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印發臨川區2008年地質災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為防止和減輕地質災害給人民民眾帶來的損失,切實保障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國務院394號令)和《江西省地質災害防治管理辦法》(省政府95號令),結合我區當前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實際情況,制定的一些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印發臨川區2008年地質災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 性質:政府機關 
  •    職責:災害防治
  • 時間:2008年
通知信息,通知內容,

通知信息

為防止和減輕地質災害給人民民眾帶來的損失,切實保障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國務院394號令)和《江西省地質災害防治管理辦法》(省政府95號令),結合我區當前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實際情況,制定的一些方案。

通知內容

一、地質災害基本概念和方案編制原則

(一)地質災害基本概念。本方案所指的地質災害是指由於自然產生和人為誘發的對公共財產和公民生命財產安全造成危害的地質現象,主要包括崩塌、滑坡、土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縫等。
(二)方案編制的原則。堅持“以人為本、實事求是”的原則,實行行政首長負責制,貫徹“以防為主、防治結合、防救結合”的方針,按照“全面部署、突出重點、分級負責、統一指揮、統一管理、統一調度”的工作要求,採取工程措施與非工程措施相結合的操作辦法,確保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紮實有效,落到實處。
二、本年度汛期降水預測

預計2008年全區氣溫偏高,雨量接近常年或略偏少(近年平均值為719毫米)。全年雨量時空分布不均,局部地區降水量可達1000毫米以上,有相對集中期,汛期部分地區有洪澇和內澇發生,汛期結束期為七月底。
三、災害趨勢、區域分布及防禦

(一)地質災害發生趨勢。我區地勢南高北低,中低山丘分布廣泛,地質構造複雜,風化發育較強,是滑坡、崩塌等地質災害容易發生區。由於長時間大面積降雨,較高山丘地區時有小範圍、小規模的滑坡發生,特別是正在開採及停采的採石場,受人為開採爆破及防範措施不到位等因素的影響,致使該區域成為地質災害易發點,雖均以小規模滑坡為主,但也偶有崩塌發生。
(二)區域分布及特點。根據區氣象部門提供的降水趨勢預測,結合地質環境分析,預測我區地災區域分布及特點為:一是地質災害發生規模以小中型為主。近年來我區在地災防治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一些地災易發點的居民都已遷移,因此我區地質災害的發生危害,以一般級居多。二是石廠(場)開採、停產區成為地災易發區,主要集中分布在湖南的坪山、黃遠山,七里崗的楊源,鵬田的里修、陳坊,河埠的田南,嵩湖的曹家,榮山的付家、新安,龍溪的金坑一帶。三是山體滑坡多發生在中低山、丘陵地區。主要分布在茅排、榮山、龍溪、河埠、大崗、桐源、溫泉、高坪等鄉鎮。部分地域已列入市級重點防禦區(見附屬檔案一)
(三)防禦重點。我區地災防禦重點為湖南、七里崗、鵬田、河埠、嵩湖、榮山、龍溪、大崗、桐源、溫泉、高坪、茅排等中低山丘陵地區。其他地區為次重點防禦區。重點防禦地段為劈山建房戶及採石場附近的村莊等。(見附屬檔案二)
四、地質災害防治行動方法和步驟

