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替普酶

阿替普酶

阿替普酶(Alteplase)是一種血栓溶解藥,主要成分是糖蛋白,含526個胺基酸。臨床上主要用於治療1.用於急性心肌梗死和肺栓塞;2.用於急性缺血性腦卒中、深靜脈血栓及其他血管疾病。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阿替普酶
  • 外文名:Alteplase
  • 別名:阿太普酶、阿特普酶
分類,藥品名稱,藥物劑型,藥理作用,藥動學,適應證,禁忌證,注意事項,不良反應,用法用量,藥物相應作用,專家點評,

分類

一級分類:循環系統藥物 二級分類:抗血栓藥物 三級分類:溶栓劑

藥品名稱

中文名稱:阿替普酶
英文名:Alteplase
藥品別名:阿太普酶、阿特普酶、栓體舒、組織纖溶酶原激活劑、組織纖維蛋白溶酶原激活劑、重組組織型纖維蛋白溶酶原激活劑、重組組織型纖溶酶原激活劑、愛通立、Human Tissue Plasminogen Activator、Acetivase、Alteplase、G-11021、G-11021(Z-ChainForm)、tissue-type plasminogen activator、t-PA、Plasvata、rt-PA

藥物劑型

注射劑(粉):20mg,50mg。

藥理作用

本藥是一種血栓溶解藥,主要成分是糖蛋白,含526個胺基酸。本藥可通過其賴氨酸殘基與纖維蛋白結合,並激活與纖維蛋白結合的纖溶酶原轉變為纖溶酶,這一作用比本藥激活循環中的纖溶酶原顯著增強。由於本藥選擇性地激活纖溶酶原,因而不產生套用鏈激酶時常見的出血併發症。對於急性心肌梗死,靜脈使用本藥可使阻塞的冠狀動脈再通。

藥動學

本藥經靜脈注射後迅速自血中消除,用藥5min後,總藥量的50%自血中消除;用藥10min後,體內剩餘藥量僅占總給藥量的20%;用藥20min後,則剩餘10%。本藥主要在肝臟代謝。

適應證

1.用於急性心肌梗死和肺栓塞。
2.用於急性缺血性腦卒中、深靜脈血栓及其他血管疾病。用於動靜脈瘺血栓形成。

禁忌證

1.出血性疾病(如近期內有嚴重內出血、腦出血或2個月內曾進行過顱腦手術者、10天內發生嚴重創傷或做過大手術者、嚴重的未能控制的原發性高血壓、妊娠期和產後14天內婦女、細菌性心內膜炎和急性胰腺炎)患者。
2.顱內腫瘤、動靜脈畸形或動脈瘤患者。
3.已知為出血體質(包括正在使用華法林、腦卒中前48h內使用過肝素、血小板計數小於100000/mm3)患者。
4.急性缺血性腦卒中可能伴有蛛網膜下腔出血或癲癇發作者。

注意事項

1.慎用:(1)腦血管疾病者;(2)高血壓患者;(3)急性心包炎患者;(4)嚴重肝功能障礙者;(5)感染性血栓性靜脈炎患者;(6)高齡(年齡大於75歲)患者;(7)正在口服抗凝藥的患者;(8)活動性經期出血者。2.用藥期間應監測心電圖。3.本藥一般不能與其他藥物配伍靜脈滴注,也不能與其他藥物共用一條靜脈血管來滴注。4.國外資料報導,可與本藥配伍的溶液有:(1)葡萄糖溶液或氯化鈉:500μg/ml的本藥可加入5%的葡萄糖溶液或0.9%氯化鈉溶液中,室溫下盛於玻璃或聚氯乙烯容器中可保持穩定8h;(2)注射用無菌水:注射用無菌水無抑菌作用,可用來配製濃度為1mg/ml的阿替普酶,但不作更進一步的稀釋。5.國外資料報導,與本藥有配伍禁忌的溶液有:(1)注射用抑菌水:注射用苯甲醇抑菌水及注射用對羥苯甲酸類抑菌水不用來配製阿替普酶溶液;(2)平衡鹽溶液:平衡鹽溶液與本藥相混,室溫下24h內會發生沉澱,如在-20℃時放置24h,融化以後的光散射增加,則提示藥物已發生變化。6.患者的凝血酶原時間超過15秒時,禁止本藥和口服抗凝藥同時使用。7.使用本藥時可見注射部位出血,但不影響繼續用藥,發現出血跡象則應停藥。8.本藥每天最大劑量不能超過150mg,否則會增加顱內出血的危險性。

