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2015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

2015年5月8日,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以川辦函〔2015〕89號轉發《四川省2015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該《方案》分2014年全省地質災害基本情況、2015年全省地質災害發展趨勢預測、地質災害防治重點、地質災害防治措施4部分。

防治措施是:強化組織領導,落實防災責任;堅持隱患排查,落實防災措施;建立監測網路,強化監測預警;完善監測體系,強化專職監測;深化戰略合作,強化駐守督導;加強培訓演練,提高防災能力;堅持以防為主,強化主動避讓;加快工程治理,注重後期管護;強化災區防災,狠抓措施落實;健全應急機構,提升應急能力;落實部門職責,強化聯動防災;堅持綜合防治,構建防災體系。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四川省2015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
  • 印發機關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 文號:川辦函〔2015〕89號
  • 印發時間:2015年5月8日
通知,方案,

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國土資源廳四川省2015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川辦函〔2015〕89號
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國土資源廳《四川省2015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已經省政府領導同志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5年5月8日

方案

四川省2015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
國土資源廳
為有效防治地質災害,避免和減輕因災損失,維護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促進我省經濟社會平穩健康可持續發展,根據《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國務院令第394號)以及《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實施意見》(川府發〔2011〕43號)精神,結合“5·12”汶川特大地震、“4·20”蘆山強烈地震和“11·22”康定地震後我省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實際,制訂本方案。
一、2014年全省地質災害基本情況
2014年全省發生地質災害災情、險情2307處,其中滑坡1635處、崩塌309處、土石流240處、其他123處。因災死亡失蹤7人、受傷22人,死亡失蹤數首次降至個位數,地質災害群死群傷事件零發生,雅安地震災區、汶川地震災區及在建工程均實現零死亡;地質災害氣象預警預報與群測群防體系發揮重要作用,全年實現地質災害成功避險82起,避免人員傷亡6388人,全省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取得新突破。
2014年地質災害的主要特點:一是強降雨仍是誘發地質災害的主因。2014年汛期,全省平均降水量較常年同期總體偏多,汛期3次區域性強降雨天氣過程誘發地質災害災情、險情共1652處,占總數的71.6%。二是滑坡、崩塌、土石流仍是主要致災種類。三是地質災害發生具有顯著的區域性。2014年8月底以前主要發生在阿壩州、甘孜州和涼山州,9月份主要發生在川東一帶,廣安、巴中尤為嚴重。
二、2015年全省地質災害發展趨勢預測
