錯誤歸因訓練

錯誤歸因訓練

錯誤歸因訓練的理論基礎是沙赫特和辛格的情緒二因素論。他們認為,個體在生理喚醒和認知過程相互作用下經歷著特定的情緒體驗,生理喚醒處於積極狀態時能夠增強愉快的情感,生理喚醒處於消極狀態時能夠增強憤怒的情感。這一構想套用於臨床工作,通過干預不同生理喚醒狀態下的認知解釋,引起期望的歸因,從而改變患者的消極情緒,達到治療的目的。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錯誤歸因訓練
  • 外文名:Error attribution training
歸因,歸因的理論,歸因訓練,

歸因

歸因是指人們對他人或自己的所作所為進行分析,指出其性質或推論其原因的過程,也就是把他人的行為或自己的行為的原因加以解釋和推測。如“他為什麼要這樣做”“自己為什麼要這么做”等等,了解原因之後才能更準確地對人認知,從而對人們的環境和行為實行控制。  歸因理論興起於20世紀50年代末期,由海德(1958)從關於社會知覺的人際關係認知理論發展而來。海德認為,我們都相信一個人的行為必有原因,其原因或決定於外界環境,或決定於主觀條件。歸因包括的內容十分豐富,可以說,凡是認知的對象都是歸因的領域,有責任歸因、動機歸因、成敗歸因、自我歸因、錯誤歸因等。  歸因已經成為社會心理學領域重要的研究課題。

