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福星

羅福星

羅福星(1886—1914),字東亞,號國權、中血,祖籍廣東嘉應州鎮平縣(今蕉嶺縣)藍坊鄉大地村,生於印尼雅加達,中國近代民主革命家,廣東蕉嶺“抗日三英傑”(丘逢甲、羅福星、謝晉元)之一。少年時期始終懷著為國雪恥、振興中華的抱負。1903年,隨父遷台,1907年加入中國同盟會,投身民主革命事業。1912年,羅福星奉孫中山先生委派回到台灣成立中國同盟會支部,籌劃抗擊日寇、光復台灣的革命事業。羅福星主張以革命推翻日本殖民統治,結束台灣遭受異族統治的命運。1913年4月中國同盟會台灣支部大會在苗栗縣召開。會議明確提出以武裝起義鬥爭形式進行抗日復台的方針,羅福星自撰寫《大革命宣言書》動員台灣人民為爭取回歸祖國而鬥爭,公開號召“在日本強權壓制下的台灣人民,除以革命手段推翻日本帝國主義以外,別無自救之路。”因為羅福星的抗日革命活動,引起日本侵略者的注意,從而進行大搜查,羅福星在1913年12月不幸被捕。羅福星在獄中寫下《致愛妻》《致愛卿書》等四封遺書,書中表現他對革命的忠貞:“不死於家,永為子孫紀念;而死於台灣,永為台民紀念耳。”1914年,羅福星被日寇殺害,實踐了他生前的豪言壯語:“大好頭顱誰取去,何須馬革裹屍還。”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羅福星
  • 別名:字東亞,號國權、中血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印尼雅加達
  • 出生日期:1886年2月24日
  • 逝世日期:1914年3月3日
  • 職業:革命家
  • 信仰:三民主義
  • 主要成就:台灣日治時期著名的抗日誌士
    廣東蕉嶺“抗日三英傑”之一。 
人物簡介,生平概述,抗日復台,主要事跡,具體軼事,人物詩詞,臨終詩句,

人物簡介

羅福星,原居住於廣東,母親為印尼葡萄牙裔人,1903年,羅福星隨祖父來到台灣,定居於苗栗一堡牛欄湖莊(今苗栗縣造橋鄉豐湖村一帶),1906年又隨祖父遷回廣東,1907年加入中國同盟會,並經常往來南洋各地,在這段時間內,羅福星接觸了革命思潮,對日後思想行動影響深遠。1912年,他受孫中山先生委派,秘密赴台成立同盟會支部,組織抗日運動。1913年底,日本在台殖民當局在全台大搜捕,羅福星等921名志士被捕。羅福星被處以絞刑,犧牲時年僅28歲。

生平概述

羅福星出生於南洋爪哇的巴達維亞(今印尼雅加達),周歲時隨父母遷回廣東老家。
10歲隨祖父再去巴達維亞,入當地華僑所辦學校,1902年7月畢業。次年隨祖父到台灣。
1906年2月,回到廣東。路經廈門時,加入同盟會。到廣東後,受廣東全省學務公所參議丘逢甲之聘,任廣東視學兼廣州府中學堂監督。
1906年底到1907年,被派赴南洋、爪哇等地考察華僑教育工作。
1908年春,被聘為新加坡中華學校校長,以此身份經常往來於新加坡、緬甸和巴達維亞之間,並擔任同盟會設在緬甸的“書報社”書記,積極從事革命活動。
1910年,從新加坡轉到爪哇,擔任巴達維亞中華學校校長。
1911年春,毅然辭去校長職務,先到香港,後於4月27日上午,潛回廣州參加起義,在戰鬥中受傷、脫險後再去巴達維亞。是年10月,組織2000多華僑參加民軍,啟程回國,赴援武昌。後因南北議和已成,加之新政府財源又不足,民軍奉命於1912年2月解散。
1912年3月6日,回到廣東,任大地學校校長。同年12月,再度去台灣,積極聯絡抗日愛國志士,組織同盟會支部,對外用“華民聯絡會館”名義開展活動。與劉士明、江亮能、彭雲軒、邱維藩、林達榮等12人被稱為“十二志士”。在苗栗建立領導機關,以大湖為根據地,派出同志分赴南北各地,設立同盟會分部。在不到一年時間裡,從台南到台北有1500多人參加了同盟會及外圍組織。
1913年4月21日,與江亮能等人在苗栗召開台灣省同盟會支部的代表大會,動員革命同志迎接抗日起義。會後以革命志士名義發表《大革命宣言書》。並仿照大陸革命黨武裝形式,在抗日起義隊伍中,設旅長、團長、排長等職,由江亮能擔任司令軍長。12月間,在台北秘密召集同盟會成員會議,研究如何發動起義。但因敵人搜查甚嚴,起義計畫無法訴諸實行,他也於12月18日,被捕。在獄中及法庭上毫不畏懼,嚴厲斥責日本侵略者的罪行,還寫下了許多充滿必勝信心的詩詞。
1914年3月3日,被日寇殺害,終年28歲。

