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架借閱制

開架借閱制是讀者可進入流通書庫直接從書架上選取文獻的借閱制度,簡稱開架制。它是與閉架制相對應的。

發展過程,分類,優勢,

發展過程

早在歐洲中世紀後期,義大利的羅倫佐圖書館已出現開架制的雛形,當時圖書還是用鐵鏈鎖在書架或閱覽桌上,讀者不能外借。隨著印本圖書的大量出現,一些圖書館首先實行開架制,但圖書館界存在的過分強調圖書館藏書保管職能的傳統觀念阻礙了開架制的推廣,對開架制問題的爭議持續了相當長的時期。19世紀後期美國有人建議將開架製作為一種主要借閱制度。1879年美國一些圖書館開始實行開架制,20世紀初歐洲一些國家相繼採用,蘇聯也在30年代普遍採用。第二次世界大戰後,開架制在更多的國家普及,英、美、日等國還將開架製作為法定借閱制度列入本國的圖書館法,有些國家還規定了開架藏書與全館藏書的最低比例限額。中國20年代北京大學圖書館在李大釗領導下,曾實行過開架制,50年代起專門圖書館廣泛採用開架制,80年代大多數圖書館已程度不同地實行開架制。隨著圖書館服務觀念的改變和新技術的採用,開架制將成為圖書館的主要借閱制度。

分類

按讀者接觸文獻和辦理借閱手續的方式的不同,開架制可分為自由開架式和安全開架式。自由開架式是流通書庫和閱覽室處於同一空間,中間不加間隔,讀者只需在入口處交驗證件,即可入內自由取閱,而不必辦理任何借閱手續;安全開架式是流通書庫與閱覽室之間設有間隔,讀者可憑證件入庫挑選文獻,但辦理借閱手續後方可出庫閱覽或借出館外。

優勢

開架制可使讀者直接接觸文獻,廣泛瀏覽,自由挑選;省去了讀者查檢目錄、填寫索書單、等候取書的時間;可使那些在閉架情況下不易引起讀者注意或在圖書館目錄中未被充分揭示的文獻被讀者發現和利用;當讀者所需文獻缺藏或不在架時,可由讀者自選內容相近的文獻。實行開架制可降低文獻拒借率 (見文獻流通統計指標),但也會出現亂架、 文獻丟失和容易破損等弊端,為此,圖書館往往採取相應措施,如向讀者發放代書板,使用彩色書標標示不同類別文獻,不允許讀者將所取文獻歸架而由圖書館員歸架,設定文獻流通監測系統等。
閉架制是與開架制相反的借閱制度。實行閉架制時讀者不能直接從書架上選取文獻,必須查閱圖書館目錄,填寫索書單,由館員提取文獻,讀者辦理借閱手續後方能使用文獻。此外還有一種介於開架制和閉架制之間的借閱制度──半開架制,即將文獻陳列在裝有玻璃檔板的書架上,讀者可隔著玻璃通過書脊、封面等文獻外貌瀏覽和挑選文獻,不能自行取閱,須由館員代取。
圖書館通常根據實際情況對不同的文獻和不同的讀者群分別採用開架制、閉架制或半開架制。對於易得的利用率高的本國印刷型出版物一般都採用開架制,對於珍貴文獻、內容不宜公開的文獻或利用率很低的文獻則採用閉架制,或僅對科學研究工作者實行開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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