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國家的哲學理論

關於國家的哲學理論

《關於國家的哲學理論》是2011年商務印書館出版的圖書,作者是(英)鮑桑葵。該書作者在書中系統地闡發了他的政治觀點,以哲學的觀點探討了國家的性質、目的和作用。

基本介紹

  • 書名:關於國家的哲學理論
  • 作者:英)鮑桑葵
  • ISBN:9787100080583
  • 頁數:338頁
  • 出版社:商務印書館
  • 出版時間:2011年8月1日
  • 裝幀:平裝
  • 開本: 32
作品目錄,作者簡介,

作品目錄

序言
二 1919年國家理論的情況
第二版序言
1. “那時所有古老的東西都是正確的。
第三版序言
2. 國家與戰爭
第二版導言
3. 國家與多元論
一 三種評論
4. 國家與國際聯盟
(一)“太狹隘和太刻板”
5. 關於《新國家》的兩點保留意見
1. “太狹隘”
2. “太刻板”
(二)“太消極”
1. 康德的原則
2. 對現代國家的巨大期望
3. 忽視“社會性”本身的錯誤
(1)使它從屬於“個人”
(2)要求國家具有它的魅力
4. 糾正這個錯誤我們就能理解國家的消極面
(1)宗教信仰和道德是不能強制推行的;這一點的重要性;道德上“公正”的不公正性
(2)間接促進高尚精神的國家活動的性質
(3)社會發明基本上不屬於國家活動的範圍
(4)最佳國家行為的性質
(三)“太強調理性的作用”
1. 大運動加大謬誤。歐洲的運動。人間和天國
2. 謬誤。認為理性的原則是同義反覆
3. 把生命看作物自體。新的不可知論。對有組織的觀念表示的悲觀主義
4. 有組織的觀念的真實性質及其在國家中的地位
第一章 關於國家的哲學理論的興起與條件第二章 社會學理論與哲學理論相比較
(一)“哲學理論”的含義
(一)社會物理學和唯心主義的問題
(二)哲學與“國家”
(二)受到一些專門學科影響的社會學說
1. 希臘的城邦
1. 數學
2. 它所包含的精神模式
2. 生物學
3. 它所提示的政治哲學模式
3. 經濟學
(三)從城邦過渡到民族國家。自然法
4. 法學和權利學說
(四)民族國家和現代政治哲學的興起。盧梭
(1)作為“理想的論據”的法律
(2)對法律的社會學分析
5. 關於“法律精神”的觀念或各個民族的精神;最廣義的人類學
6. 心理學
7. 各種觀點和各種事實的關聯
(三)心理社會學與社會哲學相比較

第三章 政治義務的悖論:自治
(一)自治的概念
(二)邊沁論法律與自由
(三)考查穆勒的《論自由》
1. 法律方面=“不受約束”
2. 政治方面=“公民的權利”
3. 法律方面和政治方面的積極的聯繫
4. 哲學方面=“自我處於完全正常的狀態”
5. 在上述四點中使用同一個詞的危險和理由
(四)自由是能自主的意志的標誌
(五)這個“真實”的意志被等同於國家
1. 從這個意義上說,國家等於整個社會生活
2. 國家作為“個人”精神的延伸是怎樣成為強制力的
第七章 對真實意志或公共意志概念的心理學闡釋
(一)本章的目的
(二)社會組合和精神組合之間的聯繫
1. 二者之間的相似之處
(1)人的聯合和觀念的聯合
(2)社會集團的組織和觀念的組織
2. 社會組合和精神組合的同一性
(1)社會集團是精神系統的外部表現
(2)個人精神是由若干統覺系統構成的
(3)社會統一體是由若干精神系統構成的一個體系
第八章 國家目的的性質和隨之而來的對國家行動的限制
(一)個人和社會之間的區別與社會的手段和目的問題無關
(二)真實的對照:自動作用和意識
(三)國家的目的及作為國家所能使用的手段
(四)國家只能保證“外部”行動
(五)排除障礙的原則
(六)國家的行動在於維護各種權利
1. 從共同體的角度看權利體系
2. 從個人角度。“地位”
(1)作為權利或得到承認的要求
(2)作為義務或公認的應盡的責任
3. 權利包含著責任
(1)當責任等於義務時
(2)當責任等於目的即權利的來源時
4. 權利為什麼是得到承認的要求?
(1)“地位”包含著承認
(2)任何權利都不能建立在個人隨心所欲的基礎上
(七)作為懲罰的國家行動
1. 作為改造手段的懲罰
2. 作為報復手段的懲罰
3. 作為威懾手段的懲罰
結論。國家行動是行使公共意志
第九章 把盧梭的理論套用於現代國家:康德、費希特、黑格爾
(一)盧梭在文學方面對德國的影響
(二)康德論自由和社會契約
(三)費希特論自由和社會契約
(四)黑格爾《權利哲學》中的自由
1. 所謂黑格爾著作中的反動傾向
2. 分析與理想化的關係
(五)《權利哲學》是《精神哲學》中的一章
第十章 對現代國家的分析 黑格爾的《權利哲學》
(一)社會的邏輯是理想的事實
(二)權利或法律的領域及其劃分
(三)法律條文
(四)道德良心
(五)社會道德準則
(1)社會道德準則是一個現實世界
(2)社會道德準則是自我意識的本性
(六)社會道德準則的劃分 家庭
1. 以自然形成的事實為依據
2. 是國家中的要素
3. 合乎道德的一夫一妻制家庭
4. 和財產的關係
(七)資產階級社會司法、國家調節和行業協會
(八)國家本身或政治結構
(九)公開討論和輿論
(十)對關於現代國家的這種分析的批評
第十一章 作為道德觀念的制度
(一)個人靈魂與社會精神
(二)作為精神的共同實質的制度
(三)作為精神因素的家庭和財產權
(四)作為一種精神因素的地區或鄰里關係
(五)作為一種精神因素的等級。作為一種道德觀念的“窮人”
(六)作為一種精神因素的民族國家
(七)公共行為和個人行為的道德標準
(八)作為一種精神因素的人性
1. 人性不可斷定為整個人類的屬性
2. 人性不等於作為一個真實的共同體的人類
3. 關於人性和人類的二分式的表達法
4. 超越任何實際社會的自我;藝術、哲學、宗教
索引

作者簡介

作者:(英)鮑桑葵 譯者:汪淑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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