陰謀分裂國家罪是陰謀發動反革命政變,割據一方,另立偽政府的行為。中國刑法中反革命罪的一種。主要特徵是:(1)犯罪客體是中國多民族的統一的社會主義國家政權。(2)犯罪客觀方面,須有陰謀分裂國家的行為。分裂國家,是指製造分裂,破壞國家和民族的統一。其行為形式,一是搞地方割據,自立偽政府,對抗中央的統一領導等。二是搞民族分裂,挑撥民族矛盾,製造民族動亂等。至於陰謀分裂國家的實際危害是否發生,不影響本罪的成立。(3)犯罪主觀方面須為直接故意,且具有推翻人民民主專政的政權和社姜主義制度的反革命目的。(4)犯罪主體為一般主體,但主要是在黨政軍內竊踞較高職位的野心家、陰謀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