抗日復台

羅福星的父母,祖輩為了生計飄洋過海到荷蘭屬巴達維亞(即印度尼西亞椰加達)謀生,他就誕生於僑居地。出生後隨祖輩東奔西走謀生計。1887年隨祖母,父親返唐山蕉嶺縣藍坊鄉大地村。稍長接受啟蒙教育,後隨父復返僑居地印尼巴城,就讀華文學校,兼習讀荷蘭文。1903年中學畢業後,隨祖父往台灣苗栗縣造橋鄉,就讀苗栗公學。1907年隨祖父重返故鄉。
在這22年期間,他切身感受到荷蘭殖民主義殘酷剝削和壓迫、台灣亡國奴生活的欺凌忍辱的痛苦,激發了愛國主義思想,深深體會到“無國就無家”,“祖國弱受人欺”的苦楚,蘊藏著救國救民的雄心壯志。
青少年的羅福星始終懷著為國雪恥、振興中華的抱負。1907年6月,他由台灣返回故鄉途中,在福建廈門聆聽老師講述革命道理,明白必須喚起民眾,才能救中國,於是毅然參加“中國同盟會”,投身革命事業。
他在家鄉國小任教,利用講壇,撰寫《從軍樂》教材,寓教於課本,學生有時高歌吟唱,有時操練樂府,灌注著愛國主義思想。
後來,他在荷屬巴城、英屬新加坡等地擔任中華學校校長期間,還奉廣東總教育會長丘逢甲之命,到南洋一帶視察華僑學校,宣傳革命。同時與同盟會胡漢民等奔走南洋各埠為革命募集款項,支援國內起義活動。1911年他在黃興領導下返國參加“三·二九”廣州起義,戰鬥中腿部負傷。起義失敗後,復返南洋活動,等待時機為國效忠。
“三·二九”起義失敗後,他毫不氣餒,與胡漢民、黃興等人頻頻聯繫進行活動。1911年10月推翻清朝的武昌起義成功,他奉命在海外招募民軍支援革命,並率領一批民軍到西貢與胡漢民會合,經香港到廣州,領取槍枝彈藥。武裝後的民軍,如虎添翼。他與朱玉廷率二千民軍直撲上海、蘇州,待命參加戰鬥。民軍完成使命後,他返故鄉重執教鞭,繼續進行革命的鼓動工作。
1912年8月間,他奉北伐軍劉士明之命,趕赴台灣從事抗日光復任務。抵台後他與林修五、劉習修等12人密商成立抗日復台革命組織,定名為“華民聯絡會館”,推舉劉士明為主盟人,12人分任“募集主盟負責員”,會後分赴台灣各地進行革命活動。通過深入發動,會員大增,在台北集會,制訂綱領:一、名稱為中國同盟會支部,各地對外利用聯絡會館或其它名稱為掩護,成立分會;二、總會設在台灣大瀛旅社,以便聯絡;三、任務是擴大隊伍,招募會員;四、聯絡各地抗日誌士,組成抗日復台統一戰線。
羅福星明確提出戰鬥口號:“驅逐日人,恢復台灣。”為了壯大力量,他與大陸同盟會保持密切聯繫,互相策應。發動民間宗教性、職業性、慈善性的公開組織成員入會,壯大革命隊伍。並嚴格入會宣誓手續,採取聯絡暗號,密碼通訊。為了在起義戰鬥中統一指揮發揮戰鬥力,將會員進行軍事編隊,委派十人長、五十人長、百人長,司令官等領隊人員,成為有組織、有紀律的隊伍。
經過羅福星等人廣泛深入發動,深受日本帝國主義壓迫、奴役的台胞,有如即將爆發的火山。一年之久,革命烈火燃遍全島,會員達9萬多人。1913年4月在苗栗縣召開同盟會台灣支部大會。會議明確提出以武裝起義鬥爭形式進行抗日復台的方針,羅親自撰寫《大革命宣言書》,公開號召“在日本強權壓制下的台灣人民,除以革命手段推翻日本帝國主義以外,別無自救之路。”會議後,志士們著手準備起義事宜。
1913年10月,由於個別會員在搞槍枝時失誤,引起日本侵略者的注意,從而進行大搜查,逮捕密藏槍枝的會員。接著又逮捕8名宣誓入會會員,導致起義事機暴露。日本帝國主義為了鞏固殖民統治,出動大批軍警搜捕抗日誌士。在搜捕過程中,羅以巧妙機智方式躲過敵人的搜捕,但敵人不甘心就此失敗,以缺席判處羅福星死刑。羅福星對敵人的判決採取蔑視態度,在民眾掩護下繼續戰鬥。他寫下了不少鼓舞人民的戰鬥篇章:《自敘》《日記》《雜錄詩篇》《宣告文》《致閩都督報告》《軍人手法》等,以“泰山壓頂不彎腰”的豪邁壯志,表示矢志報國決心,“雖粉身碎骨,而意志仍不屈”,以“救出台民於虎口”為奮鬥目標。他化裝成商人、學者、僑民、軍警等,活動於日本軍警眼皮之下。1913年12月由於叛徒告密,他遭日本警察逮捕,受盡嚴刑拷打,仍大義凜然,誓死不屈。
日本侵略者經過60天的刑訊,一無所獲,於1914年12月將羅福星施以絞刑,終年29歲。他在獄中寫下《致愛妻》《致愛卿書》等4封遺書。書中表現他對革命的忠貞:“不死於家,永為子孫紀念;而死於台灣,永為台民紀念耳。”實踐了他生前豪言壯語:“大好頭顱誰取去,何須馬革裹屍還。”
台灣人民懷念他,將其靈骨遷葬於苗栗大湖羅崗山麓,安眠於祖國山河。民眾集資建立“昭忠塔”、“昭忠祠”,以永作紀念。
1986年,在羅福星志士誕辰一百周年時,台北市民眾集會舉行隆重紀念活動,郵政部門發行“羅福星紀念郵票”400萬枚,台北市和苗栗縣等地豎立“羅福星銅像”供後人瞻仰。

