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姓

長沙姓

單一淵源:源於羋姓,出自漢朝時期王侯國之一長沙國,屬於以國名為氏。長沙是一座有三千餘年悠久文化歷史的古城,早在春秋時期就是楚國雄踞南方的戰略要地之一,稱臨江城。漢高祖劉邦立國之後,於秦王子嬰元年(西漢高帝元年,公元前206年)改臨江為長沙。秦朝滅亡後,經過楚漢之爭,最終劉漢王朝建立。漢高祖劉邦稱帝之後,於漢高祖五年(公元前202年)封西漢王朝開國功臣吳芮為長沙王,以原秦朝的長沙郡建長沙國,臨湘縣駐所作為國都,也標誌著湖南歷史上出現了第一個諸侯國,長沙成為王國都城。長沙王是長沙國的最高統治者,其王位世襲,但自漢朝對諸侯王國改變體制之後,即於漢中元六年(公元前144年),實際成為有名無實的番王了。長沙國從漢高祖五年(公元前202年)始封至漢孺子嬰居攝二年(公元7年)被廢除,存在了二百多年,先後分為“吳氏長沙國”和“劉氏長沙國”兩個時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長沙姓
  • 淵源:源於羋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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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介紹

長沙[長沙,讀音作cháng shā(ㄔㄤˊ ㄕㄚ)]

姓氏淵源

在吳氏長沙國時期,古長沙城作為漢王番都,臨湘古城位於長沙國的中心地帶,為歷代長沙王的駐所和長沙國的政治軍事中心。古書《水經注》記載,臨湘城(即古長沙城,史稱臨湘故城)系吳芮始封長沙王建築。漢後元七年(公元前157年),吳氏長沙國廢除。在吳氏長沙國時期,為古代長沙歷史上輝煌時期,政治上始終不渝維護國家統一,是西漢王朝的忠實諸侯王國。劉邦所封八個異姓諸侯王臧荼、韓信、英布等七個諸侯王全部消滅,唯獨吳氏長沙國自始至終效忠朝廷,就是淮陰王英布(長沙王吳芮之女婿)反叛,長沙王吳臣(吳芮之子)還大義滅親。吳氏長沙國自吳芮始封,到漢前元元年(公元前156年),其五世孫吳著死,因無子被撤除,共傳五代,歷時四十六年。王國的官吏制度與西漢朝廷相同,設有丞相(漢高祖初曾稱柱國),由朝廷直接委任,名為輔佐諸王,實際上是派來掌握本國實權以控制地方的。
在劉氏長沙國時期,漢後元六年(公元前158年)漢文帝之子漢景帝繼位,重置長沙國,史稱“劉氏長沙國”,漢前元二年(公元前155年),漢景帝庶子劉發封為長沙王。劉發之長沙國正值西漢王朝大削諸侯王國勢力的時候,自漢前元二年~漢中元五年(公元前155~前145年),隨著朝廷對諸侯番國管理體制的改變,這時的長沙國轄地大為縮小,已析出桂陽郡和零陵郡,僅有臨湘、羅、下雋、益陽、連道、湘南、安成、丞陽、茶陵、攸、昭陵等十三縣;長沙國的番王至此也被削除了實際權力,不得干預自己所轄諸侯國的政務,成為名義上的王,上至相(管理政務的最高行政長官,改制以前稱為“臣相”),下至縣令全部由朝廷任免。“劉氏長沙國”從劉發始封到劉舜被廢,共傳七代八王,歷時一百六十四年,隨西漢王朝滅亡而拆除。漢綏和元年(公元8年),王莽篡位自立為帝建“新朝”,長沙國改名“填蠻郡”,國都臨湘改名“撫睦縣”。王莽政權很快就被西漢末農民大起義所淹沒。
在劉氏長沙國時期,漢後元六年(公元前158年)漢文帝之子漢景帝繼位,重置長沙國,史稱“劉氏長沙國”,漢前元二年(公元前155年)。漢景帝庶子劉發封為長沙王。劉發之長沙國正值西漢王朝大削諸侯王國勢力的時候,自漢前元二年~漢中元五年(公元前155~前145年),隨著朝廷對諸侯番國管理體制的改變,這時的長沙國轄地大為縮小,已析出桂陽郡和零陵郡,僅有臨湘、羅、下雋、益陽、連道、湘南、安成、丞陽、茶陵、攸、昭陵等十三縣;長沙國的番王至此也被削除了實際權力,不得干預自己所轄諸侯國的政務,成為名義上的王,上至相(管理政務的最高行政長官,改制以前稱為“臣相”),下至縣令全部由朝廷任免。“劉氏長沙國”從劉發始封到劉舜被廢,共傳七代八王,歷時一百六十四年,隨西漢王朝滅亡而拆除。漢綏和元年(公元8年),王莽篡位自立為帝建“新朝”,長沙國改名“填蠻郡”,國都臨湘改名“撫睦縣”。王莽政權很快就被西漢末農民大起義所淹沒。
漢更始三年(公元25年),原西漢皇室宗族、長沙定王劉發的後裔劉賣被分劉秀擁兵稱帝,是為漢光武帝,又建立起一個漢朝,因以洛陽為都,史稱東漢。由於全國各地分布著大大小小的農民起義隊伍和各色武裝割據,劉秀又展開了統一全國的戰爭。東漢建武二年(公元26年),劉秀遙封西漢末代長沙王劉舜之子劉興為長沙王,復建長沙國,以控制洞庭以南的局勢。到漢建武九年(公元29年),江夏太守侯登、武陵太守王堂、長沙相韓福、桂陽太守張隆、零陵太守田翕、蒼梧太守杜穆、交趾太守錫光等,相率遣使貢獻,悉封為列侯。至此,包括長沙在內的湖南全境正式歸於東漢,長沙的歸漢,對劉秀統一天下的戰爭起到了重要作用。到劉秀於東漢建武十六年(公元40年)重新統一中國時,長沙已早在漢建武十三年(公元37年)被劉秀以長沙王劉興等“皆襲爵為王,不應經義”,將其改封為臨湘侯,最終將長沙國廢除,改為長沙郡。
長沙國被徹底廢黜後,在故長沙國國王即劉舜之子長沙王劉興的子孫中,即有以先祖封國名稱為姓氏者,稱長沙氏,世代相傳至今,後有省文簡改為單姓長氏、沙氏者,皆已有一千九百七十餘年的歷史了。

