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含義,開盒動機,開盒成因,信息保護不到位,黑色產業鏈,平台監管不嚴,未成年人開盒,數據泄露,社會危害,侵害公民個人隱私,污染網路生態環境,破壞社會信任,損害未成年人健康,相關法律,專項整治,整治行動,治理對策,相關案例,網紅明星被開盒,普通人遭開盒,“開盒”黑產鏈,極端冬粉“開盒”騷擾,社會評價,
基本含義
“開盒”源於
貼吧文化,類似於
人肉搜尋,是一種新式網路暴力違法犯罪行為。不法分子通過非法手段進行網路搜尋、挖掘,蒐集個人隱私信息,包括姓名、個人照片、身份證號、家庭住址、手機號碼、社交賬號等,將這些內容在網路公開發布。被“開盒”人往往會遭遇網民的侮辱謾罵、造謠詆毀,甚至在現實生活中也會遭到騷擾,如電話、簡訊等遭陌生人輪番“轟炸”。
如果說“人肉搜尋”是網路暴力的“1.0版本”,網路“開盒
掛人”則是網路暴力的“加強版”。網暴者在購買他人隱私信息後,將對方個人信息掛到網上,組織煽動其他無關網民對受害者進行精準打擊。“開盒掛人”帶來的
網路戾氣可能會引發嚴重後果。不僅會泄露當事人的隱私信息,還會引發網路暴力行為,侵害當事人的人身安全。
“開盒掛人”背後還隱藏著個人信息買賣
黑產。比如一些商家、快遞等工作人員等等,可能成為個人信息買賣黑產中的一環。有些“開盒掛人”事件中,背後還有畸形的“
飯圈文化”。
開盒動機
“網路開盒”行為動機可以分為三類:一是情緒驅動型,這類行為者通常將曝光他人隱私作為情緒宣洩的工具,通過這種方式獲得心理滿足;二是流量獲取型,這類行為者以獲取網路關注度為主要目的,通過曝光他人隱私來提升自己的網路影響力;三是商業化型,這類行為者已經將“網路開盒”行為發展成為一種產業,通過提供付費服務來實現經濟利益。“網路開盒”行為的商業化已經在網路空間中形成產業鏈,其特徵表現為低成本運作、信息共享機制以及社會資源資本化的特徵。
開盒成因
信息保護不到位
公民個人信息的泄露是不法分子利用其開展“網路開盒”行為的前提。在日常生活中,公民生活起居的各個環節、各個方面都涉及個人信息的收集、存儲、利用。這些具有信息收集、存儲許可權的平台、機構在進行信息收集、存儲的過程中,由於信息保護意識不強、信息保護措施不足等因素,致使信息泄露,被不法分子利用。
黑色產業鏈
“網路開盒”行為的背後存在一條包括數據獲取、數據存儲、數據查詢、數據交易的完整黑色產業鏈。不法分子通過數據泄露、內部人員泄露、網路攻擊、網路爬取等方式獲取公民個人信息,形成龐大的個人信息資料庫,再通過網路匿名論壇、加密聊天的方式與信息購買者商定購買事宜,最後以虛擬貨幣的方式結算,以逃避法律監管。另外,這些不法分子也會刻意在網上製造衝突,激化網民之間的矛盾,再向網民提供“網路開盒”的手段報復對方,對網路環境造成惡劣影響。
平台監管不嚴
網路活動離不開網路平台的支持,“網路開盒”行為同樣也主要發生在各大網路平台。雖然中央網信辦、國信辦等印發的《關於切實加強網路暴力治理的通知》《網路信息內容生態治理規定》和《網路暴力信息治理規定》等檔案都強調平台“應當履行信息內容管理主體責任,建立完善網路暴力信息治理機制”,但從實踐上看,網路平台採取相應措施的效果並不理想。各個平台發布的治理檔案中,雖然涵蓋了絕大部分網路暴力類型,但各平台治理的對象有所偏重,並未形成整個網際網路平台的行業規範,對“網路開盒”行為不能起到協同監管的效果。
未成年人開盒
網路戾氣是網路空間中積聚的偏執、極端的負面情緒,是導致網路暴力的內在根源。網路戾氣在未成年人群體中蔓延的心理需求基礎,主要包括轉移壓力和發泄情緒、尋求錯誤的價值認同和滿足非理性的心態。首先,部分未成年人,尤其是處於叛逆期的未成年人選擇將現實生活中壓抑的情緒發泄到網路空間,傳播網路戾氣。其次,部分未成年人通過“開盒掛人”尋求錯誤的價值認同。傳播網路戾氣的未成年人通常不辨是非、真假與對錯,占據虛假的道德制高點對“被開盒者”肆意進行惡意評價或攻擊,尋求“群氓式”的道德優越感和情緒價值認同。最後,未成年人缺乏理性甄別和判斷能力,出於法不責眾及盲目跟風或幸災樂禍的心態樂於參與“開盒掛人”活動。
