的農業和農村工作。他積極倡導全國農業綜合開發,推動農業走高產優質高效的路子,推動農業特別是糧食綜合生產能力上了一個新的台階。他積極參與和支持糧食流通體制、棉花流通體制、農業生產資料流通體制改革。他組織實施“菜籃子工程”,解決城市居民吃菜難問題。他總結推廣秸稈養牛過腹還田的經驗,拓展了我國農區發展畜牧業的路子。他大力支持鄉鎮企業發展,提出要在提高自身素質和效益上下功夫,提出要促東帶西,開展東西部合作,推動中西部地區鄉鎮企業健康發展。他積極推動減輕農民負擔工作,主持清理了涉農收費項目,提出農民負擔要真抓實減。他關心農墾事業,特別是為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和黑龍江、海南墾區在改革開放新時期的發展傾注了大量心血。他重視水利建設,提出要以史為鑑,治水興利,著眼長遠發展,堅持不懈地抓好農田水利建設和水利基礎設施建設,積極推動節水農業的發展。他深入長江流域調研,參與領導了長江流域水資源綜合利用規劃、三峽工程論證和開工工作以及開發性移民工作。他積極參與和推動南水北調工程研究論證。他非常重視防汛抗旱工作,在擔任國家防汛抗旱總指揮部總指揮期間,多次深入防汛搶險第一線指揮抗洪救災。
他強調防汛抗洪工作實行行政首長負責制,並推進防汛抗旱工作規範化、現代化建設,進一步提高了全國防汛抗旱工作水平。他重視生態環境建設,強調要充分調動廣大農民開展小流域治理、防治水土流失的積極性。他重視林業工作,深入林區、沙區調查研究,對防沙治沙、森工企業改革、植樹造林、依法治林、保護森林資源、改善生態提出了具有指導性的意見。
陳俊生同志在兼任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理事會主任期間,正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恢復成立的重要時期。他提出供銷合作社要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要求和農村經濟發展的重大變化,拓展服務領域,完善經營機制,轉變工作作風,加強基層社建設,切實抓好農業生產資料供應和棉花收購、供應,為農業生產和紡織工業發展服務,要積極參與和推動農業產業化經營,有效發揮中介組織的作用。他強調供銷合作社要堅持為農服務的方向不動搖,要與農民結成利益共同體,把供銷合作社真正辦成農民的合作經濟組織。他的這些主張,對於推動供銷合作社的改革和發展具有重要的意義。
1998年3月,陳俊生同志當選為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九屆全國委員會副主席,任中共全國政協黨組副書記。他積極推動人民政協履行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的職能,強調政協工作要堅持共產黨的領導,堅持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堅持團結和民主兩大主題,堅持服從和服務於國家工作的大局。他重視並積極支持開展反映社情民意工作、專題調研工作、建言立論工作、提案工作和大會發言工作,強調要切實發揚民主,把政協的這些經常性工作做好做細。他積極支持加強政協宣傳工作和政協機關建設,為政協委員履行職能創造良好的環境。他重視總結人民政協工作的經驗,倡導各級政協用經驗推動工作。
陳俊生同志是中共第十三屆、十四屆中央委員。

組織評價

陳俊生同志始終堅信馬列主義,堅信社會主義制度,堅持黨的領導,堅持黨的基本路線。他堅決擁護以江澤民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的領導,認真實踐“三個代表”,對黨無限忠誠。他孜孜不倦地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許多經典著作他通讀多遍,並撰寫了大量的讀書筆記和文章,具有很高的政治理論水平。他刻苦讀書,勤奮好學,博聞強記。他注重理論聯繫實際,一切從實際出發,實事求是,敢講真話。他堅持民眾路線,艱苦奮鬥,光明磊落,作風樸實,勤政為民。他重視並善於調查研究,撰寫了上千篇、數百萬字的調查報告。他任勞任怨,嘔心瀝血,忘我工作,積勞成疾。在患病期間,他以驚人的毅力同病魔進行頑強的鬥爭,始終關心國家大事和人民政協工作。他政治敏銳,工作嚴謹,為政清廉,淡泊名利,生活儉樸,嚴格要求子女、親友及身邊工作人員,表現了一個共產黨人的高尚品質和道德風範,身體力行地實踐了一個共產黨員為共產主義奮鬥終身的誓言。
陳俊生同志的一生,是革命的一生,戰鬥的一生,刻苦學習、勤奮工作的一生,艱苦奮鬥、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一生,獻身於共產主義事業的光輝的一生。他的逝世是我們黨和國家的一大損失。我們要學習陳俊生同志崇高的革命精神和優良作風,更加緊密地團結在以江澤民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周圍,為促進我國國民經濟和社會全面發展而努力奮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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