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做好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公務員考試錄用工作的意見

關於做好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公務員考試錄用工作的意見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網站訊息,近日,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和國家公務員局印發了《關於做好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公務員考試錄用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就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關於“完善基層公務員錄用制度,在艱苦邊遠地區適當降低進入門檻”的要求提出了具體措施。具體意見如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做好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公務員考試錄用工作的意見
  • 文號:人社部發〔2014〕61號
  • 發布時間:2014
  • 發布單位:中共中央組織部 等
內容,解讀,

內容

中共中央組織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公務員局
關於做好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公務員考試錄用工作的意見
人社部發〔2014〕6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黨委組織部,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公務員局: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完善基層公務員錄用制度,現就做好艱苦邊遠地區縣鄉基層公務員考試錄用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高度重視基層公務員考錄工作。近年來,一些基層機關由於地處邊遠、條件艱苦等原因,出現了“招人難”的情況,基層公務員隊伍人員短缺、結構不合理等問題突出。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做出了“完善基層公務員錄用制度,在艱苦邊遠地區適當降低進入門檻”的重要決定,對於加強基層公務員隊伍建設,為艱苦邊遠地區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堅強的人才保證,具有重要戰略意義。各地要從黨和國家事業長遠發展的戰略高度,充分認識做好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公務員錄用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不斷健全和完善基層考錄製度,紮實有序推進基層考錄工作,使艱苦邊遠地區基層機關“招人難”問題得到有效解決。
二、適當降低基層公務員進入門檻。各地可以根據艱苦邊遠地區實際情況,單獨或者綜合採取下列六項措施降低進入門檻:(一)適當降低招考職位學歷要求,最低可到高中、中專;(二)放寬招考專業限制,鄉鎮機關可不限專業;(三)適當調整報考職位年齡條件;(四)不限制工作年限和經歷;(五)合理確定開考比例,報考人數較少的可降低開考比例;(六)單獨劃定筆試合格分數線。
各地根據工作實際和隊伍建設需要,可以拿出一定數量的職位面向本市(地、州、盟)、縣(市、區、旗)戶籍或在本市(地、州、盟)、縣(市、區、旗)長期生活工作的人員招考。
除上述政策外,在西藏和四川、雲南、甘肅、青海四省藏區以及新疆南疆地區縣鄉可進一步採取以下政策:單設職位招考;設定一定數量職位面向當地縣鄉事業編制人員和退役士官士兵招考;必要時可不設開考比例。
三、拓寬基層公務員來源渠道。各地要積極引導和鼓勵廣大青年到艱苦邊遠地區建功立業。要加強招考政策宣傳,到高校進行宣講,吸引應屆高校畢業生報考,提高基層機關錄用高校畢業生比例。加大從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中考錄基層公務員的力度,經過3至5年,定向考錄比例一般應達到當年鄉鎮公務員錄用計畫的30%以上。加大從優秀村幹部中考錄鄉鎮公務員的力度。積極開展從優秀工人、農民等生產一線人員中考錄鄉鎮公務員試點工作。
四、保持基層新錄用公務員穩定。各地要切實關心艱苦邊遠地區基層新錄用的公務員,從實際出發,努力解決好他們工作生活等方面的困難和問題,做好相關服務保障工作,使他們熱愛基層、紮根基層、安心本職工作。各地要明確艱苦邊遠地區新錄用公務員最低服務年限,其中新錄用的鄉鎮公務員在鄉鎮機關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含試用期)。在此期間,不得轉任交流到上級機關。上級機關一般不得以借用、幫助工作等方式抽調鄉鎮公務員,因工作特殊需要短期借調的,應徵得借調單位同級黨委組織部門同意,並明確借調時間。要加強新錄用公務員的培訓與管理,使他們儘快熟悉基層情況,提高服務基層的能力。
五、夯實基層公務員考錄工作基礎。各地要健全考錄工作機構、充實考錄工作力量,為做好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公務員考錄工作提供組織保證。要加強調研,全面了解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公務員隊伍情況,準確掌握“招人難”職位分布情況和特點,制定科學合理的招考計畫。在確定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公務員招考數量和報考資格條件時,要認真聽取縣鄉基層的意見。要堅持縣、鄉行政編制分層級管理,以縣為單位,鄉鎮機關總體空編的,要及時開展考試錄用工作,為艱苦邊遠地區基層機關補充人員。要提高考錄科學化水平,按照基層工作實際需要和基層行政執法特點,以能力測試為核心,科學設計縣鄉公務員錄用考試內容,積極推進為基層單獨命制筆試和面試試題工作。對履行職責有少數民族和本地語言能力要求的職位,可以進行相應的測試。
六、加強基層公務員考錄工作領導。各省(區、市)公務員主管部門要在黨委和政府的領導下,統一部署和組織實施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公務員考試錄用工作。要堅持依法考錄,堅持“凡進必考”,確保基層公務員隊伍整體素質。要嚴格控制降低進入門檻政策的適用範圍,艱苦邊遠地區的界定和職位資格條件的設定要實事求是、科學規範、從嚴把握。不得簡化考錄程式,堅持全程公開透明,確保公平公正。要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和好乾部標準,加強對考生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的考察,注重把好思想政治關。要嚴肅工作紀律,嚴禁針對特定人員設定與履職無關的資格條件。要做好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公務員招考的宣傳工作,樹立正確的輿論導向,增強公務員考錄工作的公信力。要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嚴肅處理違紀違規人員。
各地要根據本意見,結合當地實際,明確艱苦邊遠地區的範圍及相關配套政策,制定具體實施辦法。實施辦法要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備案。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將加強對各地降低門檻政策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
中央組織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國家公務員局
2014年9月4日