遷徙分布

長沙氏複姓以及分衍的長氏、沙氏是相當古老的姓氏群體,其長沙氏與長氏在今中國大陸的姓氏排行榜上未列入百家姓前五百位,長沙氏在台灣省則沒有,而長氏在台灣省名列第七百零二位,其分衍的沙氏在今中國大陸的姓氏排行榜上名列百家姓第二百十六位,在台灣省也名列第二百四十四位,多以長沙、京兆為郡望。

郡望堂號

郡望

長沙郡:亦稱長沙國。距今約十五~二十萬年以前,長沙地區有人類的活動,經過發展,長沙歷史進入新石器時代;約公元前五千年,長沙先民開始過定居生活,形成了村落,進入母系社會;約公元前三千年,長沙新石器時代進入屈家嶺文化階段;約公元前兩千五百年,長沙新石器時代進入龍山文化階段,這時有了原始農業,漁獵仍是人們謀生的重要手段,原始制陶業、石器加工技術又有進一步的發展,並產生原始的紡織和玉器加工技術。傳說,人文始祖炎帝和黃帝都曾來過長沙。司馬遷在《史記·五帝本紀》說,黃帝曾“披山通道,南至於江,登熊、湘”,後來就把長沙這片地土封給了他兒子少昊氏。宋朝學者羅泌在《路史》中記載:少昊氏“始於雲陽,胙土長沙”(胙,賞賜),據此,傳說中的少昊氏是遠古長沙的一個氏族首領,是開發長沙的第一人。長沙,夏王朝時期屬古三苗之地;到商、周時期,三苗國消失了,但三苗後裔仍然在這片土地上生息繁衍,這時長沙屬“揚越”(荊蠻),史稱“揚越之地”,作為古越人(古長沙越人為揚越的的一支)到這時創造和形成了富有特色的越文化,以拍印的幾何紋飾硬陶即印紋硬陶是其最有代表性的特徵。商周時期,北方中原王朝對南方“荊蠻”、“揚越”的戰事頻繁,雖未能在這裡建立起他們直接的統治,但“揚越之地”一度成為商周的“南服”,迫使“荊蠻”臣服納貢。據典籍《逸周書·王會》記載,周初營建雒邑告成,各方諸侯來賀,貢物中有“長沙鱉”一種,這是“長沙”一名見於史籍的最早記載。商、周時期,中原文化傳入,長沙進入青銅器時代。長沙古越人仍然是居住在茅草覆蓋的半地穴式房屋,過著氏族生活,主要以石器作為工具,生產上依靠刀耕火種。商代中期,中原的青銅鑄造技術傳入,開始使用和製造青銅工具銅斧,到西周后期出現了銅製大鋤(鬆土工具)、銅插(耙,鬆土和起土的農具);而且還製造出了形制考究、紋飾精美的青銅容器、樂器。長沙出土的大批商周青銅器,大多具很高的工藝水平,富有鮮明的越族風格;民國二十七年(戊寅,公元1938年)在寧鄉出士的著名的四羊方尊,是商周青銅器中珍品;1959年以來寧鄉、長沙縣出士的十幾件銅鏡,一般重七十~八十公斤,最大的二百二十一公斤半,為中國到目前為止發現的最大的商代銅鏡。東周以後,長沙進入春秋時代,也是中國歷史上的動亂年代,春秋末期,楚國(荊楚)的勢力進入長沙。戰國初期,越國滅吳國,楚、越兩國對峙開始,長沙成為楚國東南邊陲的要塞。戰國中期,楚國實行變法,國力強盛,對南部地區展開大規模的軍事行動,湖南全境納入了楚國版圖,長沙成為楚國南部的軍事重鎮,包括湖南湘北、湘中、湘南廣闊地域的政治軍事中心,楚國在長沙建立了城邑。楚人對長沙的進入,加上經過數百年的戰爭,古越人消失了,長沙古越文化被楚文化替代。