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聯方占款

大股東及其他關聯方占用上市公司資金的現象由來已久、金額巨大。對上市公司年報進行的統計分析表明,近年來,大股東及其他關聯方占用上市公司資金的現象基本上沒有明顯的改觀,甚至在某種方面還有變本加厲的跡象。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聯方占款
  • 概述:關聯方占用上市公司資金的現象
  • 具體表現:占款金額依然巨大
  • 主要體現:在"應收賬款"與"其他應收款"
具體表現,成因,對策,影響,

具體表現

一是占款金額依然巨大。大股東及其關聯方占用上市公司的資金主要體現在"應收賬款"與"其他應收款"兩個會計科目下。我們以2003年12月31日以前掛牌上市的1257家滬深A股上市公司(剔除已摘牌上市公司及銀行證券信託類上市公司)為樣本進行的統計分析表明,2003年度滬深A股上市公司"其他應收款"總額同比下降了0.5%,"應收賬款"總額同比增長了9.08%。由此我們推斷,大股東及其他關聯方通過非經營方式占用上市公司資金總額的確有所下降。
但另一方面,我們也認為,上市公司大股東及其他關聯方通過經營性方式占用的資金可能並沒有明顯的改觀,甚至可能還略有上升。理由是,2003年,我國經濟運行好於2002年度,上市公司總體經營業績也有較好的增長。特別是基礎原材料產品供不應求、價格暴漲。相關基礎原材料行業上市公司2003年年報數據也表明,這些公司的應收賬款大幅下降,甚至不少"陳年爛賬"也已於去年一次性收回。照此推理,2003年度上市公司正常的"應收賬款"總額,較2002年度理應有所下降。而樣本公司的統計結果顯示,"應收賬款"總額同比增長9.08%。我們認為,大股東及其他關聯方,通過為上市公司代銷產品等經營性關係,加大對上市公司資金占用是影響因素之一。
二是占款方式更加隱秘。上市公司2003年年報中披露的註冊會計師關於關聯方占款的"專項審計報告"顯示,"預付賬款"也是大股東及其他關聯方占用上市公司資金的途徑之一。通過"預付賬款"占用上市公司資金比"其他應收款"、"應收賬款"更加隱秘。
據統計,2003年度滬深A股上市公司"預付賬款"總額同比增長了30.96%,增幅驚人。我們估計,這其中不能排除有一小部分是因為"大股東及其他關聯方"占用上市公司資金方式的變化。
三是占款渠道此消彼長。從以上統計數據我們推斷,由於監管部門加大了監管力度,一些上市公司的大股東部分或全部歸還了由其本身直接占用的款項,特別是 2002年度顯示在"其他應收款"科目下的款項,以逃避監管部門的監管與社會公眾的監督。而通過其他關聯方占用的款項,特別是通過與上市公司有直接的上下游產業鏈關係的關聯方,以"預付賬款"方式占用的資金可能還有增加的趨勢,形成一種此消彼長的態勢。
四是國有控股(絕對或相對控股)上市公司是被占款公司主體。從上市公司2003年年報披露的信息看,關聯方占款現象多數發生在國有控股上市公司中。

成因

應該說,大股東及關聯方占用上市公司資金現象的成因是多方面的。既有改制方面的原因,也有意識、文化、法治環境等方面的原因。
一是上市公司改制先天不足。
二是股權分置國有股流動性差。由於我國股權分置的制度安排,國有股只能在場外協定轉讓,流動性差,再加之我國上市公司派現率普遍較低,國有股東沒有其他股權收入來源,在母公司及其他關聯方生存困難時,自然首先想到的是侵占上市公司資金。
三是意識方面的原因。國有大股東占有中小股東的利益,在部分國企高管看來是無可厚非的,把"國有資產"凌駕於"法人財產"、"個人財產"之上的意識,不僅在一些人的頭腦里仍然存在,而且也體現在他們的工作中。此外,一些地方政府領導也認為,如果占用資金是用來給大股東及其他關聯方的下崗職工發放最低生活保障,那就是維護了當地的社會穩定,解決了地方政府的難題。
四是歷史方面的原因。儘管說"欠債還錢"是天經地義的事,但"借錢不還"在我國也是有歷史的。特別是國有企業之間的"三角債",曾經是我國國有企業中的一個普遍現象,而"清理三角債"也曾經是我國經濟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農村婦女熊德明因為敢於向國家總理反映建築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獲得了 "2003CCTV中國經濟年度社會公益獎"。由此我們也可以看出,"欠錢不還"既是一個歷史問題,也是一個現實問題。它已是我國的一大"社會公害"。
五是法治方面的原因。應該說,大股東及其他關聯方占用上市公司資金還算得上是我國近年來的一個"新生事物"。儘管現有法律也可以"應付"此類問題,但操作起來難度較大。特別是如果沒有針對主要責任人的刑事和民事處罰條款,法治的效果也要大打折扣
2003年8月,中國證監會頒布了《關於規範上市公司與關聯方資金往來及上市公司對外擔保若干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規定,非國有控股股東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違反本《通知》規定,給上市公司造成損失或嚴重損害其他股東利益的,應負賠償責任,並由相關部門依法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但是,造成多少損失或損害其他股東多少利益構成犯罪,究竟按什麼賠率賠償,該文並未詳細界定。這就使得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刑事責任的可操作性不是很強。《刑法》已有相關條款規定了對挪用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的責任人的刑事處罰,但對挪用給其他公司、企業、單位使用的情況並未涉及。這就是說,我們還沒有直接的、專門針對大股東及其他關聯方占用上市公司資金的刑事處罰條款。我們認為,這也是造成關聯方占款屢禁不止、清欠進展遲緩的主要成因之一。