解讀

原標題:三部門負責人談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公務員考試錄用門檻降低
為艱苦邊遠地區發展提供人才保證
--三部門負責人談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公務員考試錄用門檻降低
新華網北京9月25日電(記者孫鐵翔、崔清新)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公務員局近日聯合印發了《關於做好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公務員考試錄用工作的意見》。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公務員局有關負責人接受本報採訪,就《意見》有關問題回答了記者的提問。
問:《意見》是如何落實“在艱苦邊遠地區適當降低進入門檻”要求的?
答:《意見》提出了六條措施:一是針對一些基層機關招考職位要求學歷偏高的情況,提出適當降低招考職位學歷要求;二是針對一些基層機關對崗位專業要求過嚴過窄導致報考人員少的情況,提出放寬招考專業限制,鄉鎮機關可不限專業;三是針對一些基層隊伍年齡結構不合理的現狀,提出適當調整報考職位年齡條件;四是規定不限制工作年限和經歷,進一步擴大報考人員範圍;五是針對一些基層職位因報考人員較少達不到開考比例而被取消的情況,提出合理確定開考比例;六是為吸引有志青年到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工作,提出對艱苦邊遠地區基層職位可以單獨劃定筆試合格分數線。
為了新錄用人員能安心留在基層工作,《意見》同時規定,各地根據工作實際和隊伍建設需要,可以拿出一定數量的職位面向本市、縣戶籍或在本市、縣長期生活工作的人員招考。
在上述措施的基礎上,《意見》對西藏和四川、雲南、甘肅、青海四省藏區以及新疆南疆地區縣鄉機關招考公務員給予進一步政策傾斜,如單設職位招考,設定一定數量職位面向當地縣鄉事業編制人員和退役士官士兵招考,必要時可不設開考比例。
問:《意見》對吸引和集聚各類人才進入基層公務員隊伍有哪些舉措?
答:為了拓寬基層公務員來源渠道,引導和鼓勵廣大青年到艱苦邊遠地區建功立業,《意見》主要針對四類人員明確了措施:一是採取加強招考政策宣傳、到高校進行宣講等方法吸引高校應屆畢業生報考,提高錄用比例。二是加大從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中定向招考力度。三是暢通熟悉基層、適合基層工作的優秀村幹部進入鄉鎮公務員隊伍渠道。四是積極開展從優秀工人、農民等人員中考錄鄉鎮公務員的試點工作。
問:基層公務員既要“招得進”,更要“留得住”,《意見》對此有哪些具體考慮?
答:為了使新錄用的公務員能夠熱愛基層、紮根基層、安心本職工作,《意見》要求各地從實際出發,做好服務保障工作,努力解決好新錄用公務員工作生活等方面的困難和問題,同時提出了三條措施:一是規定新錄用的鄉鎮公務員在鄉鎮機關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含試用期),在此期間,不得轉任交流到上級機關。二是上級機關一般不得以借用、幫助工作等方式抽調鄉鎮公務員。三是加強對新錄用公務員的培訓與管理,提高做好本職工作、服務基層的能力。
問:近年來,社會輿論非常關注考錄的公平性,在降低基層機關進入門檻的同時,如何保證基層公務員考錄工作的公平公正?
答:公平公正是考錄製度的生命線。為了保證降低基層機關進入門檻的政策不被濫用,《意見》提出了四個方面要求:一是要堅持依法考錄、“凡進必考”,不得簡化考錄程式,堅持全程公開透明,增強公務員考錄工作的公信力;二是要嚴格控制降低進入門檻政策的適用範圍,艱苦邊遠地區的界定和職位資格條件的設定要實事求是、科學規範、從嚴把握;三是要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和好乾部標準,加強對考生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的考察;四是要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嚴肅處理違紀違規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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