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北京市2014年“外專千人計畫”申報工作的說明

關於北京市2014年“外專千人計畫”申報工作的說明是國家外國專家局發布的文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北京市2014年“外專千人計畫”申報工作的說明
  • 性質:文案
  • 類型:說明
  • 頒發時間:國家外國專家局
根據國家外國專家局《關於2014年“外專千人計畫”申報工作的通知》(外專辦發〔2014〕230號)要求,現將我市申報工作的有關事宜說明如下:
一、申報主體
“外專千人計畫”申報主體為我市非外資各類項目單位
二、申報標準
申報人應符合“千人計畫”引才標準,即應在海外取得博士學位,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一)在國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擔任相當於教授職務的專家學者;
(二)在國際知名企業和金融機構擔任高級職務的專業技術人才和經營管理人才;
(三)擁有自主智慧財產權或掌握核心技術,具有海外自主創業經驗,熟悉相關產業領域和國際規則的創業人才;
(四)國家急需緊缺的其他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
“外專千人計畫”重點引進非華裔外國專家,考慮到外國專家的實際情況,申報人年齡可放寬到65歲。
1、“外專千人計畫”長期項目。申報人引進後應全職連續來京工作不少於3年、每年不少於9個月。
2、“外專千人計畫”短期項目。
(1)申報主體為高等學校、科研機構、中央企業。引進後要求在京連續工作3年以上、每年不少於2個月。
(2)“外專千人計畫”短期項目入選者,按《“千人計畫”短期項目實施細則》(組通字〔2010〕29號)享受相應待遇。北京市外國專家局按《“千人計畫”高層次外國專家長期項目工薪補助辦法(暫行)》(外專發〔2012〕46號)提供相應工薪補助。
三、申報要求
1、2014年“千人計畫”突出“高精尖缺”導向,重點向高端製造、民生科技等領域傾斜,支持引進從事重大原始創新研究和有望實現重大突破的人才。在引才單位上,重點向企業傾斜。
2、申報人在申報“外專千人計畫”時,一般應未全職在國內工作;已經在國內工作的,來華時間應在一年之內。
3、申報人選須與用人單位簽訂契約協定或合作意向(須有外文契約),承諾入選後全職來華工作並在申報書“工作構想”一欄中明確工作目標、預期貢獻等。
4、申報人應客觀、如實填寫申報材料,不得空項、漏項,不得弄虛作假。項目單位、主管部門要各負其責、嚴格審核把關。對申報材料弄虛作假的,一經發現將取消申報人的參評資格,並暫停項目單位一年內的申報資格。
5、項目暫不涉及人文社科領域。
6、申報人累計申報次數原則上不超過2次。
7、其他要求參照《中共中央組織部辦公廳關於2014年“千人計畫”申報工作的通知》執行。
8、前幾批入選“外專千人計畫”專家到崗情況不理想的用人單位,應務實做好項目申報工作,提高入選專家到崗率。
四、申報材料
1、紙質申報材料包括:
(1)申報書及附屬檔案材料。附屬檔案材料一般應包括:①學歷學位證書複印件;②護照複印件;③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工作契約或意向性工作協定複印件(必須提供雙方簽署、中方蓋章的外文意向性工作契約複印件。如契約另有中文版本,也可一同上報);④海外任職證明材料;⑤主要成果(代表性論文論著、專利證書、產品證書)複印件或證明材料;⑥領導(參與)過的主要項目證明材料;⑦所獲獎勵證書複印件;⑧如申報單位為企業,請提交企業註冊資本證明和出資比例證明(申報單位性質為中外合資企業的,中方出資比例須大於50%)。另請提供企業網站地址和企業簡要情況介紹。
(2)2014年“外專千人計畫”申報人其它個人信息表、“外專千人計畫”申報人選情況匯總表、評審演示PPT。
2、電子版申報材料包括:
(1)上述紙質申報材料電子版檔案(申報書及附屬檔案材料、申報人其它個人信息表、“外專千人計畫”申報人選情況匯總表、評審演示PPT)。
(2)2寸藍底證件照電子版。
(3)申請人個人陳述視頻資料等。申請人個人陳述視頻資料應符合以下要求:播放時間為5分鐘左右;檔案格式須為“FLV”格式;應有中文字幕。申請人應重點陳述來華工作構想,包括工作目標、預期貢獻等。
五、報送方式
請報送紙質申報材料、電子文檔各3份,電子文檔內容需與紙質材料一致。
1、紙質材料報送方式:申報書和附屬檔案材料請合併裝訂,申報人其它個人信息表和申報人選情況匯總表另附。請將每位申報人的紙質材料一式三份,分別裝入三個獨立檔案袋,在檔案袋封面標明申報單位和申報人英文全名。
2、每位申報人的所有電子材料放入一個資料夾內,並以“申報人英文全名+申報單位名稱”的方式命名資料夾、PPT檔案和電子照片(英文全名請以名在前、姓大寫在後的形式填寫,如:Anthony Jefferson HILL),以光碟形式報送。
3、第五批申報截止時間為2014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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