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印發黑龍江省2010年高考改革方案

根據教育部《關於開展普通高中新課程實驗工作的通知》(教基〔2003〕21號)、《關於普通高中新課程省份深化高校招生考試改革的指導意見》(教學〔2008〕4號)和《黑龍江省普通高中課程改革工作方案》(黑政辦發〔2007〕8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印發黑龍江省2010年高考改革方案
  • 所屬類別:改革方案
  • 針對問題:黑龍江省2010年高考改革
  • 所屬省份:黑龍江
指導思想,考試評價模式,科目設定與命題考試,附屬檔案:,

指導思想

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綜合改革、功能互補、積極穩妥、科學有效的方針,立足於堅定不移地推進素質教育,立足於高等學校選拔人才的公正、安全,統籌高校招生考試改革與高中課程改革,統籌國家統一考試改革與高中綜合評價改革,統籌考試改革與高校錄取模式改革,探索構建與普通高中課程改革相銜接、與高校選拔人才相適應的綜合評價體系,逐步建立和完善多元評價、多樣錄取相結合的評價選拔制度,進一步適應國家對培養各類創新型人才的迫切需要和人民民眾對教育公平的殷切期待。

考試評價模式

實行“3+文科綜合/理科綜合”國家統一考試與普通高中綜合評價相結合的考試評價模式。
“3”是指語文、數學(含文科數學、理科數學)、外語(英語、俄語、日語)三個科目。
“文科綜合”考試內容含思想政治、歷史、地理三個科目;“理科綜合”考試內容含物理、化學、生物三個科目。
“普通高中綜合評價”包括學業水平考試和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學業水平考試設定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信息技術、通用技術十一個考試科目,及物理、化學、生物實驗操作和綜合實踐活動考查;綜合素質評價從道德品質、公民素養、學習態度與能力、交流與合作能力、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六個方面進行評價。

科目設定與命題考試

(一)科目設定
考試科目設定按照高等學校招生專業分為文史類、理工類、體育類、藝術類。
文史類:語文、文科數學、外語、文科綜合。
理工類:語文、理科數學、外語、理科綜合。
體育類:語文、文科數學/理科數學、外語、文科綜合/理科綜合、體育專業課。
藝術類:語文、文科數學/理科數學、外語、文科綜合/理科綜合、藝術術科。
外語分英語、俄語、日語三個語種,由考生任選其中一個語種參加考試,外語考試包括聽力部分。報考外語專業的考生,應參加由省招考辦統一組織的外語口試。
使用本民族語言文字答卷的朝鮮族考生語文科目考漢語文和朝語文;使用本民族語言文字答卷的蒙古族考生語文科目考漢語文和蒙語文。
(二)考試時間
語文、文科綜合、理科綜合各150分鐘;數學、外語各120分鐘。
考試具體時間以教育部公布的當年統一考試時間為準。
(三)命題
1.命題依據
我省使用國家統一命制的試題。命題依據教育部考試中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大綱(課程標準實驗2010版)》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大綱的說明(課程標準實驗2010版)》。
2.考試範圍
考試範圍為學科《課程標準》規定的必修課程和部分選修課程。考試內容包括必考內容和選考內容。選考內容依據《黑龍江省普通高中課程設定方案(試行)》和《關於黑龍江省普通高中課程設定方案(試行)的調整意見》的相關要求確定,考生在規定科目中任考一個模組(專題)的內容。文科綜合和理科綜合各科目試題只涉及本學科內容,不跨學科綜合。外語、思想政治、漢語文和蒙語文不設選考內容。具體內容見附屬檔案。
3.分值
語文、數學、外語各150分,其中外語包括聽力30分。文科綜合和理科綜合各300分,其中文科綜合中思想政治、歷史、地理各100分,理科綜合中物理110分,化學100分,生物90分。總分為750分。
4.試卷結構
各科考試試卷分卷Ⅰ、卷Ⅱ兩部分。卷Ⅰ是選擇題,為必考題;卷Ⅱ是非選擇題,含必考題和選考題。外語、思想政治、漢語文和蒙語文全部為必考題。
四、招生錄取
(一)普通高中學生綜合評價信息納入考生電子檔案,作為普通高校招生錄取的參考依據,綜合評價信息要以文本形式提供給錄取院校,裝入新生檔案。普通高校招生錄取時,對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優秀、綜合素質全面的普通高中應屆學生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二)普通高中應屆學生報考本科提前批、第一批、第二批錄取院校,學業水平考試成績(不含考查科目成績)要達到10個C級及以上,其他方面要達到普通高中畢業的基本要求。
往屆生及其他考生的報考錄取辦法按現行招生工作規定執行。
(三)積極探索重點高校以國家統一考試為基礎,普通高中學生綜合評價和高校自主考試相結合的評價選拔機制。
實行自主招生的重點高校可在高校自主考試基礎上,自行規定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等級和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等級要求。
(四)探索試行高職(專科)院校以國家統一考試為基礎,與普通高中學生綜合評價相結合的選拔錄取方式。
省內國家級示範性高職(專科)院校要探索實行單獨招生錄取方式。由招生院校自主規定考試科目、自主命題考試、自主招生錄取。
省內部分高職(專科)院校設定的適應當地經濟建設的相關專業可採用國家統一考試部分科目成績、學業水平考試相關科目成績和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相結合的錄取方式。逐步實行以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為依據的錄取方式。