(一)地質災害致災因素分析。我省地質災害的發育、空間分布受地質環境條件控制,同時也與暴雨、地震、人類工程活動等外在因素密切相關。我省處於第一級青藏高原和第二級長江中下游平原的過渡帶,地形高低懸殊、山地丘陵廣布、地質構造複雜,地震活動強烈頻繁,氣候區域差異顯著、氣象災害多,是我國地質災害高發多發區。近年來極端天氣頻繁出現,區域性和局地強降雨極端氣候突出,人類工程活動影響的深度和廣度不斷加劇,地質災害易發頻發,呈現出點多、面廣、規模大、成災快、爆發頻率高、延續時間長等特點,地質災害防災形勢極為嚴峻,防治任務異常艱巨。據統計,截至2014年底,全省已查明的地質災害隱患達4.1萬餘處,對200餘萬人的生命財產安全構成不同程度的威脅。
(二)地震作用的持續影響分析。我省大部分地震災區地質環境脆弱,屬地質災害多發易發及高發區。同時,又先後受“5·12”汶川特大地震、“4·20”蘆山強烈地震、“11·22”康定地震和“1·14”金口河地震等的疊加影響,震區山坡岩土體鬆動、斜坡穩定性下降,在區域性和局地強降雨作用下震區地質災害頻繁發生。據統計,2000年以來全省地質災害大致分兩個階段,2008年汶川特大地震之前,全省地質災害年均發生數量1253處;之後年均數上升至1996處,地震對地質環境的擾動影響將在較長時間內持續顯現。
(三)地質災害發展趨勢預測。
1.降雨趨勢分析。據預測,2014年夏季開始的厄爾尼諾事件,將繼續發展並持續至2015年夏秋季,可能會導致我國今年夏季出現南澇北旱的趨勢;汛期(5—9月)四川盆地東北部(巴中、達州、南充、廣安)地區降水量較常年均值偏多2—4成,盆地西北部(綿陽、德陽、成都、廣元)、川西高原北部(阿壩、甘孜)地區降水量較常年均值偏多1—2成,其餘地區偏少1—2成。
2.地質災害發展趨勢分析。根據我省地質環境狀況、“5·12”汶川特大地震及多次地震的疊加影響、頻發的極端天氣、特殊的旱澇交替環境等因素分析,預計2015年我省汛期地質災害仍將呈頻發、多發、易發、高發態勢,地質災害數量較2014年偏多的可能性極大。5月,川西高原的甘孜州、阿壩州兩地降雨偏早,康定、瀘定、雅江、丹巴、九龍等“11·22”地震災區屬防治重點;甘孜州和攀枝花等前期乾旱地區、“1·14”金口河地震災區及川西南山區遇小到中雨可能發生崩塌災害,區域內靠山、靠崖地段等高危區段應重點防範。
6—9月是我省重點防範時期,重點防範區域包括:一是汶川地震和蘆山地震災區。震後地質災害具有高度突發性和隱蔽性,難以識別和預警。由於地震產生大量崩塌滑坡體,新增大量鬆散固體物質,一旦發生強降雨,極易暴發大型土石流,特別是“5·12”汶川地震災區的成都、德陽、綿陽、阿壩等龍門山一帶和“4·20”蘆山地震災區的寶興、天全、蘆山等縣應重點防範。二是川西高山峽谷地區。需防範低頻土石流,位於溝口的村落和水電工程工地,大多座落在年代已久的土石流沖積扇上和溝口邊,一旦發生土石流,將極具破壞性。因此該區域內的集中居住區、水利水電工程和工礦企業的施工區、工棚、公路交通沿線等部位屬重點防範點。三是川東北紅層低山丘陵區。地層主要由紫紅色的砂岩和泥岩組成,砂岩裂隙發育,雨水易於滲入;泥岩遇水軟化,岩體抗剪強度大幅降低,一旦遭遇強降雨天氣,很容易產生群發性滑坡、崩塌災害。因此,達州、巴中、廣安等地在區域性暴雨期間應高度警惕群發性地質災害可能造成的破壞。
三、地質災害防治重點
(一)重點防範時期。汛期5—9月為重點防範期,我省地質災害絕大多數發生在汛期,尤其集中於主汛期7—8月。區域性和局地強降雨期間,滑坡、崩塌和土石流等災害將明顯增加,且具有較強的同發性和群發性,上述時段更需予以高度關注。
(二)重點防範區域。
1.龍門山區。該區域位於川西高原及高山——盆地交錯接觸帶,屬滑坡、崩塌、土石流高易發區,也是“5·12”汶川特大地震及“4·20”蘆山強烈地震的核心區,地質環境複雜,地震活動頻繁,地震對地質環境擾動強,區域內降雨充沛,人口密度較高,人類工程活動頻繁,礦產資源開發強度大,是近年來我省防災工作的重中之重。區域內涉及10個市(州),需重點防範的縣(市、區)包括:阿壩州汶川縣、松潘縣、茂縣、理縣、小金縣、九寨溝縣、黑水縣;雅安市雨城區、滎經縣、天全縣、石棉縣、蘆山縣、漢源縣、寶興縣;成都市邛崍市、彭州市、都江堰市、大邑縣、崇州市;綿陽市平武縣、北川縣、江油市、安縣;廣元市青川縣;涼山州甘洛縣;樂山市金口河區、峨眉山市、峨邊縣;德陽市綿竹市、什邡市等。
2.川西高原區。該區域位於我省青藏高原東緣,地質環境複雜,地形切割大,活動斷裂構造發育,地震活躍,地質災害多發,生態環境脆弱,且交通及水利水電工程等重要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眾多。區域內涉及甘孜州、阿壩州、涼山州,需重點防範的縣(市、區)包括:甘孜州康定市、瀘定縣、雅江縣、新龍縣、鄉城縣、色達縣、爐霍縣、理塘縣、甘孜縣、德格縣、石渠縣、九龍縣、得榮縣、稻城縣、道孚縣、丹巴縣、白玉縣、巴塘縣;阿壩州馬爾康縣、金川縣、壤塘縣;涼山州木里縣等。
