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申報2015年度中日青少年科技交流計畫項目的通知

《關於申報2015年度中日青少年科技交流計畫項目的通知》是2015年1月14日科技部國際合作司發布的通知。

中央各有關部(委)外事司,各有關省、市、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科技廳(委、局):
“中日青少年科技交流計畫”實施一年來,推動了中日各領域科技交流與合作,取得了良好效果。經我司與日本科技振興機構(JST)機構協商,現共同啟動2015年度中日青少年科技交流計畫項目申報工作,並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中日青少年科技交流項目概要和邀請對象
中日青少年科技交流項目是“櫻花科技計畫”的主要內容之一。“櫻花科技計畫”是由日本科學技術振興機構全額資助亞洲青少年短期訪問日本學校、科研機構和企業等,與日本青少年以及各前沿領域科學家、研究人員等全面開展科技交流的一項國際交流活動。中方歸口主管部門為科技部國際合作司,具體執行部門為中日技術合作事務中心。
中日青少年科技交流計畫項目的邀請對象包括高中生、大學生、青年科研人員等。邀請對象原則上為首次赴日、年齡在40歲以下(領隊不受此條件限制)。
中日青少年科技交流項目分為兩類:“結對子”和中方組織。“結對子”項目即由擬開展合作的中日雙方基層單位就項目內容、人數、時間等先行溝通,達成一致意見後,各自向中日兩國歸口主管部門申報。該類項目又包括兩類:一般科技交流,在日行程原則為7天,最長可延至10天;共同研究活動,由日方接收單位安排中方研究人員在日開展短期共同研究,在日行程不超過3周。
中方組織類項目歸口單位科技部負責組織青少年和科技管理工作者赴日開展交流,在日行程原則為7天,最長可延至10天。
現啟動“結對子”項目的申報工作。中方組織類項目將另行通知。
二、實施與申報方式
申請單位填寫項目申請函和項目申請表(見附屬檔案)後,報相關外事主管部門。相關外事主管部門匯總後,分批向我司推薦,並統一將項目申請資料電子版及紙質版報送至科技部中日技術合作事務中心。電子版申請資料2015年1月31日前通過電子信箱報送,2月1日起通過網路資料庫申報。未按要求報送的項目不能列入本年度計畫的實施。相關外事主管部門包括中央部委外事司(局),地方省、市單位報科技廳(委)。中央部委所屬院校、研究機構也可通過地方科技廳(委)推薦。
三、申報時間
計畫項目申報時間為 2015年1月15日至2015年10月30日,所申請項目經科技部與日本科技振興機構共同審批後分批執行,執行通知另行發布。
四、項目的執行
項目立項後,科技部中日技術合作事務中心和日本科技振興機構分別負責向中日雙方申請單位通報年度各批次項目審批結果,並通過網站發布。項目執行單位確定派遣人員後,自行辦理出訪手續,並按期執行。執行單位應在項目執行結束後一個月內,將項目執行總結報送至中日技術合作事務中心,逾期不報將取消下年度項目申請資格。
科技部國際合作司
2015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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