主要事跡

1911年中國爆發辛亥革命,羅福星率領於爪哇募集的兩千多名民兵回國起義,對革命運動更加有心得,1912年,羅福星奉孫中山之命回到台灣成立同盟會支部,籌備抗日起事,以大稻埕(今台北市大同區境內)為活動範圍進行地下抗日運動,尚往來於台北及苗栗之間,以華民會、同盟會三點會及革命會等集會爭取、招募更多抗日同志,主張以革命推翻日本殖民統治,結束台灣遭受異族統治的命運。1913年於苗栗成立“抗日誌士大會”,正準備計畫起事之時,台南關帝廟、台中東勢角、新竹大湖及南投等地亦相繼發生準備秘密起義的事件,引起台灣總督府及日本警察關注,而導致計畫外泄,羅福星見大勢不妙,便躲避追捕,台灣總督府立刻下令在全台進行地毯式搜尋,逮捕革命黨員、破壞革命總部。
1913年12月29日羅福星在淡水被捕,同時也有千人遭到拘役。行政當局乃稱此事為“苗栗事件”,在苗栗召開臨時法庭,除了苗栗羅福星外,被捕的抗日人士尚有台南關帝廟李阿齊、東勢角賴來、大湖張火爐及南投陳阿榮等人,總計921人接受集中審判,羅福星等20人被判死刑。1914年3月3日,羅福星絞死於台北刑務所(監獄),得年僅29歲。1953年獲台灣當局領導人蔣中正頒發褒揚令。同年在苗栗縣建成昭忠塔。