未成年人涉世未深,對“善惡”“美醜”的認知相對簡單,缺乏穩定性和成熟性。他們對未知世界充滿好奇,在網路空間試探行為邊界。未成年人在匿名狀態下發表言論,可以展現與現實生活中截然不同的形象,人性中陰暗的一面被放大。在用戶匿名化的掩護下,以暱稱示人的“開盒者”猶如隱藏的獵人,沉浸於圍獵的狂歡之中,肆意對“被開盒者”進行攻擊。
數據泄露
相關信息表明,開盒受害者的數據是來自海外的“社工庫”。社工庫中很大一部分數據來自於金融、電商、房產等行業,某些相關人員違規獲取隱私數據,主動將客戶信息打包賣給“渠道商”。還有一部分數據,則是黑客通過手機病毒攻擊、公共WI-FI破解、網頁APP後台登錄等多重手段,盜取的用戶個人信息。其數據泄露呈現特徵如下:
一是攻擊方式更加隱蔽和複雜。攻擊者通過修改數據,使 AI 模型產生錯誤的預測。例如,在圖像識別任務中,攻擊者可以在圖像中添加微小的擾動,使模型將其識別為其他類別。攻擊者利用模型輸出推斷訓練數據的信息。例如,在醫療診斷任務中,攻擊者可以利用模型輸出的預測結果,推斷患者的疾病信息或個人信息。攻擊者通過分析模型的輸出或更新前後的模型差異,推斷出訓練數據中是否存在特定樣本。
二是數據泄露範圍更廣。由於人工智慧技術的全球化套用,數據可能在不同國家和地區之間流動,增加了數據泄露的風險。例如,生成式人工智慧的不當使用可能導致跨境數據泄露。AI大模型可以收集用戶的語音、手勢、表情等多模態數據,這些數據的泄露風險更高。
三是數據泄露的源頭更多樣。員工在使用生成式 AI 時可能在無意中輸入包含敏感信息的內容,導致企業敏感信息泄露。當 AI 大模型與第三方套用集成時,可能會繞過套用的安全機制,導致數據泄露。
社會危害
侵害公民個人隱私
“網路開盒”的主要方式就是通過個人信息販賣黑色產業鏈獲取“被開盒者”的相關個人信息,再將這些包括姓名、身份證號、家庭住址、手機號、社交賬號在內的個人信息公布在網路平台上。這種行為將公民的個人信息完全暴露於公眾,嚴重損害了公民的個人隱私。另外,“網路開盒”的對象往往不單獨針對個人,實施者在獲取“被開盒者”的身份信息之後,往往會把“被開盒者”家庭成員的個人信息一同發布到網上,從而引發更為惡劣的後果。
污染網路生態環境
“網路開盒”的實施,往往是部分網民為了博取眼球、製造流量或者對網上產生矛盾的人進行報復。由於“網路開盒”的門檻較低,這種行為充斥於網路社區,部分網民甚至只要出現意見不合,選擇的解決方式不是積極協商而是藉助“網路開盒”曝光他人個人信息,製造心理壓力。另外,由於部分網民辨識度較差,在不法分子的煽動下極易引發其對受害者的攻擊、辱罵,使得網路環境烏煙瘴氣。
破壞社會信任
網路社會是現實社會的映射。“網路開盒”行為的頻繁發生,使得人人自危,不敢也不願在網路平台上發表自己的觀點,更降低了網民對於網路世界乃至現實社會的信任度。一次次“網路開盒”行為的發生,掀起了網際網路上一個又一個集體狂歡的高潮,然而等待潮水退去,只剩下千瘡百孔的“信任網”與遍體鱗傷的受害者。
損害未成年人健康
針對未成年人的“開盒掛人”的目的是使被“開盒”的未成年人遭到網路圍觀並被侮辱、誹謗、謾罵,但這絕不僅僅止步於公開未成年人的個人信息。被公開的未成年人個人信息遭到網友圍觀本就容易產生分歧性意見,在別有用心人的煽動或誘導下,非理性的評論,甚至侮辱、誹謗、謾罵湧現,使得未成年人被污名化,其一般人格權、名譽權等遭受侵害,社會評價降低。針對未成年人的“開盒掛人”對於“開盒者”和“被開盒者”都會產生損害身心健康的負面影響,不利於培養其健全的人格。作為“開盒者”的未成年人在情緒宣洩和惡意攻擊中獲得歡愉和滿足,滋生和助長網路陰暗心理,徘徊於違法犯罪的邊緣。“被開盒者”的未成年人消極應對“開盒掛人”的方式大致可以分為隱忍型、泄憤型和以暴制暴型。隱忍型的受害者受恐懼、悲傷、厭世情緒支配,可能變得膽小、孤僻、不願與人交往,甚至出現自殘或自殺傾向。泄憤型的受害者可能“黑化”為施暴者,成為參與惡意評價和謾罵等行為的主體,通過傷害其他“被開盒者”舒緩情緒和發泄不滿。以暴制暴型受害者可能試圖通過以牙還牙方式讓“開盒者”受到懲罰,既增長仇恨心理,又難免會傷及無辜。
