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省人民政府關於對全省收費公路實行統一管理的通知

陝西省人民政府關於對全省收費公路實行統一管理的通知是一項由政府部門頒布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陝西省人民政府關於對全省收費公路實行統一管理的通知
  • 發布日期:2000-03-27
  •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發布單位】82502
【發布文號】陝政發[2000]13號
【發布日期】2000-03-27
【生效日期】2000-03-27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
陝西省人民政府關於對全省收費公路實行統一管理的通知
(陝政發〔2000〕13號2000年3月27日)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各地區行政公署,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了認真貫徹執行國家“貸款修路、收費還貸”政策,規範公路收費站及收費公路管理,促進全省公路事業持續、健康發展,結合我省收費公路管理體制實際,省政府決定對全省收費公路實行統一管理。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統一收支管理。全省收費還貸公路的通行費,由省交通廳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通行費收入由各收費管理單位上解省交通廳通行費收入專戶。上解的通行費收入扣除“撤站還貸平衡資金”後,全額返還各上解單位用於還本付息和養管費用。貸款修路的債權債務和收費路段的養管責任不變。收費經營公路中交通部門投資的收益全額上解省交通廳,用於還貸補助。
二、統一票據管理。按照省地稅局、省交通廳《關於公路車輛通行費發票管理問題的通知》(陝地稅發〔1999〕244號)規定,全省通行費發票由省地稅局統一印製,省交通廳統一發放。
三、統一計畫管理。為了切實加強全省公路通行費收支管理,保證計畫的統一性和嚴肅性,收支計畫由各地市交通主管部門和省公路局分別審核(省公路局審核由其貸款或其擔保的收費公路),報省交通廳審核後統一下達。省交通廳要會同有關部門完善財務管理制度,規範財務管理,嚴肅財經紀律。
四、統一收費標準。根據全省區域經濟發展水平和通行費收入的實際情況,由省交通主管部門會同省物價管理部門,區分收費公路的性質和路網布局情況,適度調整收費標準,對類似的收費公路可統一收費標準,以利於撤併收費站後的償還貸款工作順利進行。
五、統一繳納稅費。通行費收入按5%的稅率繳納營業稅,按0.8‰的費率繳納水利建設基金。稅費由省地稅和財政部門統一徵收。
鑒於全省公路建設資金嚴重緊缺、貸款負擔沉重的實際,對通行費繳納的營業稅,由省財政全額安排用於公路建設,按月撥付給省交通主管部門,用於還本付息。對不屬於交通部門管理的通行費收入仍按有關規定徵收稅費。
六、建立“撤站還貸平衡資金”。從各收費站上解的通行費收入中,按一定比例集中部分資金建立“撤站還貸平衡資金”,由省交通廳統籌安排,主要用於償還在清理整頓收費站過程中被撤銷的收費站遺留債務和對貧困地區收費站的還貸補助。集中的比例報省政府審批。對於這部分資金要建立嚴格的監督機制,確保專款專用。
七、加強通行費的管理。收費還貸公路的通行費收入屬專項資金。要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和專戶存儲管理,除必要的養護和管理費用支出外,應全部用於償還貸款(含集資)本息。通行費支出計畫要按規定的支出明細項目制訂、審核、審批和監督檢查。任何部門和單位不得對通行費收入或結餘進行調劑。
八、切實加強收費管理。省交通主管部門要切實加強對公路收費站(點)的管理和通行費收支的監管工作,應設專門機構具體負責。地市交通主管部門和省公路管理部門也應明確專人負責,確保收費工作順利進行。
九、開展清理整頓工作。要按照國家及我省有關清理整頓公路收費站(點)的規定,對全省收費站(點)認真進行清理檢查。由省交通廳會同省物價局拿出方案,報省政府審定後組織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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