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開展2015年度北京市海外高層次人才引進專項計畫申報工作的通知

《關於開展2015年度北京市海外高層次人才引進專項計畫申報工作的通知》是北京市為吸引鼓勵海外高層次人才來京創新創業下發的通知,發布於2015年4月3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開展2015年度北京市海外高層次人才引進專項計畫申報工作的通知
  • 性質:通知
  • 發布時間:2015年4月3日
  • 發布單位:北京市海外學人工作聯席會辦公室
市海外學人工作聯席會各成員單位、各區縣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做好新形勢下留學工作重要講話精神,落實“一個意見,兩個辦法”檔案要求,進一步吸引鼓勵海外高層次人才來京創新創業,現就2015年度北京市海外高層次人才引進專項計畫(以下簡稱“專項計畫”)申報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報原則
專項計畫申報應遵循以下原則:
(一)突出重點。專項計畫申報工作應適應首都城市功能定位、“四個中心”建設以及構建“高精尖”經濟結構對領軍人才的需求,密切圍繞首都重大項目、重大改革、重點產業和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建設的重大任務展開。
(二)立足高端。專項計畫引才崗位應為高層管理或核心技術崗位,擬引進人才應基本符合“海聚工程”引才條件,為我市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海外人才,經驗豐富,業績突出。
(三)公開公平。科學合理設定專項計畫崗位,嚴格規範申報流程,確保海外高層次人才引進工作公開、公平、公正有序開展。
二、條件要求
(一)各單位各部門要聯繫國家和北京市重大科技專項、重點科研項目、市屬重要科研院所、重點實驗室與工程技術中心、高校重點學科、大型國有企業、重點金融機構、高端產業功能區與戰略性新興產業項目的發展特點,重點圍繞新一代信息技術、生物、節能環保、新材料、新能源汽車、新能源、航空航天、高端裝備製造等產業開展崗位申報工作。
(二)為配合非首都核心功能調整疏解,對於列入《北京市新增產業的禁止和限制目錄(2014版)》(京政辦發〔2014〕43號)的單位,不再受理其海外高層次人才引進崗位申報。
(三)專項計畫引才崗位中的高層管理崗位須為部門總監、副總經理以上職位,核心技術崗位須為技術專家、科技帶頭人、首席技師等職位。
(四)專項計畫引才崗位應明確支持條件、福利待遇等配套政策。
(五)本年度專項計畫不做數量要求,各單位各部門可結合實際需求提出引才崗位及需求數量。
三、申報方式
專項計畫包括文字計畫、表格計畫兩部分。
(一)文字計畫。包括以下三部分內容:一是對所屬各單位海外高層次人才的崗位和需求數量進行匯總,分析結構特點;二是結合用人單位提出的崗位需求,對本單位本部門2015年度海外高層次人才引進工作進行趨勢性分析;三是結合以往引才用才工作經驗,研究提出更具操作性、針對性的引才辦法,並對我市海外高層次人才引進工作提出建議。
(二)表格計畫。填寫2015年度北京市海外高層次人才引進崗位需求表(附屬檔案1),明確列出專項計畫引才崗位的主要信息。其中,引才協調單位是指市海外學人工作聯席會成員單位、區縣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等,用人單位是指落實引才任務和使用人才的工作部門或企事業單位。
四、工作安排
(一)自本通知發布之日起,各引才協調單位組織所屬用人單位醞釀提出崗位需求。(本階段工作截止時間:2015年4月24日)
(二)各引才協調單位匯總本單位本部門崗位需求計畫,將文字計畫及表格計畫匯總報市人力社保局流動調配處。文字計畫和表格計畫紙質版要加蓋本單位公章,表格計畫刻錄光碟。(本階段工作截止時間:2015年4月30日)
(三)市海外學人工作聯席會辦公室對專項計畫崗位進行審核遴選,統一發布。發布期間,各引才協調單位及用人單位做好諮詢對接工作。(本階段工作截止時間:2015年11月30日)
(四)各引才協調單位匯總本單位本部門崗位落實情況,填寫2015年度北京市海外高層次人才引進崗位需求落實情況統計表(附屬檔案2),撰寫專項計畫總結報告,報市人力社保局流動調配處。總結報告和統計表紙質版要加蓋本單位公章,統計表刻錄光碟。(本階段工作截止時間:2015年12月31日)
五、工作要求
(一)結合實際申報崗位。各單位各部門要著眼於本單位高層次人才隊伍建設實際情況,明確崗位需求計畫目標,合理申報崗位需求。
(二)規範填寫崗位信息。崗位信息直接影響海外高層次人才引進工作質量,各單位各部門要高度重視此項工作,按照真實、準確、完整的原則,規範填寫崗位信息。
(三)抓好引才崗位落實。海外高層次人才引進工作對首都核心競爭力提升、單位發展、事業進步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各單位各部門要指定專人負責,全程跟進,確保引才工作取得實效。
北京市海外學人工作聯席會辦公室
2015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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