3.攀西地區。該區域位於安寧河活動斷裂影響區,區域內地質環境條件複雜,地形切割大,生態環境脆弱,礦產資源開發強度大,地質災害發育,交通及水利水電工程建設項目眾多。區域內涉及攀枝花市、涼山州,需重點防範的縣(市、區)包括:攀枝花市鹽邊縣、米易縣;涼山州鹽源縣、寧南縣、冕寧縣、會理縣、會東縣、德昌縣、西昌市等。
4.秦巴山區。該區域位於秦嶺、大巴山及其毗鄰地區,區域內人口密度大,地形起伏較大,近年來特大暴雨頻發,滑坡、崩塌等地質災害非常活躍。區域內涉及巴中市、達州市、廣元市、南充市等4市,需重點防範的縣(市、區)包括:廣元市旺蒼縣;南充市儀隴縣、閬中市;巴中市南江縣、巴州區、通江縣、平昌縣;達州市萬源市、宣漢縣等。
5.烏蒙山區。該區域位於雲貴高原與四川盆地結合部,區域內人口密度較高,山高谷深,地勢陡峻,降水時空分布不均,喀斯特地貌發育,石漠化嚴重,崩塌、滑坡、土石流等地質災害發育。水電開發、道路建設、礦產開發、山區城鎮建設等人類工程活動集中區地質災害多發。區域內涉及涼山州、瀘州市、樂山市、宜賓市等4市(州),需重點防範的縣(市、區)包括:涼山州喜德縣、普格縣、布拖縣、金陽縣、昭覺縣、越西縣、美姑縣、雷波縣;瀘州市敘永縣、古藺縣;樂山市沐川縣、馬邊縣;宜賓市屏山縣等。
(三)重點防範目標。受地質災害威脅的城鎮、學校、醫院、景區和受災民眾集中安置點等人口聚集區以及交通、水利等重大基礎設施是重點防範目標。同時,在高山峽谷地帶從事生產建設的工礦企業、水利電力、鐵路公路交通工程等施工點和營地也是重點防範目標。
四、地質災害防治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落實防災責任。各級人民政府是地質災害防治的責任主體,務必高度重視。要建立完善各級政府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負責的防災機制,健全各級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切實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組織領導。將省委、省政府和國土資源部關於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落到基層領導層面、基層一線。層層簽訂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責任書,把防災責任和監測責任落實到點、責任到人,做到“點點有人抓、處處有人管”。
(二)堅持隱患排查,落實防災措施。處於地質災害易發區的縣級人民政府要嚴格執行地質災害隱患動態管理制度,堅持地質災害隱患“動態排查、動態核實、動態監測、動態管理”,對新發現的隱患點要及時納入預案、落實防災措施並及時更新地質災害隱患資料庫,對險情已消除的隱患點要按相關程式及時銷號。各地應結合汛前檢查工作,及時將相關排查成果和防災措施建議函告相關部門和有關在建工程項目業主單位。同時,在汛前檢查工作完成後,抓緊組織編制地質災害防治方案。
(三)建立監測網路,強化監測預警。繼續完善省、市、縣、鄉、村、社六級監測體系,建立群測群防、群專結合的監測預警網路,繼續鞏固基層在防災工作鏈中的突出地位,強化以農村村社、城鎮社區、基層單位和施工工地為單元、民眾自覺主動參與防災的群測群防模式。各級國土資源部門要強化與氣象、水利、新聞媒體等部門(單位)的協作,充分發揮面向公眾的地質災害氣象預警預報雨情和險情實時發布平台的作用,大力完善民眾性和專業性相結合的監測預防機制,努力推動防災工作由臨災處置向提前預防轉變。
(四)完善監測體系,強化專職監測。各地要紮實推進地質災害群測群防專職監測工作,千方百計籌措群測群防專職監測資金,彌補省級財政補助不足,確保每個隱患點均有1名以上的專職監測人員;切實加強監測人員地質災害防治知識培訓,不斷提高監測人員識災防災意識和水平。同時要加強對監測人員履職的督導檢查,確保專職監測人員履職盡責,努力推動專職監測工作由“無責任的義務”向“有義務的責任”轉變。
(五)深化戰略合作,強化駐守督導。各地要進一步加強與省內專業地勘單位的戰略合作,組織專業技術人員駐守各地開展汛期地質災害防治督導。通過專業地勘單位,幫助和指導各地做好汛期地質災害應急排查、督促落實防災措施、協助做好突發地質災害應急處置,提供技術服務等,將防治關口下沉至基層一線。
