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緊急通知精神進一步嚴格土地管理的通知

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緊急通知精神進一步嚴格土地管理的通知是一項由政府相關部門頒布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緊急通知精神進一步嚴格土地管理的通知
  • 文號:國土資發〔2004〕109號
  • 發布單位:國務院
  • 類型:法規
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緊急通知精神進一步嚴格土地管理的通知
國土資發〔2004〕10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土資源廳(國土環境〖HJ〗資源廳、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資源管理局、規劃和國土資源管理局),計畫單列市國土資源行政管理部門,解放軍土地管理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國土資源局:
為切實落實中央確定的各項巨觀調控政策措施,保證經濟平穩運行,國務院辦公廳下發了《關於深入開展土地市場治理整頓嚴格土地管理的緊急通知》(國辦發明電〔2004〕20號,以下簡稱《緊急通知》),各級國土資源部門要認真貫徹執行。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深入開展土地市場治理整頓,嚴格土地管理的重要意義
去年(2003年)以來的土地市場治理整頓取得明顯成效,基本剎住了盲目設立開發區大量圈占土地之風,遏制了亂占濫用耕地的勢頭。但當前一些行業、地區投資增長過快,低水平重複建設等問題突出,資源供應和糧食安全的壓力加大,反映到土地利用上的盲目擴大建設用地規模,違法違規用地等問題依然嚴重,土地市場秩序還不夠規範,土地市場治理整頓有待進一步深入。深入開展土地市場治理整頓,嚴格土地管理,是國家加強巨觀調控,確保經濟平穩協調較快發展的重要措施,有利於遏制一些行業、地方盲目投資和重複建設;有利於提高土地集約利用水平,最佳化土地利用結構和布局;有利於促進土地市場的規範和發展;有利於加強隊伍自身建設和管理水平的提高。
積極參與巨觀調控,是黨中央、國務院賦予國土資源部門的重要職責。各級國土資源部門要從國家經濟社會發展的大局出發,把認識統一到中央對當前經濟形勢的判斷和加強巨觀調控的部署上來,統一到中央對國土資源工作新的要求上來,統一到科學發展觀和正確政績觀上來,堅決維護中央巨觀調控的統一性、權威性和有效性。當前要加強組織領導,以深入開展土地市場治理整頓為中心,統攬國土資源管理工作全局,及時調整工作部署,突出工作重點,全面落實深入開展土地市場治理整頓的各項措施,確保完成全年工作任務。
二、深入開展土地市場治理整頓,堅決制止亂占濫用土地行為
深入開展土地市場治理整頓,是去年(2003年)國務院部署開展的進一步治理整頓土地市場秩序工作的延續和深化。省級國土資源部門要按照國務院《緊急通知》和部《深入開展土地市場治理整頓工作的實施方案》要求,在當地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結合本地區實際,及時制定深入開展土地市場治理整頓的工作方案,明確目標和任務,制定具體的實施步驟。要與發展改革、財政、農業、建設、監察、審計等部門加強溝通,搞好協調,各負其責,密切配合,共同完成好深入開展土地市場治理整頓工作任務。
要把深入開展土地市場治理整頓工作與正在進行的清理開發區、治理整頓土地市場秩序階段性檢查驗收,以及清理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工作相結合,把《緊急通知》要求的六項治理整頓內容與正在進行治理整頓和已經部署過的專項檢查工作相結合,統籌協調,突出重點,搞好銜接。已作出部署的專項檢查要繼續進行,不重複部署。國土資源部門要在發展改革部門開展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清理的基礎上,重點清理檢查去年(2003年)以來新上項目用地情況和土地審批情況,整頓違法批地、非法占地的行為;會同農業部門抓緊推進基本農田保護工作檢查,同時要開展耕地占補平衡數量和質量的檢查工作;會同財政、審計部門開展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徵收和使用情況清理檢查;配合監察、農業和審計部門開展徵用農民集體土地的補償、安置情況,特別是拖欠補償安置費問題的檢查;繼續配合監察部門開展對違反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規定的執法監察。各專項檢查要嚴格按照土地市場治理整頓的標準和要求,切實查清和糾正發現的問題,嚴肅查處違法行為,進一步健全管理制度。
三、嚴格執行暫停審批農用地轉非農建設用地決定,切實控制新增建設用地
根據國務院《緊急通知》要求,集中半年左右時間繼續深入開展土地市場治理整頓,暫停審批農用地轉為非農建設用地。在此期間,省級國土資源部門要暫停辦理應報省級人民政府批准的農用地轉為非農建設用地;授權審批農用地轉用的市、州人民政府國土資源部門要暫停辦理應報市、州人民政府批准的農用地轉用;能源、交通、水利、城市重大公共設施、衛生、教育等重點建設項目及相配套的拆遷安置,因建設期限、施工季節的需要,確需在近期施工建設的項目用地,須報國務院批准。部將與國家發展改革委擬定《深入開展治理整頓期間嚴格建設用地審批管理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
