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搶米風潮

長沙搶米風潮

長沙搶米風潮是指1910年(清朝宣統二年)中國湖南省長沙府發生的一次大規模的民變。這年春季湖南水災而導致糧食歉收,米價飛漲,民不聊生。長沙城中以賣水為生的貧民黃貴蓀一家因為無法買到米而集體自殺,激起民憤,引發了搶米風潮。清湖南巡撫岑春蓂長沙人民嚴厲鎮壓,導致衝突擴大化。長沙人民的搶米鬥爭還直指帝國主義,長沙城中的許多教堂洋行領事住宅被搗毀。長沙搶米風潮參與人數超過兩萬人,並波及周邊多個城市。這次鬥爭最終清政府和列強聯合鎮壓下去,同時又罷免岑春蓂,出示平糶,才暫時穩定了局面。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長沙搶米風潮
  • 時間:1910年
  • 發生:一次大規模的民變
  • 人數:超過兩萬人
歷史背景,經過,爆發,發展,結果,歷史意義,

歷史背景

辛丑條約》簽訂後,中國完全陷入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的深淵。1904年長沙被闢為商埠以後,外國商品像潮水一般湧入,加速了農民和手工業者的破產。《辛丑條約》規定給帝國主義的賠款,湖南每年要分攤70萬兩。地方當局巧立名目,增加捐稅;大小官吏乘機勒索、貪贓枉法,弄得民不聊生。
由於清政府日益腐敗,水利失修,災害連年。而“搶米”風潮也由此席捲中國大地,僅1910年長江中下游各省就爆發了50多次搶米風潮。長沙搶米風潮是其中最大的一次。1909年,湖南發生洪災,致使穀米收成受到嚴重損失。供應本省已經不足,因水災歉收的鄰近省份卻仍然沿襲過去的辦法,前往湖南採購糧食。自岳州長沙開埠以來即從湖南採購大米轉運出口的外國商人更是趁火打劫,他們取得湖南巡撫岑春蓂的同意,並經清政府外務部批准,競相攜帶巨金,來湘搶購,明運可查的每月二三千石,偷運出境者為數更巨。湘米大量外流,湖南糧荒日益嚴重。
王先謙等人的調查,1910年3月下旬,省城長沙公私存糧不足30萬石,尚不足兩個月的需要。這時,距新谷上市為時尚早,而地主奸商的囤積活動更加猖獗,米價扶搖直上,一日數漲,由往年每石二、三千文上下,猛增至每石七八千文,而且漲勢並未剎減,各米店皆懸牌書“早晚市價不同”6字。當時,大量饑民湧入長沙,長沙城內人心惶惶,怨聲載道,局勢動盪,迫於飢餓的民眾鋌而走險的徵兆日益明顯。

經過

爆發

1910年4月11日,長沙南門外挑水工黃貴蓀的妻子攜帶僅有的80個大錢去買1升米。店主以其中雜有12個不通行的大錢,不肯售米。傍晚,黃妻乞得數錢湊足80文,再去買米,米價1升又上漲了12文,仍然空手而返。她為此悲憤萬分。回家後,她生起火,弄了一些泥,做了泥餅,給她的一雙兒女說把這些餅燒熟後可以充飢。隨後,她就投水自溺而亡。黃貴蓀挑水完回家後,發現妻子已死,又看見子女正在吃泥餅,亦率子女投水慘死。
黃貴蓀一家四口被逼慘死的悲劇,迅速在長沙城內外傳散開來,人們無不為之感到極大的憤慨。第二天,一位老婦在南門外碧湘街鄒姓碓坊買米,竟也遭到店主的無理辱罵。於是,飢餓的民眾再也無法忍受,一聲怒吼,在木工劉永福的帶領下衝進碓坊,揪住店主就是一頓痛打。當巡防隊聞訊趕來時,碓坊已搗毀,大米已經搶光。憤怒的民眾還衝向鰲山廟巡警局,將前來彈壓的善化知縣郭中廣團團圍佐,要求他立即開倉平糶,給百姓以生路。郭知縣一看形勢不對,急忙答應“擔認平糶,約以翌午為期”。然後,趕忙抽身,打轎回衙。信以為真的民眾雀躍歡呼而散。

