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賚縣國土資源局

鎮賚縣國土資源局貫徹執行國家土地資源、礦產資源等自然資源管理的法律法規,研究擬定管理、保護與合理利用土地資源、礦產資源的地方性政策;制定土地資源、礦產資源管理的技術標準、規程、規範和辦法並組織實施;依照規定負責有關行政複議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鎮賚縣國土資源局
  • 地點:鎮賚縣
  • 屬性:非營利
  • 性質:事業單位
部門職能,內設機構,領導班子,

部門職能

(一)
(二)組織編制和實施全縣國土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其他專項規劃、以及年度用地計畫;組織礦產資源的調查評價,編制礦產資源保護與合理利用規劃、地質勘查規劃、地質災害防治和地址遺蹟保護規劃。
(三)監督檢查全縣國土資源行政執法和土地、礦產資源規劃的執行情況,依法保護土地、礦產資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權益,承辦並組織調查處理重大權屬糾紛,查處重大違法案件。
(四)擬定全縣實施耕地特殊保護鼓勵耕地開發政策,實施農地用途管制,組織基本農田保護,指導未利用土地開發、整理、復墾和開發耕地的監督工作,確保耕地面積只能增加、不能減少。
(五)制定全縣地籍管理辦法,組織土地資源調查、地籍調查、土地統計和動態監測;指導土地確權、城鄉地籍、土地定級和登記等工作。
(六)研究擬定並按規定組織實施土地收購儲備和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交易(招標、拍賣)、作價出資管理辦法;執行國家國有土地劃撥使用目錄指南和鄉(鎮)村用地管理辦法,指導農村集體非農土地使用的流轉管理。
(七)指導基準地價、標定地價評測、審定評估機構從事土地評估的資格,確定土地使用權價格;承擔報省、市審批的各類用地的審查、報批工作。
(八)依法管理礦產資源探礦權、採礦權的審批登記發證和轉讓審批登記;依法審查報批對外合作區塊;承擔礦產資源儲量管理工作;負責地質資料匯交管理;依法實施地質勘查行業管理,審查確定地質勘查單位的資格,管理地勘成果;按規定管理礦產資源補償費的徵收和使用;審查申報評估機構從事探礦權、採礦權評估的資格,確認探礦權、採礦權評估結果。
(九)組織檢測,防治地質災害和保護地址遺。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加掛法規監察科和財務審計科牌子)
協調處理機關日常政務、事務;負責全局性重要會議的組織和公文管理、重要檔案的起草和審核以及政務信息、外事、機要、保密、檔案、文印等工作;負責全局的幹部人事、勞動工資、職稱評審、機構編制等工作。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縣有關財務會計制度;對機關及直屬事業單位財務和固定資產實行統管;對鄉(鎮)場土地管理所的財務和國有資產進行審計、監督、檢查;承擔國家、省、市、縣撥給資金的財務管理、監督、審計工作;對全局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進行監督管理;對礦產資源補償費徵收和使用進行監督。
組織起草有關土地、礦產資源管理的地方規章;組織有關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負責有關行政複議以及應訴事宜;調研和起草全縣綜合性土地、礦產資源管理的有關政策;組織對全縣執行和遵守國家土地、礦產資源法律法規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擬定土地執法檢查和土地違法案件查處的有關辦法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對土地規劃、農地轉用、土地徵用、土地資產處置、土地使用權交易行為的監督檢查;依法組織處理重大土地違法案件;代表縣政府負責土地違法案件的複議和行政訴訟工作。
(二)地籍管理科
擬定全縣地籍管理辦法以及土地調查、動態監測、地籍調查和統計的技術規範、標準,組織土地資源現狀調查、動態監測、地籍權屬調查、變更調查及統計;擬定並實施全縣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和權屬糾紛調處規則和權屬管理辦法,調處土地權屬糾紛。
(三)規劃利用和耕地保護科(加掛土地利用和礦產資源管理科牌子)
組織研究全縣國土綜合開發整治的政策措施、編制全縣及區域性的國土規劃、地質環境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礦產資源保護與合理利用規劃、地質環境規劃;擬定全縣土地供應政策;指導和審核全縣基本農田保護規劃,土地復耕規劃、土地整理規劃、未利用土地開發規劃等專項規劃和鄉(鎮)場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參與城市總體規劃的審核工作;擬定並執行特殊保護和鼓勵耕地開發政策、農地保護和農地整治政策、農地轉用管理辦法;擬定未利用土地開發、土地整理、土地復墾和開發耕地的規定;指導農地用途管制,組織基本農田保護。

領導班子

局長白國力 歷任:鎮賚縣實驗國小教師,哈吐氣鄉武裝部幹事,鎮賚縣人武部正科幹事,鎮賚縣委組織部科員,鎮賚縣委組織員、縣委組織科科長,鎮賚縣委組織部副部長,鎮賚縣委組織部副部長、組織員辦公室主任,鎮賚縣國土資源局局黨組書記、局長 領導分工:主持全局的全面工作,具體分管辦公室、財務審計科、土地利用科、評估所,代管規劃科
  
副局長高巍 歷任:白城市國土資源監察支隊副隊長,白城市國土資源監察支隊支隊長,鎮賚縣國土資源局副局長 領導分工:協助局長分管全局基礎業務工作,具體分管國土資源局執法監察大隊、土地管理工作站(信息中心、檔案室)
  
副局長張方媛 歷任:鎮賚縣團縣委、春運史、辦公室主任,鎮賚縣國土資源局紀檢組長,鎮賚縣國土資源局副局長 領導分工:協助局長分管全局基礎業務工作,具體分管地籍科、農村基層國土資源所、大地勘測中心
  
副局長王長彬 歷任:白城市國土資源局城區分局科員,白城市礦產資源稽查征費處副主任,鎮賚縣國土資源局副局長 領導分工:協助局長分管全局基礎業務工作,具體分管法規監察科(信訪室),土地儲備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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