楚人的南侵,帶來了中原和江漢地區的生產工具和生產經驗,使長沙地區進入了鐵器時代,長沙結束了商周以來延續了一千多年的原始狀態,直接進入封建社會。楚國至楚懷王時國勢日弱,諸侯各國特別是秦國對楚國多次發起戰爭,秦始皇二十五年(己卯,公元前222年),秦國大將王翦率軍南下,打敗楚軍在江南的餘部,楚國以長沙為政治軍事中心的江南之地被秦國所征服,楚國滅亡。長沙(湖南)作為楚地和楚國軍事重鎮的時間長達八百多年,治所在臨湘(今湖南長沙),其時轄地在今湖南省東部、南部一帶和廣西壯族自治區省全州市、廣東省連縣、陽山縣、英德和江西一部分地區,長沙為秦朝三十六郡之一,從秦朝開始,長沙開始納入中國統一的政治版圖,並第一次明確地以一個行政區域載入史冊。秦朝長沙郡涵蓋今湖南大部分、湖北以南、江西西北和廣東的連縣、廣西的全州等地,面積幾乎相當於今湖南全省,臨湘縣為治所。秦朝滅亡,漢王朝建立。漢高祖劉邦稱帝之後,於漢高祖五年(己亥,公元前202年)封西漢王朝開國功臣吳芮為長沙王,以原秦朝的長沙郡建長沙國,臨湘縣駐所作為國都,也標誌著湖南歷史上出現了第一個諸侯國,長沙成為王國都城。長沙王是長沙國的最高統治者(最高官員),其王位世襲,但自東漢漢朝對諸侯王國改變體制之後即漢中元六年(丁酉,公元前144年),實際成為有名無實的番王了。長沙國從漢高祖五年(己亥,公元前202年)始封至漢孺子嬰居攝二年(丁卯,公元7年)被廢除,存在了二百多年,長沙國先後分為“吳氏長沙國”和“劉氏長沙國”兩個時期。古長沙城作為漢王番都,臨湘古城位於長沙國的中心地帶,為歷代長沙王的駐所和長沙國的政治軍事中心。古書《水經注》記載,臨湘城(即古長沙城,史稱臨湘故城)系吳芮始封長沙王建築。漢後元七年(甲申,公元前157年),吳氏長沙國廢除。吳氏長沙國時期,為古代長沙歷史上輝煌時期,政治上始終不渝維護國家統一,是西漢王朝的忠實諸侯王國。劉邦所封八個異姓諸侯王臧荼、韓信、英布等七個諸侯王全部消滅,唯獨吳氏長沙國自始至終效忠朝廷,就是淮陰王英布(長沙王吳芮之女婿)反叛,長沙王吳臣(吳芮之子)還大義滅親。吳氏長沙國自吳芮始封,到漢前元元年(乙酉,公元前156年),其五世孫吳著死,因無子被撤除,共傳五代,歷時四十六年。王國的官吏制度與西漢朝廷相同,設有丞相(漢高祖初曾稱柱國),由朝廷直接委任,名為輔佐諸王,實際上是派來掌握本國實權以控制地方的。西漢後元六年(癸未,公元前158年)漢文帝之子漢景帝繼位,重置長沙國,史稱“劉氏長沙國”,漢前元二年(丙戌,公元前155年),漢景帝庶子劉發封為長沙王。劉發之長沙國正值西漢王朝大削諸侯王國勢力的時候,自漢前元二年~漢中元五年(公元前155~前145年),隨著朝廷對諸侯番國管理體制的改變,這時的長沙國轄地大為縮小,已析出桂陽郡和零陵郡,僅有臨湘、羅、下雋、益陽、連道、湘南、安成、丞陽、茶陵、攸、昭陵等十三縣;長沙國的番王至此也削除了實際權力,不得干預自己所轄諸侯國的政務,成為名義上的王,上至相(管理政務的最高行政長官,改制以前稱為“臣相”),下至縣令全部由朝廷任免。“劉氏長沙國”從劉發始封到劉舜被廢,共傳七代八王,歷時一百六十四年,隨西漢王朝滅亡而拆除。