對策

如前所述,大股東及關聯方占用上市公司資金現象的成因是多方面的。為此,解決大股東及其他關聯方占款問題,是一項複雜的系統工程,需要我們統籌兼顧,多管齊下。
首先是要提高認識,轉變觀念。由於國有控股上市公司是被占款公司的主體,因此,國有控股上市公司及其大股東的高管層,以及各級國資管理部門的領導們,是解決關聯方占款現象的中堅力量,有些時候甚至起著決定性的作用。為此,首先要提高他們的認識,要使他們樹立"法人財產意識"、"股東平等意識"和"以全體股東利益為本的意識"。要轉變他們頭腦中把"國有資產"與"法人財產"、"股東權益"對立起來的觀念,以及"平均主義"、"大鍋飯"的觀念。尤其要解決一些地方政府領導頭腦中,占用上市公司資金給下崗職工發放最低生活保障、解決政府難題的觀念。只有各級政府部門、國有大股東高管,以及社會各方的思想意識真正提高了、觀念真正轉變了,才能談得上想辦法、找對策,積極解決占款問題。否則,即使還了舊賬,又會欠下新賬,形成"改了再犯、犯了再改"、"在這家改了再在那家犯"的惡性循環。
其次是要做到有法可依,違法必究。自2002年以來,中國證監會與國資管理部門在清理關聯方欠款問題上下了很大的力氣,也確實收到了一定的成效。但我們同時也應該看到,清欠工作進展得並不順利,清理速度也並不盡如人意。而且一些上市公司的大股東及其他關聯方還在"頂風作案"。究其原因,他們更多地是在使用行政手段處理清欠問題。在今天市場經濟的環境下,我們認為應更多地依靠法律手段,要將清理大股東及其他關聯方欠款納入法治的軌道。
日前,中國證監會與國務院國資委有關領導明確指出:對於2003年8月28日以後(即《通知》發布以後),違規形成的"侵占"問題,監管部門將依法追究直接責任人的違規責任,公司和其他股東可以通過司法程式提起民事賠償訴訟。這表明,監管部門也希望依靠法律手段來徹底解決治理關聯方占款"頑疾"。如前所述,大股東及其他關聯方占用上市公司資金還算得上是我國近年來的一個"新生事物"。但如果沒有針對主要責任人的刑事處罰條款,法治的效果將大打折扣
因此,我們認為,應在《公司法》、《刑法》等相關法律中,增加專門針對關聯方占款及其關聯交易的界定與處罰條款,特別是要明確針對上市公司及占款方主要負責人的刑事責任。明確中小股東可以依法起訴、要求賠償的權利。做到有法可依。這不僅有利於中小股東可以依靠法律手段保護自身的權益,也可以提高上市公司及其大股東高管們的法律意識,在關聯方占款問題上做到防範於未然。
再次就是要大力推行金融創新。目前,大股東及其他關聯方償債的方式無非有三:一是以現金清償;二是以資產清償;三是金融創新。包括"以股抵債"和"公司分立"。對於大多數關聯方占款案例來說,大股東及其他關聯方基本上沒有現金償還能力;若以實物資產抵債,又涉及對所抵債資產質量優劣的評估問題。滬市就曾經發生過某上市公司大股東抵債土地,在抵債後又被法院查封的事件。因此,以資產抵債不是上佳選擇。而以股抵債,最起碼可以減少壞賬準備金的提取,縮小股本總量,在一定程度上提升每股盈利數值。在關聯方占款愈演愈烈、而又無力以現金或優質資產償還欠款的前提下,"以股抵債"不失為上市公司及廣大中小股東的一種 "沒有選擇的選擇"。
總之,清理大股東及其他關聯方占款是一項複雜的系統工程,需要市場各方積極配合,努力探索。作為中小股東來說,既要積極行動起來、積極參與公司決策,也要充分認識這一問題的複雜性,權衡各種方案的利弊,做到"兩害相權取其輕",最大限度地保護自己的權益。