(六)加強培訓演練,提高防災能力。各市(州)要繼續深入開展本區域內地質災害識災、防災、避險自救等知識的宣傳培訓,重點強化面向基層幹部民眾的地質災害防治知識宣傳培訓。要將宣傳培訓與應急演練有機結合,加強山區地質災害易發區內隱患點周邊的普通民眾、工程施工人員的應急演練,突出主動避讓、提前避讓、預防避讓的演練,務求實效,使廣大民眾通過親身參與避險疏散、自救互救,增強防災意識和應變求生逃生能力,提高各方協調聯動和應急處置能力。
(七)堅持以防為主,強化主動避讓。各地要將“主動避讓、提前避讓、預防避讓”的“三避讓”原則作為汛期人員轉移避險的剛性要求落實到位。對已查明的地質災害隱患點,除落實專門監測巡查外,還要劃定危險區和避災安全區並向社會公布,使民眾心中有數。堅持把受地質災害威脅的縣城、城鎮、學校、醫院、農村聚居點、安置點、山區農家樂、農貿集市、旅遊景點以及交通、水利設施和在建工程施工區、工礦區、營區等作為防範重點,把避讓機制措施落實到操作層面和最終責任人,必要時採取強制轉移措施。抓緊制定每個隱患點的防災避險方案,逐一明確各區域、各點位的防災責任人、疏散路線、臨時安置場所及人員組織。遇到強降雨等極端天氣時,務必保持高度警惕,對有成災跡象的,要寧可信其有、不可信其無,果斷組織撤離轉移,變被動防災為主動避災,變臨災避險為提前預防避讓。
(八)加快工程治理,注重後期管護。各地要把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建設作為當前緊迫任務,按照項目實施要求和時間進度,推動工程加快實施。對進度滯後的項目要深入分析原因,組織力量實施重點突破,逐一倒排工期,做到任務到人、責任到人、措施到點、時限到天,確保按期完成任務,儘早發揮功效。要認真組織開展轄區內重大地質災害治理工程複查覆核和維修加固,該清淤的及時清淤,該修護的修護,確保防災工程正常運行,滿足防災要求。
(九)強化災區防災,狠抓措施落實。“5·12”汶川特大地震、“4·20”蘆山強烈地震、“11·22”康定地震、“1·14”金口河地震災區各級政府和各有關部門要深入開展地質災害隱患動態排查工作,掌控地質災害隱患,逐點落實防災措施;加強監測預警,健全群專結合的群測群防監測預警體系;堅持和強化主動預防;加快規劃項目實施進度,全力推動災後恢復重建地質災害防治工作。
(十)健全應急機構,提升應急能力。各地要健全地質災害應急機構和應急技術支撐機構,修訂完善地質災害應急預案;要加強應急指揮平台建設,健全地質災害應急管理信息系統,充實應急小分隊和專家隊伍,強化應急指揮體系建設;及時按速報制度要求上報突發險情、災情;要按照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開展險情災情應急調查、應急會商和應急排險,並對發展趨勢進行預測,科學有效處置。
(十一)落實部門職責,強化聯動防災。各相關部門要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實施意見》(川府發〔2011〕43號)和《四川省加強地質災害防治重點工作分工方案》(川辦函〔2012〕121號)要求,在各級黨委、政府的領導下進一步完善和落實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分工明確、責任落實的防災聯動機制。水利、交通運輸、住房城鄉建設、旅遊、教育等部門要按照《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切實做好本行業部門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同時,各相關部門應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建立信息共享機制,重要信息、突發事件要及時通報、快速反應,實現防災信息與部門工作間的充分銜接,確保防災效益最大化。
(十二)堅持綜合防治,構建防災體系。各地要緊緊抓住中央重點支持我省開展地質災害綜合體系建設的機遇,構建完善地質災害調查評價、監測預警、防治與應急四大防災體系。要根據《四川省地質災害綜合防治體系建設項目和資金管理辦法》有關規定,迅速適應形勢,充分發揮主體作用,及時健全完善項目和資金管理辦法,強化項目管理的主體責任和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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