漢綏和元年(戊辰,公元8年),王莽篡位自立為帝建“新朝”,長沙國改名“填蠻郡”,國都臨湘改名“撫睦縣”。王莽政權很快就被西漢末農民大起義所淹沒。漢更始三年(乙酉,公元25年),原西漢皇室宗族、長沙定王劉發的後裔劉秀(即光武帝)擁兵稱帝,又建立起一個漢朝,因以洛陽為都,史稱東漢。由於全國各地分布著大大小小的農民起義隊伍和各色武裝割據,劉秀又展開了統一全國的戰爭。東漢建武二年(丙戌,公元26年),劉秀遙封西漢末代長沙王劉舜之子劉興為長沙王,復建長沙國,以控制洞庭以南的局勢。到漢建武九年(己丑,公元29年),江夏太守侯登、武陵太守王堂、長沙相韓福、桂陽太守張隆、零陵太守田翕、蒼梧太守杜穆、交趾太守錫光等,相率遣使貢獻,悉封為列侯。至此,包括長沙在內的湖南全境正式歸於東漢,長沙的歸漢,對劉秀統一天下的戰爭起到了重要作用,劉秀於東漢建武十六年(庚子,公元40年)統一中國。長沙已早在漢建武十三年(丁酉,公元37年)被劉秀以長沙王劉興等“皆襲爵為王,不應經義”,將其改封為臨湘侯,又將長沙國廢除,改為長沙郡。三國和西晉時期,長沙為長沙郡郡治,屬古荊州。西晉後期和南北朝時期,長沙為長沙郡郡治,湘州州治。隋前期撤郡,長沙為潭州總管府;後期改州為郡,長沙又為長沙郡郡治。唐朝時設潭州治所,曾屬江南道,江南西道。唐朝五代時期的長沙窯,曾興盛一時,成為釉下彩的發源地。五代十國時期長沙為楚國國都,這也是唯一以長沙為都城建立的國家。隋朝初期,長沙郡被廢黜,隋大業年間(公元605~618年)及唐朝的天寶、至德年間(公元742~758年)曾改潭州為長沙郡,治所在臨湘(今湖南長沙)。宋朝時期,長沙為潭州治所。北宋設嶽麓書院,將長沙的文化和教育推向鼎盛時期。元朝於至元十一年(南宋鹹淳十年,丁丑,公元1274年)時改為潭州路,湖廣行省治所。元至元十八年(辛巳,公元1281年)仍為潭州路,湖南道宣慰司治所,隸屬湖廣行省;文宗天曆二年因“天子臨幸”而改名天臨路,元末改潭州府治所。明初改為長沙府治所,隸屬湖廣布政使司。清朝康熙三年建“湖南省”,長沙同為長沙府府治和湖南省治。明清時長沙有四大米市和四大茶市之稱,為中國最重要的米市之一。在太平天國軍攻打長沙的清朝末年,曾國藩成為“湖南第一人”,長沙府湧現出在中國歷史上重要的人物,如曾國荃、左宗棠、胡林翼等消滅太平天國,發動洋務運動,收復新疆等,對晚清的中國造成深遠的影響。清朝末年到民國初期,長沙成為重要的政治和革命活動地。戊戌變法的陳寶箴、譚嗣同,在長沙興辦時務學堂。之後自立軍起義、華興會、公祭陳天華和姚宏業、瀏萍醴起義、搶米風潮,都是很有影響力的活動。黃興在清朝末年進行了一系列的反清活動,為中華民國的建立作出了重大貢獻。民國二十二年長沙縣、市分治,設“長沙市”,為湖南直轄市,長沙一直作為湖南省會至今。長沙在民國時期是中國政治的革命中心之一。清宣統三年(辛亥,公元1911年)10月22日,焦達峰、陳作新為首的起義新軍光復長沙。民國四年(乙卯,公元1915年),曾就讀於時務學堂的蔡鍔發動了護國運動。民國八年(己未,公元1919年),長沙派送大批五四青年赴法勤工儉學,長沙也是共產主義小組的成立地之一。