相關法律
開盒行為嚴重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和合法權益,可能會涉及民事、刑事等多重法律責任:首先在民事責任方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32條、第1033條等相關規定,自然人享有隱私權,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刺探、侵擾、泄露、公開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隱私權。“開盒”者未經他人許可,將他人隱私在網路上公開曝光,無疑侵犯了他人隱私權,受害人有權要求其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其次,在刑事責任方面,《關於依法懲治網路暴力違法犯罪的指導意見》明確規定,組織“人肉搜尋”,違法收集並向不特定多數人發布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53條之一規定的,以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定罪處罰。該罪情節特別嚴重的,將被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此外,即便“開盒”行為未達到刑事犯罪標準,也會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42條規定。“開盒”者將會面臨被公安機關予以拘留、罰款等行政責任。如果‘開盒’過程中涉及侮辱、誹謗等行為,或通過‘開盒’煽動網路暴力,引發社會秩序混亂的,還可能構成侮辱罪、誹謗罪或尋釁滋事罪。
專項整治
整治行動
2023年9月25日,“兩高一部”發布《關於依法懲治網路暴力違法犯罪的指導意見》,其中提及:組織“人肉搜尋”,違法收集並向不特定多數人發布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符合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規定的,以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定罪處罰。11月17日,中央網信辦發文,決定即日起在全國範圍內啟動為期1個月的“清朗·網路戾氣整治”專項行動。圍繞社交、短視頻、直播等重點平台類型,集中整治7類突出問題:“網路廁所”“開盒掛人”行為;借社會熱點事件惡意詆毀、造謠攻擊;污名化特定群體、煽動地域對立;鬥狠PK等低俗不良直播行為;有組織地惡意辱罵舉報他人;編造網路黑話、惡意造梗;煽動網上極端情緒。
2025年4月15日,中央網信辦在河南鄭州召開全國網路舉報工作會議。會議要求,要凝聚網路生態舉報處置合力,提升涉企網路侵權舉報實效,加大涉“開盒”掛人、非法買賣個人信息等違法違規行為舉報受理處置力度。
2025年5月,中央網信辦專門印發通知,從阻斷“開盒”信息傳播、完善預警機制、加大懲治力度、最佳化保護措施、加強宣傳引導等多個維度明確工作要求,督促各地網信部門、各網站平台進一步強化“開盒”問題整治工作。同時,召開專題部署會議,要求微博、騰訊、抖音、快手、百度、小紅書、知乎、嗶哩嗶哩、豆瓣等多家重點網站平台,對照通知抓好各項任務落實,切實履行主體責任,以“零容忍”態度堅決打擊“開盒”亂象。5月27日,“網信中國”發文稱,中央網信辦部署進一步加強“開盒”問題整治工作。此前,南都、N視頻重磅推出《“人肉開盒”再調查:網路灰產隱秘升級,記者買到自己的秘密》,警方第一時間介入調查,稿件被超過200家媒體和自媒體大V轉載報導、跟進評論,中國記協多個欄目接連推薦這一作品,全網關注度破億。
治理對策
