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榮大豆

阿榮大豆

阿榮大豆,內蒙古自治區呼倫貝爾市阿榮旗特產,全國農產品地理標誌。

阿榮旗境內分布有黑土、草甸土、沼澤土和暗棕壤4個土壤類型,其中境內土質以暗棕壤和黑土為主,總面積達317多萬畝,腐殖質厚度40-100厘米,土質疏鬆肥沃,適宜種植大豆。阿榮大豆是豆科油料作物,是重要的糧食作物。呈圓形、顆粒飽滿、色澤明黃。

2013年4月15日,原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正式批准對“阿榮大豆”實施農產品地理標誌登記保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阿榮大豆
  • 產地名稱:內蒙古自治區呼倫貝爾市阿榮旗
  • 品質特點:顆粒飽滿、色澤明黃
  • 地理標誌:國家農業部農產品地理標誌
  • 批准文號:國家農業部2013年第1925號公告
  • 批准時間:2013年04月15日
產品特點,產地環境,土壤類型,水文情況,氣候情況,歷史淵源,生產情況,產品榮譽,地理標誌,地域保護範圍,質量技術要求,

產品特點

阿榮大豆是豆科油料作物,是重要的糧食作物。呈圓形、顆粒飽滿、色澤明黃。每100克乾籽粒中蛋白質≥30克、磷脂(以脂肪計)≥5克,大豆異黃酮≥150毫克,天門冬氨酸≥3.70克,蘇氨酸≥1.30克,絲氨酸1.55克、谷氨酸≥5.40克、脯氨酸≥3.00克、甘氨酸≥1.40克、丙氨酸≥1.45克、胱氨酸≥0.40克、纈氨酸≥1.50克,蛋氨酸≥0.15克,異亮氨酸≥1.50克、亮氨酸≥2.50克、酪氨酸≥1.00克、苯丙氨酸≥1.70克、賴氨酸≥2.45克,組氨酸≥0.90克,精氨酸≥2.20克、胺基酸總量≥32.00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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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地環境

土壤類型

阿榮旗境內分布有黑土、草甸土、沼澤土和暗棕壤4個土壤類型,其中境內土質以暗棕壤和黑土為主,總面積達317多萬畝,腐殖質厚度40-100厘米,土質疏鬆肥沃,有機含量5.2%,pH值6.23,呈弱酸性至中性。

水文情況

阿榮旗各河流均屬嫩江水系右岸支流,流徑面積100平方公里以上較大河流有20條。全旗境內自北向南貫穿的阿倫河、格尼河、音河三大河流,阿倫河發源於該旗境內北部山區,格尼河位於該旗東部,發源於該旗北部山區;音河位於該旗西部,發源於該旗西部山區。

氣候情況

阿榮旗處於高緯度地區,屬中溫帶大陸性半濕潤氣候區,無霜期100-130天,年平均氣溫1.7℃、最高氣溫38.5℃、最低溫度-39.8℃,平均日照時數1550-1650小時,年有效積溫2895.6℃,年平均降水量400-458.4毫米,降水集中的月份為6、7、8月,水蒸發量1455.3毫米。

歷史淵源

據《遼史叢考》等文獻記載,呼倫貝爾是在中國最北方從事農業的民族,有著悠久深厚的農耕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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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世紀中葉,達斡爾族居住黑龍江中上游以北地區時,就已形成了一定規模的農業,遷居黑龍江以南嫩江流域以後,在農作物的生產、農產品加工以及農業的節氣、測農事、禳災、祭祀等方面取得了更大的發展,直到清末,他們還採用“一犁擠”的種植法,形成了具有民族特色的農耕文化。
19世紀中葉以後,呼倫貝爾逐漸開始大面積種植大豆,已有百餘年的大豆種植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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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情況

2013年,阿榮旗大豆保護規模150萬畝,年產量20萬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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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榮譽

2013年4月15日,原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正式批准對“阿榮大豆”實施農產品地理標誌登記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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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標誌

地域保護範圍

阿榮大豆的地理標誌保護的區域範圍為呼倫貝爾市阿榮旗向陽峪鎮、新發鄉、那吉鎮、六合鎮、亞東鎮、霍爾奇鎮、三岔河鎮、復興鎮、得力其爾鄉、查巴奇鄉、音河鄉共7個建制鎮、4個少數民族鄉。地理坐標為東經122°02′30″-124°05′40″,北緯47°56′54″-49°19′35″。

質量技術要求

  • 特定生產方式
(1)品種選擇:選擇適合本地區積溫的優質高產大豆品種,發芽率不低於95%,達到無病、無破粒,大小均勻一致。如疆豐7734、蒙豆30、合豐50等。
(2)栽培方式:採用大豆壟上三行窄溝密植栽培方式,改壟上單行深施肥為壟上三行行間雙行均衡供肥,既保留了深松、深施肥、壟上精量播種、便於中耕除草等優點,又實現了合理密植和均衡供肥,從而使植株分布合理,實現群體增產。
(3)栽培方法:大豆壟上三行窄溝密植栽培技術是在原65厘米壟的基礎上,將兩行14厘米苗帶加寬到22-24厘米,實行壟上三行精量播種,各行苗帶間距為11-12厘米,兩邊行米間落粒10-12粒,中行米間落粒8-11粒,三行平均米間落粒30-35粒的栽培方法進行種植,較常規技術增產在20%以上。
  • 產品質量安全規定
在生產過程中嚴格執行《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產地環境按《綠色食品產地環境質量標準》(NY/T391-2000)標準規定等規定進行生產。貯藏執行《綠色食品貯藏運輸準則》(NY/1056-2006)等相關規定。
  • 標誌使用規定
阿榮大豆農產品地理標誌歸阿榮旗地域內大豆種植經營者共同所有。經營者在產品或包裝上使用已獲登記保護的農產品地理標誌,
須向登記證書持有人提出申請,並按照相關要求規範生產和使用標誌,統一採用“阿榮大豆”和農產品地理標誌公共標識相結合的標識標註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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