歸因的理論

(一)海德的恆常原則  歸因理論最先是由美國心理學家海德提出的。海德認為,人們都有一種理解、預測和控制周圍環境的需要。為了滿足這種需要,人們就根據各種線索對已發生的行為和事件進行原因解釋,人們只有了解了事件和行為變化的原因,才能理解這個世界,預測世界的變化,從而達到控制世界的目的。在現實生活中,人如果缺乏對世界的理解、預測和控制感,就會感到無所適從。所以,人生活在這個世界上,幾乎都在有意無意地進行著歸因活動。可以說,歸因是我們對環境知覺的一部分,只要對環境進行認識,歸因就會發生。  海德認為行為中的因素關係有四種:一種是外在因果關係,即判斷個人行為的根本原因來自外界力量,表現為社會條件、社會輿論等行為控制的手段、方式、程度等。另一種是內在因果關係,即判斷個人行為的根本原因是個人本身的特點,表現為行為者的興趣、態度、性格、動機、處境、能力、努力程度等。如果把行為的原因歸於外在因果關係,則稱為情境歸因;如果把行為的原因歸於內在因果關係,則稱為個人傾向歸因。  上述兩種因果關係有穩定和不穩定的兩種類型。穩定的外在因果關係有法律規定、義務與權利的觀點、工作特點、工作難度等職業規定對行為的影響;不穩定的外在因果關係,包括偶然機遇、機會、運氣等;穩定的內在因果關係包括品質、能力、動機、個人價值系統等人格特點對行為的影響;不穩定的內在因果關係則有努力程度、情緒、心境等因素對行為的影響。  海德認為,在推論和判斷某種行為性質時,人們總是從穩定的和不穩定的各種因素中找出某個特殊原因和特殊結果之間的關係,然後得出結論。如果某個特殊原因總是同某種特殊結果相隨而生,基本不變,則意味著有因果關係。比如,甲、乙、丙三個球隊比賽,如果甲隊總是輸給乙隊,又總是贏丙隊,則甲隊的球技是中等水平的,乙隊的球技是上等水平的,丙隊是下等水平的球隊。這就是說,一定水平的球技總是同一定的比賽結果相聯繫的,甲隊的球技始終得不到勝乙隊的結果,其間有著不變的、恆常的因果關係,海德把行為表現中的這種因素關係叫做恆常原則。他認為,在日常生活中,人們都自然地遵循這種恆常原則,來推論和判斷某種行為後果的性質。海德的恆常原則,實際上是指在行為結果中反覆起作用的那些因素是該結果的原因,反覆出現、反覆起作用的因素與行為結果有因果關係。在他看來,在四種形式的因果關係中,穩定的、內在的因果關係是恆常的,能代表行為者屬性與行為後果之間的因果關係。  (二)瓊斯和戴維斯的相應推斷理論  瓊斯和戴維斯的相應推斷理論擴充和發展了海德的歸因理論。所謂“相應推斷”是指外顯的行為是由行動者內在的人格特質直接引起的,或者說,一個人的行為與其人格特質是一致的。例如,當我們看到某個人喜歡同別人吵架時,如果我們認為這個人生性就具有攻擊性,那么,我們所採取的就是一種相應推斷的步驟。由此可見,當同樣的形容詞(如攻擊性)可以同時用來修飾行為和個性時,這種推斷就是相應的了。  一個人之所以採取某種行為是為了達到某種目的,如果我們能夠知道其行為的真正目的,那么,對於其個性的推斷就會更有把握。在評定行動者的企圖時,我們需要充分利用有關行動者的知識和能力等方面的信息。一個行為往往可以產生多種效果,而這些效果是否都是行動者的意圖,我們需要逐項加以研究,如果某些行為後果並不直接與行動者的最初意圖有關,那么,這些行為後果就不能用來推斷行動者的個性和人格特質。  對於行動者的意圖了解之後,下一個步驟就是對其個性本質的推斷。他們認為,在從行動者意圖到行動者個性本質的推斷過程中,應考慮三個基本因素:  第一,社會讚許性 所謂“社會讚許”,指某一行為是社會一般人所希望、期待、接受的。大多數人越喜歡的行為,其社會讚許性也越高。人們一般都有這樣的信念,每個人的行為都想迎合社會的需要,因此,那些合乎社會規範或社會期望的行為很難反映一個人的內在特質。例如,碰到熟人問好就是一個社會讚許性高的行為,如果根據這個行為來推斷一個人彬彬有禮、很有教養是遠遠不夠的。相反,人們往往把超出社會期望或社會規範的行為歸因於行為者的個性本質,或者說,行為的社會讚許性越小,本質歸因的可能性就越大,相應推斷的可靠性就越高。  第二,非共同性效應 共同性既不能解釋一個人為什麼做出不同的行為選擇,也不能解釋兩個人為什麼做出相同的行為選擇,非共同性(或稱獨特性)才是推斷個性本質的重要因素。也就是說,非共同性因素越少,相應推斷的可靠性越高。  第三,選擇自由性 如果我們知道某人的行為是自由選擇的,那么,其行為與其態度是一致的;否則就難於做出相應推斷。  (三)凱利的三度理論(因果歸因模型)  凱利的三度理論是繼相應推斷理論之後,對海德歸因理論的又一次擴充和發展。  凱利認為,人們在歸因的過程中總是涉及三個方面的因素:  (1)客觀刺激物(存在);  (2)行動者(人);  (3)所處關係或情境。這三個方面構成一個協變的立體框架,所以稱為三度理論。三度理論遵循的總原則是協變性原則。對上述三個因素的任何一個因素的歸因都取決於行為的下列三個變數:  A.