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宗有法

除宗有法

除宗有法是因明邏輯術語,指因明立式時在同品、異品中排除宗有法的規則。該規則涉及因明論式的性質及結論可靠性,直接影響陳那三支論式是否具有演繹性,在當代漢傳因明研究中存在較大爭議。

根據陳那因明體系,同品指宗有法以外具有所立法的對象類,異品指無此屬性的對象類,其定義隱含除宗有法原則。九句因、因三相及喻依均遵循該規則,而法稱因明體系則取消此限制,形成顯著差異。學界對同品定義外延是否包含宗有法存在分歧:部分學者認為同喻體主項需除宗有法,另一些主張僅喻依需排除,喻體仍保持全稱命題性質。

該問題源於唐代疏解對陳那《正理門論》的詮釋,文軌等註疏家明確同、異品須除宗有法,成為唐疏共識。現代研究中,鄭偉宏提出'除外命題說'引發學術爭鳴,張忠義等則通過邏輯分析反駁該觀點。另有學者認為該爭議是因明與邏輯比較研究產生的偽問題,實為論辯規則與形式邏輯的範疇差異所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除宗有法
  • 屬性:邏輯學術語
有的人認為在同品定義時其外延不能包括有法在內,有法在此只能作為同品的一個特例來對待的。以此來保證陳那論式的可成立,而更多的人則傾向於認為它只是指在論辯中,作為例證的喻依不能舉宗有法而已,並不影響喻體成為全稱命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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