具體軼事

羅福星,祖籍廣東省嘉應州鎮平縣(今梅州市蕉嶺縣)高思鄉大地村。1903年隨祖父來到台灣,住新竹苗栗一堡寮莊,就讀於苗栗公學校,未畢業即於1905年隨其祖父回到廣東,途經廈門時加入孫中山領導的同盟會。歸抵故鄉後任國小教員,在本村國小任教兩年後,於1907年春赴新加坡,任新加坡中華學校校長。因水土不適,任職兩年後赴雅加達,任當地中華學校校長。不久又赴緬甸仰光,出任中國同盟會在該國所經營的書報社書記。直至1911年春,他與胡漢民趙聲林時(土+爽)及諸華僑革命志士過從甚密,頻繁往來於南洋各地,宣傳孫中山先生的革命主張,號召和組織華僑進行反滿抗情活動。
1911年4月18日,羅福星至印尼同盟會機關部之際,獲悉革命黨人電告,黃興等人將於本月27日在廣東舉事。他立即與幾位同志一起從印尼回國,提前兩天趕到廣州參加廣州起義。在這次黃花崗之役中,羅福星隨黃興率領的敢死隊攻打兩廣督署,在激戰中身負重傷。廣州起義失敗後,他偕同胡漢民等避難至香港、緬甸,不久又到雅加達,與黃興相見,計畫再次起義。1911年10月10日晚,湖北革命黨在武昌起義,克復武漢三鎮後成立了湖北軍政府。黃興獲悉起義成功,即通過鄧樹楠給雅加達華僑書報社(同盟會機關)轉送密電,呼籲在財力等方面急速予以支援。雅加達華僑書報社在接到黃興密電後,即通知羅福星等二人招募民軍。羅福星在短短的四五天時間內就從華僑中募集了2000餘人,星馳赴難,北上支援湖北軍政府。隊伍到達福州時,恰值南北議和成功,民軍於是被奉命解散。羅福星再次回到故鄉,任本村國小校長。這時期羅福星接到革命黨人、北伐軍聯團局劉士明的書信,其大意為:調查、視察台灣,以舉事於台灣,願君同贊此舉。羅福星接信後欣喜萬分,第二天即離開故鄉鎮平前往福州,並得到了福建都督名為受命“考察台灣教育”等事項的公文。
1912年12月,羅福星集合“十二同志”到達台灣。他們以台北大稻埕為基地,分南北兩路進行地下活動。羅福星本人經常往來於台北苗栗之間,通過華民聯絡會館黃光樞及台胞謝德春、付清鳳、黃員敬等人,以“華民會”、“三點會”、“同盟會”、“革命會”等名義秘密發展組織。
羅福星赴台後往來各地,積極發展黨員、在不到三個月的時間內就已秘密發展了500餘人。台胞中被迫擔任隘勇、巡查補(一種輔助警察)、保正、甲長以及鐵路、郵政員工都有人參加。範圍除鄉村外還廣及基隆、台北、桃園、新竹等重要城鎮。同盟會勢力如此迅猛發展固然與當地各族人民反日怒火蓄之已久有關,但是也與羅福星卓有成效的宣傳、組織等工作分不開。
羅福星與革命黨在台灣發動起義的事,早在1913年4月上旬就有所泄漏,已經引起了日本警方的注意。然而,由於羅福星為光復台灣而高舉義旗,革命熱忱和耿耿忠心令人無限敬佩,在農工商界乃至在被迫為日本人做事的許多台胞中享有崇高威望,因而日警稍有動作就能及時被告知,無論藏匿在何處都能得到保護。所以被告密八九個月,他一直是有驚無險,一再逃脫敵人的追捕。
但是,不幸的事還是發生了。1913年9、10月間,受廣東都督派遣赴台發展革命勢力的吳覺民一派有人泄密,台南關廟、新竹大湖、台中南投和東勢角等地台胞秘密準備起義的事件亦相繼發生,於是日警在台灣進行大搜捕。12月18日晚,羅福星在淡水李稻穗家中被捕,同時被捕的還有另一革命者周齋。日警還搜去了一些檔案,包括革命黨人的名冊和手記兩冊、感想錄《大革命宣言書》等。在《大革命宣言書》中,羅福星曆數了日本帝國主義對台灣進行殘暴殖民統治的十餘條罪狀,他寫道:日本滅我台灣於茲十有九年,而人民受害已非淺鮮,比如今日剝我皮膚,四五年後削我骨肉,八九年後必吸我骨髓矣!”
“哀哉我台民!概自日本亡我台灣,奪我財產,絕我生命,日本苛政無所不用其極,豈有諸君甘心長受此苛政之下乎?”
“今也日本政府之治安方針,視台民如盜賊土匪,欲絕滅之。”“苟有利之事業悉為日本政府官營之專賣之。”“凡人民產業日本政府悉課以極重之稅’。“種種苛稅,入不敷出,慘狀難堪”。“吾思世界上之殖民地,未有如台灣之苛稅者,亦未有如斯之吸收民脂民膏也”。
“最可痛者莫如地方日警。彼嘗藉口保甲費、警察費、壯丁費等等名義,對人徵收,飽入私囊。且濫用威權,如狼似虎,自為村中國王。”“刑事特務偵探橫行之事實不忍聞。彼嘗藉口公職威脅平民。不論罪之有無,動遭拘禁。”“我中華民國人民再渡台者,備受日政府虐待,何堪言狀。我華民常受日警毆打暗殺。”
1914年2月16日,日本在苗栗開臨時法院審判羅福星等革命者。在法庭上,羅福星慷慨陳辭,宣稱他為台灣同胞爭取自由權利而死,雖死猶榮,從不後悔,更不認為有什麼過錯!對於父母妻子,因為他們都知道自己已獻身革命,也沒有任何顧慮。
1914年3月3日,羅福星和關帝廟起義事件的李阿齊、東勢角起義事件的賴來、大湖起義事件的張火爐、南投起義事件的沈阿榮等20餘名革命志士慷慨赴難。死時,羅福星年僅28歲。在從容就義前,羅福星留下遺書:“余棄故山妻子,奔走東西,是為憂國愛民,斃而埋屍台灣,永為台灣紀念!”
羅福星的起義活動,雖然在沒有發動之前就遭到破壞,但他所提出的鬥爭目標正體現了近代民族民主革命精神,他對日本殖民主義統治的抨擊代表了廣大台胞的心聲。他那憂國憂民、不畏強敵、視死如歸、從容就義的愛國主義精神和崇高品質,始終閃耀著光輝,為廣大台胞所懷念。

