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做好2015年度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推薦工作的通知

《關於做好2015年度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推薦工作的通知》意在為進一步做好2015年度國家科學技術獎的推薦工作將我市推薦2015年度國家科學技術獎有關事項作出該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做好2015年度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推薦工作的通知
  • 適用地區:重慶市
  • 發布機構:重慶市科技獎勵工作辦公室
  • 發布日期:2014年11月3日
申報範圍,申報要求,
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做好2015年度國家科學技術獎的推薦工作,現將我市推薦2015年度國家科學技術獎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申報範圍

(一) 經由我市推薦的成果(候選人)包括: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際科學技術合作獎、國家自然科學獎、國家技術發明獎、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含企業技術創新工程類、科普類、創新團隊類、工人農民類)。
(二) 推薦申報2015年度國家自然科學獎、國家技術發明獎和國家科技進步獎的成果,原則上必須是重慶市科學技術獎勵一等獎獲獎成果。
申報國家自然科學獎的成果,主要支撐論文(專著)必須已公開發表三年以上(2012年1月1日前發表);
申報國家技術發明獎的成果,整體技術套用必須達到3年以上(2012年1月1日前套用);
申報國家科技進步獎的成果,整體技術推廣套用必須達到3年以上(2012年1月1日前套用)。

申報要求

(一)推薦國家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技進步獎成果的請填寫2015年度國家科學技術獎推薦申報表(附屬檔案1)、2015年度推薦國家科技獎成果基本情況表(附屬檔案2);
推薦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際科學技術合作獎請與我辦聯繫,按有關規定辦理。
(二)2014年已推薦參加國家科學技術獎評審未授獎的成果,須間隔一年方可申報;
2013年、2014年曾獲得過國家科學技術獎項目前三完成人,不能作為2015年度的前三完成人推薦國家科學技術獎。
(三)申報成果須經完成單位初審後,由完成單位科技管理部門統一報送市科技獎勵工作辦公室,成果完成人直接申報的不予受理。
(四)申報表請於2014年11月14日前報市科技獎勵工作辦公室(電子檔發信箱),由市科委擇優推薦上報。
重慶市科技獎勵工作辦公室
2014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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