各級國土資源部門要加強建設項目用地的審查,符合《實施意見》規定報批條件的,才能按現行的報批程式向國務院報批,其它用地一律不得報批。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建設用地範圍內符合報批條件的建設項目,可以參照單獨選址項目用地的報批要求,按項目報批用地。
省級國土資源部門要對已經受理的建設用地項目進行清理,對符合《實施意見》規定報批條件的項目抓緊組織材料報批,屬於暫停範圍的一律停止辦理。為保證重點建設項目用地,各地要進一步提高建設用地審查報批工作效率,切實抓好建設用地報批的前期工作,抓緊完善必備的報批材料,縮短報批周期。
四、加強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土地供應管理,積極參與巨觀調控
加強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計畫管理,嚴格控制建設用地總規模。在深入開展土地市場治理整頓期間,暫停涉及基本農田保護區調整的地方各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修改;暫停受理對縣改市(區)和鄉改鎮、撤鄉並鎮所在地的各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修改申請。對於不涉及基本農田保護區調整,且符合《土地管理法》確定的修改規劃條件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用地,必須嚴格依據國務院或省級人民政府的項目批准檔案和法定規劃批准許可權及程式,修改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對於符合《緊急通知》要求須報國務院批准農用地轉用的建設項目用地,必須嚴格規劃審查,確保用地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納入土地利用年度計畫,保證基本農田不減少。
要嚴格執行建設項目用地預審制度,從源頭上控制建設用地供應。各地要嚴格按照國務院關於加強巨觀調控嚴格土地管理的要求,加強與相關部門的協調與配合,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產業政策和土地供應政策等,對建設項目用地進行審查,對不符合規劃和政策要求的建設項目用地不得通過預審。
切實加強土地利用年度計畫管理,規範計畫執行的跟蹤和監督。優先保證能源、交通、水利等重點建設項目用地,嚴格控制城鎮建設用地。堅決禁止計畫外用地和超計畫批地。土地整理折抵指標必須納入年度土地利用計畫。對不按計畫或超計畫批地和亂占濫用、低效用地的地方,要追究責任,並扣減下一年度的計畫指標。
進一步建立完善各項土地供應政策和管理制度,調控土地供應結構,引導產業區域合理布局和協調發展。要進一步完善並嚴格執行《禁止供地項目目錄》和《限制供地項目目錄》,在供地環節上落實國家產業政策。要充分利用暫停審批農用地轉為非農建設用地的時機,大力推進土地集約利用,建立健全土地集約利用的激勵和約束機制。要進一步規範土地調查和土地登記,加強土地權屬管理,作到各類用地地類、面積、權屬準確清楚。進一步完善建設用地定額標準,對超標準的用地,審查、報批土地時要依標準予以核減。進一步建立土地集約利用評價指標體系,明確單位面積投資強度及土地利用強度等指標,對土地集約利用強度低的要限制供地。
五、認真抓好基本農田保護檢查工作,嚴格執行耕地占補平衡制度
在基本農田保護檢查工作中,要切實查清基本農田底數和存在的問題,重點糾正和查處違法違規占用基本農田、擅自改變基本農田用途的行為。切實落實基本農田“五個不準”, 堅決制止在基本農田種樹、挖魚塘等破壞基本農田行為;嚴禁擅自降低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基本農田保護面積和質量要求,擅自修改規劃改變基本農田保護區布局;禁止跨市、縣的基本農田易地代保,對地方已經制定的鼓勵基本農田易地代保的有關規定要停止執行。要通過檢查促進完善基本農田保護基礎性工作。凡是在基本農田保護區劃定中沒有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將基本農田落實到地塊的,要抓緊落實到地塊;沒有樹立標誌的,要抓緊樹立標誌;沒有簽訂責任書的,要抓緊簽訂責任書,將基本農田保護責任逐級落實到地方政府、村組和農戶,作到基本農田的圖、表、具體地塊和責任人一一對應。省級國土資源部門要會同農業部門組織好對基本農田保護檢查工作的督查和驗收。
嚴格執行耕地占補平衡制度。建設單位不能自行補充耕地的,必須按照有關規定足額繳納耕地開墾費,報批用地時附具繳納耕地開墾費的有效憑證。補充耕地方案未實行與土地開發整理項目掛鈎的、未採取表土剝離和利用措施的,原則上不予批准建設用地。部將出台耕地占補平衡考核辦法,嚴格按建設用地項目考核耕地占補平衡。各地要立足本市、縣耕地占補平衡,規範省域內易地補充耕地,省域內的易地補充耕地應由省級國土資源部門統一組織;未經國務院同意,不得擅自進行跨省域的易地補充耕地。
各地要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緊急通知》精神,結合省以下國土資源管理體制的改革,進一步加強幹部隊伍建設,切實增強法制意識,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加大執法監督力度。對在深入開展土地市場治理整頓期間,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頂風違法,建設用地未批先用等行為要堅決依法查處,嚴肅追究責任,確保國務院嚴格土地管理的各項措施落到實處。
二○○四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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