附屬檔案:

考試範圍
語文
必考範圍:必修1、必修2、必修3、必修4、必修5。
選考範圍:“文學類文本閱讀”和“實用類文本閱讀”,考生選考一類文本的內容。
漢語
考試範圍:《全日制民族中國小漢語課程標準》規定的內容。
朝語文
必考範圍:必修1、必修2、必修3、必修4。
選考範圍:《詩歌散文欣賞》和《小說欣賞》,考生選考一個模組的內容。
蒙語文
考試範圍:《東三省蒙古語文課程標準》規定的內容。
數學
理科數學
必考範圍:必修1、必修2、必修3、必修4、必修5和選修系列2中的2-1、2-2、2-3。
選考範圍:選修系列4中的4-1《幾何證明選講》、4-4《坐標系與參數方程》、4-5《不等式選講》,考生選考一個專題的內容。
文科數學
必考範圍:必修1、必修2、必修3、必修4、必修5和選修系列1中的1-1、1-2。
外語
英語考試範圍:
1.必修1、必修2、必修3、必修4、必修5和選修6、選修7、選修8。
2.聽力考試:《普通高中英語課程標準(實驗)》規定的八級目標要求。
俄語考試範圍:
1.必修1、必修2、必修3、必修4、必修5和選修1-1、1-2、1-3、1-4。
2.聽力考試:《普通高中俄語課程標準(實驗)》規定的七級目標要求。
日語考試範圍:
1.必修1、必修2、必修3、必修4、必修5和選修6、選修7。
2.聽力考試:《普通高中日語課程標準(實驗)》規定的
六級目標要求。
文科綜合
思想政治
考試範圍:必修1、必修2、必修3、必修4、時事政治(年度間國內外重大時事、中國共產黨和中國政府在現階段的基本路線和重大方針政策)。
歷史
必考範圍:必修1、必修2、必修3。
選考範圍:選修1《歷史上重大改革回眸》、選修3《20世紀的戰爭與和平》、選修4《中
外歷史人物評說》,考生選考一個模組的內容。
地理
必考範圍:必修1、必修2、必修3和《全日制義務教育地理課程標準(實驗稿)》的有關內容。
選考範圍:選修5《自然災害與防治》、選修6《環境保護》,考生選考一個模組的內容。
理科綜合
物理
必考範圍:必修1、必修2和選修3-1、選修3-2。
選考範圍:選修3-3、選修3-4、選修3-5,考生選考一個模組的內容。
化學
必考範圍:必修1、必修2和選修4《化學反應原理》。
選考範圍:選修3《物質結構和性質》、選修5《有機化學基礎》,考生選考一個模組的內容。
生物
必考範圍:必修1、必修2、必修3。
選考範圍:選修1《生物技術實踐》、選修3《現代生物科技專題》,考生選考一個模組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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