(一)認真搞好調查摸底。各鄉鎮場(街辦)要在汛期前組織專門力量,對所轄區內的地災易發點進行認真的調查摸底,詳細掌握災害隱患點的位置、類型,並制定防災方案,調查結果及防災方案必須在4月中旬落實到位,並及時上報到臨川國土資源分局。如未對本轄區地災易發點進行調查摸底或未制訂防災方案,而發生地災造成人員傷亡的,將按《江西省地質災害防治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直接追究主要領導責任。
(二)切實加強監測和巡迴檢查。對重要防護區段和災害隱患點,各鄉鎮場(街辦)要落實專人負責,加強監測。責任人應明確監測內容、方法和要求。與工程設施有關的地質災害防禦點的監測由有關部門負責。各監測和巡迴檢查責任單位、責任人要認真負責,發現情況及時報告當地政府,重大情況直接報區政府。
(三)及時搞好預防、預報、預警。對全區地質災害隱患點,各有關鄉鎮場(街辦)必須採取有效的防治措施,確保全全。凡有條件進行治理的要立即採取措施進行治理;暫時沒有條件治理的,要制訂治理方案,並針對可能的誘發因素採取簡易應急工程措施和防範措施,以遏制減緩險情。由工程建設引起的地災隱患點,應通知監督建設單位及時治理。要做好重要地質災害隱患點隱情預報工作。預報分一般級(經監測,隱患點險情沒有明顯異變情況者),異變級(經監測,隱患點險情有擴大、加劇異變情況者)和臨界級(經監測,隱患點險情異變情況特別顯著、加快或其他明顯徵兆者)。一般級險情預報由各鄉鎮場(街辦)進行,一般情況半月通報一次,重要隱情隨時通報。對異變級、臨界級預報點,經臨川國土資源分局組織專門人員進行論證,確認進入危險階段,並根據不同規模、危害程度、發布預警,同時在地災隱患點一定範圍內劃定危險區,設定警示標記。
(四)抓緊應急準備與避險。如發生突發性地質災害,則立即啟動《臨川區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臨府辦字[2006]115號)。對預警點,各鄉鎮場(街辦)要派出專門人員赴現場加強監測和防範技術指導,組織制訂避災、搶險、救災方案,及時成立防災領導小組;出現異變級情況時,地質災害體地段及災變主要方向臨近地段的人員要立即撤離,重要財產要儘可能轉移;出現臨界級險情時,災害影響範圍內人員要立即撤離,重要財產要轉移並做好搶險救災臨戰準備。對災害影響範圍的重要設施,如重要交通線、水利、電力和通信設施等,要做好保護工作。
(五)積極組織搶險救災。災情發生後,當地防災領導小組要立即按既定方案,統一部署搶險救災工作。各有關部門要各盡其職,共同做好搶險救災工作。國土資源部門要迅速查明災害範圍、活動情況、發展趨勢,圈定危險地段,加強現場監測,參與指導安全搶險救災;衛生部門要迅速組織急救人員搶救傷員;交通、水利、通信、電力、建設等部門要保證搶險救災的交通、通信、供電、供水等後勤急需,並儘快恢復被破壞的有關基礎設施;民政部門要做好災民轉移安置撫恤工作;公安部門要做好災害發生地公共秩序的維護工作。各災情發生地,在基本完成搶險救災任務後5天之內,要將人員傷亡情況、災害損失評估情況及搶險救災情況及時總結上報臨川國土資源分局,出現較大的災情或人員傷亡,應立即上報。
五、落實保證措施,確保工作順利

(一)加強組織領導,落實行政首長責任制。各鄉鎮場(街辦)主要領導對所屬轄區的地質災害防災工作負總責,並要明確一名分管領導負責該項工作,把名單上報臨川國土資源分局。臨川國土資源分局負責全區內地質災害防治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工作,各鄉鎮場(街辦)和臨川國土資源分局要在區政府統一領導下,相互協調做好地質災害防治的具體管理工作。各有關部門都要按照統一部署,分工負責,做好本職工作。水利部門具體負責山塘、水庫、堤壩崩塌隱患的防治工作;交通、公路部門負責公路沿線邊坡、路基滑坡、崩塌隱患的防治工作;教育部門負責學校可能存在地質災害的防治工作;建設部門負責傍山建房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安全生產監管部門負責礦山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旅遊部門負責風景旅遊區內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各級各有關部門要互相配合,層層建立落實地質災害防禦責任制度,分工負責,責任到人。
(二)加強監測預報,實行專防與群防相結合。地質災害防禦重在監測預報。專業監測預報由國土部門負責。各鄉鎮場(街辦)、村、組要根據國務院頒布的《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的有關規定,建立健全地質災害防治網路,明確人員,加強巡查,認真做好監測預報各項基礎工作,增強應急反應能力;要根據地質災害分布情況,按行政隸屬關係層層落實地質災害隱患點的群防組織和工作任務,以減少因地災而造成重大人員傷亡。
(三)加強宣傳力度,依法對地質災害防治進行監督管理。要利用廣播、電視、宣傳欄、宣傳手冊等多種形式,廣泛宣傳、普及地質災害防治知識和法律法規知識,加強對基層幹部的業務培訓,提高全民防災減災意識和基層科學防災減災能力。要依法加強對地質災害防治的監督管理,對可能誘發或加重地質災害的工程活動,要及時給予制止、糾正或採取有效的預防措施;對已造成災害的,要根據“誰誘發、誰治理、誰受益、誰治理”的原則,依法督促責任單位負責治理。
(四)建立健全地質災害速報和汛期值班制度。各鄉鎮場(街辦)要高度重視地質災害速報和月報制度的建設,加強組織領導,切實保障暢通的信息渠道。在汛期,各級地質災害防治領導小組和應急指揮部的有關領導和工作人員、各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及應急處置人員必須保證手機24小時開機,各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各地質災害應急反應機構在汛期應建立健全24小時專人值班制度及領導帶班制度。
(五)加大對汛期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投入。各鄉鎮場(街辦)應保證地質災害調查、監測、預報所必須的交通、通訊、物資器材和工作經費,並安排一定的專項經費用於地質災害防治。有關地質災害治理,由誘發單位、受益單位和相關的主管部門負責落實,以確保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順利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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