中央網信辦有關負責人表示,“開盒”問題直接關係人民民眾切身利益,利用“開盒”等方式非法獲取並公開他人個人信息,涉嫌違法犯罪,性質極為惡劣。中央網信辦將繼續堅持高強度打擊和高力度保護並重,著力做好“開盒”問題整治工作:
第一,深化專項治理成效,堅持久久為功的理念,建立常態化、持續性的監管執法機制,避免突擊式執法的短期效應,防止“開盒掛人”死灰復燃。第二,維權成本高而違法犯罪成本低是治理“開盒掛人”亂象的制度短板。監管執法部門要暢通投訴和舉報渠道,對“開盒掛人”的發起者、組織者、屢教不改者加大懲戒力度,採取網路禁入或限入的懲戒措施,形成威懾力,削弱“開盒掛人”的行為動機。監管執法部門要與法務部門建立信息共享機制,向法務部門提供“開盒掛人”的違法犯罪線索,增強懲戒力度。第三,網路空間中違法犯罪行為不斷翻新、變形和升級,說明治理“開盒掛人”亂象不能治標不治本。這就需要強化源頭治理,祛除網路空間中的烏煙瘴氣,營造風清氣正的清朗網路生態環境。需要結合個人信息保護系列專項行動,深入治理違法違規收集使用個人信息等問題,會同有關部門嚴厲打擊泄露、盜取、販賣個人信息,以及利用個人信息開展違法犯罪活動等行為。
第一,平台是網路空間治理的參與主體,享有管理權和懲戒權,負有構建平台內秩序的義務和責任。平台要對平台內的“開盒掛人”行為進行有效監管和懲戒。第二,平台應當履行未成年人網路保護的主體責任,完善注意義務體系,強化內容審核和過濾,及時刪除違法犯罪信息。平台作為網路服務提供者要依法建立內容審核機制,通過關鍵字檢索、異常信息預警等方式對用戶上傳內容進行審查、篩選和過濾,防止用戶傳播虛假、違法、有害、侵權信息,將針對未成年人的“開盒掛人”行為遏制在萌芽狀態。平台接到關於“開盒掛人”的舉報和投訴,應當及時處理,並刪除相關違法犯罪信息。第三,全力阻斷傳播渠道。督促網站平台深入清理各類違法發布個人信息,誘導網民跟進泄露隱私,藉機進行攻擊謾罵、嘲諷貶低的內容,清理教授、買賣或者提供“開盒”方法、教程和服務等信息內容,對於組織煽動“開盒”、提供“開盒”服務等賬號、群組,一律予以關閉或者解散。第四,升級完善保護措施。指導網站平台在前期治理網路暴力的基礎上,進一步升級完善防護措施,加大“開盒”風險提示力度,設定涉“開盒”舉報快速入口,及時核實網民投訴舉報,最大限度幫助網民防範和處置“開盒”問題風險。
相關案例
網紅明星被開盒
2023年9月,主持人楊迪發文稱自己被“開盒”,個人信息遭到泄露,很多人打來騷擾電話,讓他不得已換了手機號。
2023年12月,周海媚工作室宣布周海媚因病去世。當晚,記載了周海媚個人資料、就診時間等相關信息的電子病歷截圖被醫院工作人員流出。
2023年年底的一天,網路博主綰綰在深夜接到了一個陌生電話,對方自稱是她的冬粉,想約她線下見面。從那以後,各類騷擾電話不斷出現。日常工作要通過電話來對接的她甚至一度不敢接聽電話。後來綰綰自己也做了一番調查,發現自己的個人信息是在境外網站的聊天群中被泄露的。
2023年年底,網路主播炭炭身份證的高清照片被一名冬粉發了出來。當晚就有人開始給她打騷擾電話。後來,甚至有冬粉拿著寫有她名字和電話號碼的快遞瘋狂敲她家的門。不僅如此,其妹妹與父母的住址也被曝光。有段時間,她停止更新自己的賬號,不敢輕易出門。炭炭後來得知,對方也是在境外聊天群獲得了她的個人信息。當時被泄露信息的除她之外還有十幾個人,其中不乏冬粉上千萬的網路博主,炭炭決定報警。
2023年底,B站通報了一起“人肉開盒”案例,警方抓獲涉嫌違法者40餘人,涉案人員遍及18個省市。
2024年年初,浙江杭州警方通過日常巡查和網路監控發現,境外某平台的聊天群中有大量網路博主的信息被暴露。嫌疑人不僅公布博主的個人隱私,還會對一些女博主進行惡意評論,甚至造謠和誹謗,從而給境外建立的聊天群聚集人氣、增加熱度、提高流量,以便通過接廣告獲利。2024年3月,經過證據的固定,杭州警方在全國多地將涉案的10人全部抓獲歸案。