發展

4月13日一早,獲得知縣郭中廣許諾的饑民,便都提著米袋,挑著米桶,擁向碧湘街,人數上千。時間一分一秒地過去,可是平糶卻杏無音訊。眾人連呼上當,怒不可遏,大罵“狗官”。正在這時,忽然得知前日率眾動手搗毀碓坊的劉永福被捕,數千要求平糶的饑民民眾即如潮水一般,涌到里仁坡鰲山廟巡警分局(劉永福所任之地屬該分局管轄)。巡警道賴承裕聞訊,親自率隊前往鎮壓,面對民眾時說的“一百文的茶有人喝,八十文一升的米就嫌貴”,成為長沙搶米風潮的直接導火線。隨後被民眾摘掉官帽花翎,捆吊在廟側的大樹上,飽受拳打,副將楊明遠上前救護,也被毆傷,所帶差勇皆被嚇散。這時,賴承裕的一個親兵情急之中,趁人不注意,脫去號衣,換上一套爛衣褲,詭稱毆之無益,不如扭送撫署岑春蓂論理,隨即背起賴承裕疾馳入城。民眾不知是詐,便浩浩蕩蕩跟著來到了巡撫衙門
這時天色漸黑,但憤怒的民眾仍是絡繹不絕地湧向巡撫衙門,要求開倉平糶,釋放劉永福。岑春蓂閉門不見。民眾忍無可忍,打破轅門,摧毀照壁,鋸倒旗桿,掀翻石獅,有的人則直向內堂衝擊。岑春蓂下令開槍,當場打死十多人,傷幾十人。饑民憤恨已極,於是湧向街頭,一夜之間,將長沙800家米店、碓坊堆疊存米,搶得乾乾淨淨,將警兵站崗的木棚搗毀殆盡。
4月14日,搶米風潮更趨高漲。撫院門前圍聚的人越來越多,有的已擁入撫署大堂。岑春蓂再次下令巡警開槍,又打死20多人。面對當局的血腥屠殺,民眾更為憤怒,行動也更加激烈,首先放火焚燒湖南巡撫衙門。頓時撫署內的號房、賚奏廳、文武巡廳、大堂、二堂、一實堂等處,濃煙滾滾,直至下午,餘燼猶熾。由於外國的經濟侵略是造成糧荒的重要原因,接著饑民們又將日本領事署、美商美孚洋行、英商怡和洋行、日商東情三井洋行教堂躉船等都予以搗毀或焚燒。外國商人、傳教士紛紛逃往武漢。清政府的大清銀行長沙海關等衙署也遭到毀滅,整個長沙城一片混亂。

結果

長沙饑民民眾焚燒撫署時,正在省城擔任警戒的四十九標二營排長同盟會陳作新曾向該營管帶陳強(也是同盟會員)提出乘機發動起義的建議。但陳強對當時的革命形勢估計不足,膽小怕事,不惜變節向岑春蓂告密,藉故將陳作新革職。這樣,使革命黨人錯過了發動民眾起義的好機會,同時也使起事的饑民民眾得不到必要的組織與領導,從而使這次“風潮”只限於平糶、救災、懲辦一批貪官劣紳,沒有明確反清或反對外國。
岑春蓂見風潮擴大,於4月14日自請免職,由布政使莊賡良署理巡撫。莊受命後,即以署理巡撫名義命令:士兵不許開槍;釋放被捕饑民,被殺者恤銀200兩,傷者40兩;並許願即日開辦平糶,每斤米價40文。但事態仍不能平息,“眾人恣橫,如入無人之境,到處火起,竟夜焚掠。”15日,莊賡良發布告示,對“放火搶劫者”,“格殺勿論”。官軍四出彈壓,“擒斬數人”。翌日,湖廣總督瑞澄調遣湖北巡防營2營、新軍第8鎮、第29標及炮隊趕赴長沙鎮壓;長沙水師營調來軍艦20餘只,開炮示威。清兵舉著“放火搗亂者,就地立殺無赦”的高腳牌,揚起沾滿鮮血的馬刀,提著血淋淋的人頭,在大街小巷殺氣騰騰地對人民進行恐嚇。連日間,“無辜受戮者,時有所聞”。英、日、美、德等帝國主義國家也紛紛從上海廈門武漢調來10多艘兵艦,協助清朝政府鎮壓民眾,到4月17日,長沙搶迷風潮平息下去,起事饑民被殺,數百人被捕。同日,清廷諭令因湖南巡撫岑春蓂辦事失當,激成民變,革職查辦,由楊文鼎署理湖南巡撫。楊文鼎接印後,一面奉令“嚴拿倡亂之徒,盡法懲治”;一面嚴禁米肆漲價,又成立善後總局,籌銀100萬兩,趕辦平糶,每升40文,僅準貧民按日攜帶執照購買,才算基本收拾了事態。

歷史意義

長沙搶米風潮是長沙廣大人民民眾舉行的一次自發的反帝反封建鬥爭。它從饑民要求官府減價平糶開始,鬥爭逐步深入,以致毆辱政府人員,燒毀撫署,進而將矛頭指向在長沙帝國主義勢力,充分反映了清末社會矛盾的嚴重,以及人民民眾鬥爭情緒的蓬勃高漲,
這次風潮持續的時間雖然不長,但顯示了人民民眾的力量,給予中外反動勢力以沉重打擊,同時預示著一場政治劇變的到來。
後來中國共產黨領袖毛澤東延安接受美國人埃德加·斯諾採訪時曾談到這一事件,稱長沙搶米風潮影響了他“整個一生”,並表示:“我永遠忘不了這件事,我感到那些造反的人都是像我自己家人一樣的普通老百姓,我對他們所受到的非正義的對待深抱不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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