毛澤東、何叔衡、任弼時、蔡和森、向警予等一批中共早期領導人都在長沙讀書或者從事政治活動。民國十六年(丁卯,公元1927年)毛澤東發動秋收起義,並試圖攻打長沙;失敗後他轉向了“農村包圍城市”的現實方針。民國二十六年(丁丑,公元1937年)曾是長沙發展的鼎盛時期,經濟物業繁榮,初期成為抗戰的大後方。民國二十七年(戊寅,公元1938年)11月12日晚蔣中正密令燃放的“文夕大火”,成為長沙城歷史上最為悲慘的事件,城內各種歷史文化遺蹟幾乎損失殆盡。民國二十八~三十三年(公元1939~1944年),長沙為抗日戰爭的主戰場,中、日雙方以長沙為中心進行了四次大規模的戰役,中方取得前三次戰役的勝利。1949年8月5日,長沙正式建立共產黨政權,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後長沙開始重建與發展。長沙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主要創始人之一的毛澤東早期讀書和從事革命活動的地方,被認為是革命紀念地。改革開放初期的二十世紀八十年代,長沙經濟開始和沿海城市的差距逐步加大;二十世紀九十年代後期,長沙開始進入快速發展時期,成為中西部重要的城市之一。
京 兆:亦稱京兆郡、京兆尹,實際上“京兆”不是一個郡,而是中央政府所在的地域行政大區稱謂,“尹”為其太守。西漢太初元年(丁丑,公元前104年)改右內史置京兆尹,為三輔之一,治所在長安(今陝西西安)。三國曹魏文帝黃初元年(庚子,公元220年)改京兆尹為京兆郡,治所在長安(今陝西西安),其時轄地在今陝西秦嶺以北、西安市以東、渭河以南至華縣一帶。曹魏黃初二年(辛丑,公元221年)封皇子禮為秦公,以京兆郡為秦國,曹魏黃初三年又改名為京兆國。魏明帝青龍三年(乙卯,公元235年)封皇子洵為秦王,改京兆國為秦國。齊王(曹芳)正始五年(甲子,公元244年)改為京兆郡,今西安,下屬五縣,除周至、戶縣外,均在轄區內。西晉時仍置京兆郡於長安,轄區較三國魏時縮小。十六國至南北朝時期前趙、前秦和後秦、西魏、北周相繼建都長安(後秦稱常安),均在此設定京兆郡(或尹)。隋、唐兩朝均都長安,另建新城。隋朝時期稱大興城。唐高宗永徽四年(癸丑,公元653年)改名長安城,在長安城周圍的京畿地區,以雍州為京兆府,置京兆尹。以上稱京兆者,均指京師及其附近地區。隋、唐兩朝均設京兆尹(郡、府)或雍州,作為郡級建制以統長安、大興(唐改為萬年)等二十餘縣。唐朝以後,長安城不復為都,發展受到一定影響,但仍不失為一個重要的地方性都會。金、元兩朝在陝西置京兆府(路),此“京兆”與建都之地無關,其時轄地在今陝西秦嶺以北、西安市以東、渭河以南、華陰以西一帶地區。北洋政府改順天府為京兆地方,府尹為京兆尹,符合金朝以前“京兆”之意。民國政府成立時廢黜“京兆”之稱。

堂號

長沙堂:以望立堂,亦稱揚越堂。
京兆堂:以望立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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