經查,這些嫌疑人是通過“社工庫”來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的。獲取信息後,嫌疑人再利用網路平台中的一些公開信息去核實相關數據的準確性。網路博主經常發布的視頻或圖片就是他們最容易獲取的數據。通過信息碰撞核實了身份、手機號和地址後:嫌疑人就在他們組建的聊天群里散布這些訊息,也就是俗稱的“開盒”。他們最終的目的就是為了吸引眼球,顯示自己有能力和水平調查公民隱私,並以此獲利。
普通人遭開盒
某企業職員劉樂(化名)就有過類似的遭遇。因為在遊戲裡發生爭論,他的多個社交賬戶先後遭受詛咒“轟炸”。朋友一起幫忙追溯才發現,對方很有可能只是幾個十來歲的小孩。劉樂覺得,這幾個孩子很享受地揮舞著一把在他們自己看來很酷的、能夠生殺予奪的“刀”。
李琪(化名)19歲時,因追星糾紛而遭到開盒,其照片被惡意處理,放在群里傳播。多年後,她也習慣把開盒作為一種回擊惡意的方式。她覺得,只有這種“以暴制暴”的辦法,才能威懾那些開盒者。但她也承認,受害者成為加害者,加害者又成為受害者,這是一個惡性循環。李琪直接參與開盒的,已經有4人。其中有2人,是被李琪單方面開盒。
“開盒”黑產鏈
2025年03月,某大廠就“高管女兒‘開盒’”事件發布聲明。聲明著重強調,“開盒”信息來自於海外的社工庫——一個通過非法手段收集個人隱私信息的資料庫。3月19日,南都記者調查發現,海外社群網站上,確有不少可以購買他人信息的群組,甚至包括銀行卡流水、開房同住人員、帶備註的微信好友列表等隱私信息。經同事授權後,記者花300元買到的同事戶籍信息不僅是對的,還有客服表示“其中240元是公安網站戶籍截圖的費用”。警方回應,該手法涉及技術問題,會把情況反饋給上級部門進行調查。南都推出《“人肉開盒”再調查》報導,起底海外“社工庫”外泄個人隱私的黑灰產鏈條。調查中,經同事授權,南都記者分別花費300元、320元從兩位“社工庫”客服手中,買到了同事準確的個人信息,從身份證號碼出生地,再到家庭所在樓棟號,甚至連QQ頭像都被扒出。其“業務單”中,宣稱還有更驚悚的查詢開房同住、車輛軌跡、聊天記錄等服務。完成調查後,南都記者按流程報警,並在公安部官網下方的“網路違法犯罪舉報網站”舉報。信息泄露可以分為兩種。一種是“內鬼”主動泄露。以前,就有警務人員、快遞企業員工、銀行職員等因此獲刑的案例。海內外社交平台上,也有公然尋求和內部人員合作、宣稱“日薪10萬元起”的帖子。另一種是由於信息保護沒做到位、黑客攻擊網站,導致信息被動泄露。
2025年4月,昆明警方查獲一條“開盒”黑產鏈,一犯罪嫌疑人通過境外聊天軟體購買“開盒掛人”(公民個人信息),然後將“開盒信息”以30-200元一條不等的價格在群內售賣。
極端冬粉“開盒”騷擾
2025年6月12日晚,某網友表示因在社交平台上傳了王楚欽與陳夢合照,隨後遭到極端冬粉“開盒”騷擾,已報警。
社會評價
平台可以最佳化舉報機制,對涉隱私內容及時刪除,並對違規賬號採取更嚴厲的懲罰措施;同時提升敏感詞監測的精準度,及時清理不良言論。(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劉俊海 評)
相關平台在收集數據時應遵循“最小必要原則”,減少前端數據收集,從源頭降低數據泄露風險。同時,對隱私數據要建立信息加密機制、向第三方提供信息的責任機制;一旦出現信息泄露事件,能夠及時倒查。(奇安信安全專家裴智勇 評)
中國小要多開展普法教育,可邀請辦理未成年人案件的司法人員走入校園,結合案例講解相關法律知識,增強青少年的法治意識,讓他們了解“開盒”等行為的風險和危害。(中國政法大學講師許博洋 評)
網民要提高個人隱私保護意識,儘量避免在網路上透露自己的真實姓名、家庭住址、行程等信息。一旦遭遇“開盒”或被人以“開盒”相威脅,可向平台舉報,要求刪除侵權內容;同時,積極採取法律手段維護自身權益,必要時依法向法院提起訴訟。(中國網 評)
以“開盒”之名行網暴之實,跨過了網路行為文明的底線,擊穿了個人隱私保護的屏障,敲響了數字時代網民信息安全的警鐘。“開盒”這扇網暴之門,必須要關上。(新華社 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