不良反應

1.血液系統:出血最常見。與溶栓治療相關的出血類型有胃腸道、泌尿生殖道、腹膜後或顱內的出血,淺層的或表面的出血主要出現在侵入性操作的部位(例如靜脈切口,動脈穿刺,近期做了外科手術的部位)。另外,有出現硬膜外血腫和筋膜下血腫的報導。全身性纖維蛋白溶解比用鏈激酶時要少見,但出血的發生率相似。2.心血管系統:(1)心律失常:使用本藥治療急性心肌梗死時,血管再通期間可出現再灌注心律失常,如加速性室性自主心律、心動過緩或室性早搏等。這些反應通常為良性,通過標準的抗心律失常治療可以控制,但有可能引起再次心肌梗死和梗死面積擴大。心律失常的發生率和靜脈滴注鏈激酶時相似。(2)血管再閉塞:血管開通後,需繼續用肝素抗凝,否則可能再次形成血栓,造成血管再閉塞。有報導用本藥進行溶栓治療後發生了膽固醇結晶栓塞。3.中樞神經系統:可出現顱內出血、癲癇發作。4.泌尿生殖系統:有報導用藥後立即出現腎血管肌脂瘤引起的腹膜後出血。5.骨骼/肌系統:可出現膝部出血性滑膜囊炎。6.其他:過敏反應。

用法用量

1.靜脈注射:將50mg的本藥溶解為1mg/ml的濃度,注射給藥。2.靜脈滴註:將本藥100mg溶於注射用生理鹽水500ml中,在3h內按以下方式滴完,即前2min先注入本藥10mg,以後60min內滴入50mg,最後120min內滴完餘下的40mg。1.負荷給藥法(front loading):總劑量為100mg,先彈丸(bolus)注射15mg,然後30min內再靜脈滴注50mg,接著1h內靜脈滴注剩餘35mg。2.按體重法:先靜脈彈丸注射15mg,接著30min靜脈滴注0.75mg/kg,然後1h內靜脈滴注0.5mg/kg。3.二次彈丸法(two bolus):總量100mg,分2次靜脈彈丸注射,間隔30min,此方法可有88%的再通率。

藥物相應作用

1.與其他影響凝血功能的藥物(包括醋硝香豆素、茴茚二酮、雙香豆素、苯茚二酮,華法林、肝素)同用時,會顯著增加出血的危險性。2.與依替貝肽合用時,由於附加的抗凝作用,使出血的危險性增加。3.硝酸甘油可增加肝臟的血流量,從而增加本藥的清除率,使本藥的血漿濃度降低及冠狀動脈的再灌注減少、再灌注時間延長、再閉塞增多。

專家點評

本品具有促進體內纖維蛋白溶解系統活性的作用,但與鏈激酶和尿激酶不同,本品能特異性地使血栓內的纖溶酶原轉變成纖溶酶,從而發揮溶解血栓的作用。臨床多用於治療各種新鮮形成的血栓。本品存在血管內皮細胞及組織中的絲氨酸蛋白酶,能選擇性地與血栓表面的纖維蛋白結合,並激活與纖維蛋白結合的纖溶酶原轉變為纖溶酶。本品由於其兩個環狀結構對纖維蛋白具有強大親和力,故用藥後可選擇性激活血栓中的纖溶酶原,進而發揮溶栓作用。由於本品選擇性地激活與纖維蛋白結合的纖溶酶原,因而不產生套用鏈激酶時常見的出血併發症。主要用於治療急性心肌梗死和肺栓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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