影響

上市公司關聯方占用款項的影響[1]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2001》對關聯交易的定義,關聯交易是指關聯方之間轉移資源或義務的行為,不論是否收取價款。要認識關聯占款現象,必須從關聯方的確認、關聯交易的類型和關聯占款的性質三方面進行。而這其中最為重要的是深刻的把握和理解關聯占款的性質。本文所指的關聯方占款就是指大股東及其他關聯方占用上市公司的資金的現象。由於企業內部和外部治理生態環境還遠未達到和諧:在企業內部,公司法人治理尚未健全;在企業外部,大量的噪聲交易者或投資者的存在,監管的漏洞,會計信息披露質量的缺陷以及市場對會計信息的披露不充分等,使得關聯方占款現象十分突出。上市公司的款項被關聯方占用,其消極作用顯而易見。它嚴重影響了證券市場的健康發展,不利於上市公司持續穩定健康發展。
首先,它侵犯了上市公司的法人財產,嚴重侵害了中小股東的權益,違反了相關法律。我國《公司法》明文規定,“公司享有由股東投資形成的全部法人財產權”,“董事、經理不得挪用公司資金或者將公司資金借貸給他人,公司股東作為出資者按投入公司的資本額享有所有者的資產收益、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上市公司的資產,是全體股東按股份享有的法人財產,而不是某大股東一家或一人的財產。大股東及其他關聯方占用上市公司資金,直接侵犯了公司的法人財產權,侵害了中小股東的財產權,違反了《公司法》的相關規定。
其次,它影響上市公司的正常經營,導致上市公司贏利能力不斷下降甚至退市。按照相關會計制度的規定,上市公司每年都必須對“應收賬款”和“其他應收款”計提壞賬準備,並作為一種費用支出計入“管理費用”項下,直接沖減“營業利潤”。大股東及其他關聯方占用上市公司的資金數額越大、時間越長,則計提的壞賬準備金額也越大,沖減利潤的金額也就越大。“粵金曼(00588)”是因大股東及關聯方占用巨額資金,影響公司贏利能力最終被迫退市的典型例子。ST,春都也因為大額款項被控股股東占用而衰敗。ST托普也未能擺脫這種命運。目前已經披露出來的5.39億元大股東關聯公司占款,飛樂系三年搞跨三家上市公司更是典型。新太科技(600728)由於大股東財務狀況惡化,違規占用公司資金無力償還,需全額計提減值準備,大股東自2004年1月至2005年1月占款總計46筆,數額達1.47億元,無奈之下,公司將大股東告上法庭。
第三,它加劇了上市公司的隱含風險,使投資者面臨巨大的投資風險。一年期以內的應收賬款主營業務收入比例過高的上市公司也面臨較大風險。一般來講,一年期應收賬款占當年營業收入比例過高,不外乎兩種情況:行業或公司的銷售習慣,如某些設備製造業的銷售回款期通常要一年左右;不正常的關聯銷售或虛假銷售。如果回收不力,短期應收款可能變成中長期應收款甚至壞賬。這也使得上市公司面臨潛在的風險。應收賬款是反映上市公司經營管理能力和贏利真實狀態的重要指標。國際會計準則規定,企業一般對三年期以上的應收賬款計提壞賬準備的比例是100%。而我國會計準則對計提比例沒有強制性的規定,使得在當前我國上市公司治理比較薄弱的情況下,很少有公司計提了100%的準備。這就使上市公司的賬面贏利與實際納入囊中的贏利存在較大的差異。特別是當應收賬款出現壞帳,且事先計提不足時,賬面盈利的真實性和可靠性下降,公司隱含了經營風險。實際上,這一點往往也是投資者關注不夠的地方,投資者面臨巨大的投資風險
最後,關聯方占款對上市公司的實際財務質量的產生嚴重影響。上市公司的應收賬款主營業務利潤具有顯著的相關性,這在一定程上反映出大股東及其他關聯方通過關聯交易,特別是主營業務的往來占用上市公司的資金,即經營性款項的占款比例較大;同時它也反映出近年來上市公司與其關聯公司之間越來越頻繁的關聯交易行為的結果,上市公司對母公司等關聯方的依賴性加大。一些公司的產品主要靠銷售給母公司證明了這一點。應收賬款不會產生現金流,但它有可能成為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減少的重要原因。這反映出關聯占款對上市公司的業績具有較大的蠶食性,從而影響了上市公司的實際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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