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稅及貿易總協定簽訂

1967年6月30日 關稅及貿易總協定簽訂

1967年6月30日,參加聯合國經濟社會理事會國際貿易組織籌委會第二次會議的23個國家在日內瓦簽訂《關稅及貿易總協定》。

會議背景,會議過程,會議結論,
1967年6月30日 關稅及貿易總協定簽訂
1967年6月30日,參加聯合國經濟社會理事會國際貿易組織籌委會第二次會議的23個國家在日內瓦簽訂《關稅及貿易總協定》。
總協定38條,宗旨是促使成員國達成互利互惠,以求大幅度削減關稅和其他貿易壁壘,消除國際貿易中的歧視待遇,以促進世界資源的充分利用,擴大商品生產和交換,增加就業,提高生活水平。
關貿總協定是一個進行多邊貿易談判和協調爭議的場所。其主要活動是安排締約國就彼此有關的商品稅率進行雙邊談判,達成減讓協定。締約國大會是最高權力機構,一般每年舉行一次。代表委員會負責處理日常事務,由締約國在日內瓦的常駐代表組成。總部設在日內瓦。

1967年6月30日 關稅及貿易總協定簽訂
1967年6月30日,參加聯合國經濟社會理事會國際貿易組織籌委會第二次會議的23個國家在日內瓦簽訂《關稅及貿易總協定》。
總協定38條,宗旨是促使成員國達成互利互惠,以求大幅度削減關稅和其他貿易壁壘,消除國際貿易中的歧視待遇,以促進世界資源的充分利用,擴大商品生產和交換,增加就業,提高生活水平。
關貿總協定是一個進行多邊貿易談判和協調爭議的場所。其主要活動是安排締約國就彼此有關的商品稅率進行雙邊談判,達成減讓協定。締約國大會是最高權力機構,一般每年舉行一次。代表委員會負責處理日常事務,由締約國在日內瓦的常駐代表組成。總部設在日內瓦。

會議背景

會議過程

會議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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