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組織申報2014年度省級前沿與關鍵技術創新專項資金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項目的通知

《關於組織申報2014年度省級前沿與關鍵技術創新專項資金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項目的通知》是為了充分發揮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基金引導作用,切實增強我省科技型中小微企業自主創新能力,推動高端科技人才創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省科技廳、省財政廳決定聯合組織申報2014年度省級前沿與關鍵技術創新專項資金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項目而制定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組織申報2014年度省級前沿與關鍵技術創新專項資金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項目的通知
  • 分類:法規通知
前言,項目類型和支持重點,申報條件,申報程式,

前言

各地級以上市科技局(委)、財政局(委),順德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財稅局,財政省直管縣(市)科技局、財政局,各有關單位:
為了貫徹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和省委十一屆三次會議精神,落實《中共廣東省委 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全面深化科技體制改革加快創新驅動發展的決定》(粵發〔2014〕12號),充分發揮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基金引導作用,切實增強我省科技型中小微企業自主創新能力,推動高端科技人才創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省科技廳、省財政廳決定聯合組織申報2014年度省級前沿與關鍵技術創新專項資金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項目,現將有關申報事項通知如下:

項目類型和支持重點

本年度優先支持電子信息、生物醫藥、新材料、光機電一體化、環境與資源、新能源與高效節能、新能源汽車、現代農業等領域的技術創新。項目類型包括:
(一)一般創新項目
採取無償資助方式,主要支持中小企業開發適用新產品及新工藝,或為產業鏈上游企業提供配套的技術、產品及服務,企業開發的產品、工藝、技術或服務能解決現實問題,並在技術、標準、效益等方面有相對明顯的提升。本年度重點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優先支持國家、省創新創業大賽獲獎項目,適當傾斜扶持粵東、粵西、粵北等地區。
(二)重點創新項目
主要支持具有高成長性的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發的對產業或行業有影響帶動作用的關鍵技術或關鍵創新產品,或在重點行業或技術領域實現突破,能產生明顯的社會經濟效益的項目。優先支持近三年獲得發明專利或已獲得創業投資(或風險投資)的項目,優先支持省級以上高新區、專業鎮的企業技術創新項目。

申報條件

申報條件具體參照2014年度廣東省前沿與關鍵技術創新專項資金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項目申報指南(附屬檔案1)。

申報程式

本專項的申報採取網上申報和書面申報的形式。
申報程式包括:
1.註冊。首次申報的單位在廣東省科技業務管理陽光政務平台註冊單位信息,獲得單位用戶名和密碼,同時獲得為本單位項目申報人開設用戶帳號的許可權;項目主持人從單位科研管理人員處獲得用戶名和密碼,填寫個人信息後可進行申報。已註冊的單位繼續使用原有帳號進行申報和管理。
2.申報。各單位和申報人註冊後即可通過網路提交申請書及相關材料,並在主管部門審核通過後列印書面申報書一式1份送交所屬科技、財政主管部門。
各地市所屬申報單位將書面申報材料送當地縣(區)科技局、財政局,再由縣(區)科技局、財政局統一送地級以上市科技局、財政局;省直單位送交本系統主管部門。
3.審核推薦。各級科技主管部門會同財政部門對申報項目進行審核後,向省科技廳、財政廳作匯總推薦。其中各地市所屬企事業單位的申報項目,必須由市科技局和財政局聯合行文向省科技廳、省財政廳擇優推薦(填報《項目初審意見匯總表》,見附屬檔案2)。省直主管部門直接在省科技廳業務綜合管理系統對申報項目擇優推薦,並以正式檔案報送推薦項目匯總表至省科技廳、財政廳。各主管部門檔案報送截止時間為9月26日,過期不予受理。
省科技廳 省財政廳
2014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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