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印發《職業病目錄》的通知

國家衛生計生委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安全監管總局 全國總工會關於印發《職業病分類和目錄》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印發《職業病分類和目錄》的通知
  • 發布時間:2013年12月23日
國家衛生計生委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安全監管總局 全國總工會關於印發《職業病分類和目錄》的通知
國衛疾控發〔2013〕4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計生委(衛生廳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總工會,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工會,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有關規定,國家衛生計生委、安全監管總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和全國總工會聯合組織對職業病的分類和目錄進行了調整。現將《職業病分類和目錄》印發給你們,從即日起施行。2002年4月18日原衛生部和原勞動保障部聯合印發的《職業病目錄》同時廢止。[1]
國家衛生計生委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安全監管總局 全國總工會
2013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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