人物詩詞

羅著作“苗栗共和黨機關失敗風潮紀念”一書,並在獄中賦言志詩;有一首以羅東亞之名詩如下:
獨飄彩色漢旗黃 十萬橫磨劍吐光 齊唱從軍新樂府 戰雲開處陣堂堂
海外煙飛突一島 吾民今日賦同仇 犧牲血肉尋常事 莫怕輕生愛自由
槍在右肩刀在腰 軍書傳檄不崇朝 爺娘妻子走相送 笑把兵事行解嘲
背鄉離井赴瀛山 掃空東庭指顧間 世界腥膻應滌淨 男兒不識大刀還
彈丸如雨炮如雷 喇叭聲聲戰鼓催 大好頭顱誰取去 何須馬革里屍回
勇士飛揚唱大風 黔首皆悲我獨雄 三百萬民齊奮力 投鞭短吐氣如虹
青年尚武奮精神 睥睨東夷肯讓人 三島區區原弱小 莫怕日本大和魂
軍樂揚揚列隊過 天朗風清感慨多 男兒開口從軍樂 同唱台疆報國歌
東來客族據吾藩 驅逐夷蠻我國尊 白種更傳黃禍說 何難今日此爭存。
羅另有名詩句膾炙人口:
“殺頭相似風吹帽,敢在世中逞英雄”。(現流行普及版本是“殺頭好似風吹帽,敢在世上逞英豪”)

臨終詩句

據說羅福星臨行前,於獄中寫了一首〈祝我民國詞〉,把“中華民國孫逸仙救”八個字嵌於句首:
“中”土如斯更富強,
“華”封共祝著邊疆;
“民”胞四海皆兄弟,
“國”本苞桑氣運昌;
“孫”真國手著初唐,
“逸”樂中原久益彰;
“仙”客早沽靈妙藥,
“救”人千病一身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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