區辨性:針對客觀刺激物,即行動者是否不對同類其他刺激做出相同的反應。  B.一貫性:針對情境,即行動者是否在任何情境和任何時候對同一刺激做相同的反應。  C.一致性:針對人,即其他人對同一刺激是否也做出與行為者相同的方式反應。  例如,當我們看到某人在看電影時發笑,在進行歸因時,我們需要了解:這個人是看這個電影時才發笑,還是看所有電影時都發笑,這是區辨性信息;這個人是在看電影時才發笑,還是在別的場合也愛笑,這是一貫性信息;是在場看電影的所有人都發笑,還是只有這個人發笑,這是一致性信息。  凱利理論認為:在區辨性和一致性低,而一貫性高的情況下,人們更可能把一個人的行為歸因於內在原因;在區辨性、一致性和一貫性都高的情況下,人們更可能把一個人的行為歸因於外在原因。而在一致性高,區辨性低,一貫性低的情況下,我們往往把行為的原因歸於環境或情景因素。  (四)韋納的成敗歸因理論  韋納認為,對於成功與失敗的歸因應包括兩個維度。第一,觀察者必須決定成敗是由於內在的因素還是外在的因素;第二,觀察者還必須決定成敗是經常發生的還是偶然發生的。通過這兩個維度才能做出總結性的歸因。這兩個維度是相互關聯的。韋納認為,穩定的內在因素是指個人的能力,穩定的外在因素是指任務的難度,不穩定的內在因素是指個人的努力,不穩定的外在因素是指個人的運氣。  韋納等人的研究表明,當一個人的成敗與自己不一致,且與別人的成敗也有所不同時,一般的歸因大都是不穩定的內在因素即機遇;當一個人的成敗與自己相一致,且與別人的成敗一樣時,任務的難度往往是歸因所在;當一個人成敗與自己相類似,但與別人的成敗不同時,穩定的內在因素即能力便成為歸因所在。  例如,以一個學生考試成績的好壞來說明。如果某學生以前考試都得高分,這次考試又得高分,但其他學生這次都沒考好,那么,我們大都會認為這個學生一定很聰明、能力很強;如果其他學生也都考得很好,那么,我們會認為一定是考試題目簡單。反之,如果這個學生以前考試總考得不好,這次考試卻得高分,而其他學生都沒考好,那么,我們會認為這個學生得高分一定是運氣好,僥倖而來。如果這個學生以前考試不行,這次也沒考好,而別人也一樣沒考好,那么,我們會認為一定是題目太難。如果這個學生以前考試都考得很好,這次卻沒考好,而其他人都考得不錯,這時,我們會認為是他努力不夠。  韋納於1979年又提出了另一個重要的維度,即控制。他認為,努力、注意、他人幫助等因素是受個人意志控制的,是可控因素;而能力、運氣、心境等因素是不受人的意志控制的,是不可控因素。  此外,韋納還特彆強調個人所處的文化背景以及不同社會觀念、個人技巧、人際關係等因素在成敗歸因上所占的特殊地位。  (五)控制源理論  控制源理論是由羅特對心理控制源進行研究並發展起來的歸因理論。所謂控制源就是一種把人們看成是自己命運的主人,或者看成是由其他人控制的一種一般傾向。  心理控制源被認為是有關個人性格或行為與事件結局之間關係的泛化性期待。羅特的理論觀點與前面所講的種種歸因理論很不相同。其他歸因理論詳細說明了進行歸因的條件,以及進行因果推論的方法。這些方法都被認為是大多數人們所採用的。相反,控制源理論認為知覺者之間存在著一些穩定的個別差異,這些個別差異影響了因果推論。因此,控制源理論既是一個歸因理論,也是一個個性理論。  羅特認為,對於行為的積極的和消極的強化來源,人們所抱的期望是不同的,某些人把他們自己看成是有能力控制強化的事件是否產生的人,這些人被稱為“內控者”;還有一些人認為強化的事件不是由自己控制的,而是由運氣、機遇,以及其他人等等這些外在因素所控制的,這些人被稱為“外控者”。在日常生活中確實有些人屬於內控-外控這個維度的兩個極端。例如,有些人自己以為,只要發揮能動作用就能達到自己的目的,就無視客觀事物的發展規律,而有些人則抱著宿命論的觀點,自己的一切由命運安排,上帝主宰。  雖然,羅特並不主張一個人的控制源在所有情景下都同等強烈地發揮作用,但是,他把它看成是人們以一種特定的方式看待客觀世界的普遍的、相對穩定的傾向性。  對控制源概念,人們已進行了大量的研究。研究表明,控制源既影響了人們對發生在他們周圍的事件是如何知覺的,又影響了人們對其他人的經驗如何作出解釋。舉例來說,在一次研究中,讓被試完成智力任務,有的是在“注意力分散”條件下進行,有的是在“注意力不分散”條件下進行,並且主試使得被試在完成智力任務上失敗了。在“注意力分散”條件下,外控者和內控者都把失敗歸因於“注意力分散”。然而,在“注意力不分散”條件下,也就是說,不存在著明顯的、既成的因素可用於歸因,“內控者”因成績差而譴責自己,而“外控者”更傾向於譴責外在的因素。所以,當環境條件沒有提供非常明顯的解釋時,控制源就成為解釋人們成功、失敗以及其他體驗的方式。在另一個研究中,讓大學生被試閱讀有關一則汽車交通事故的記錄,然後要求他們就交通事故的責任進行歸因。一般說來,與“外控者”相比,“內控者”更多地把責任歸因於駕駛員本人。這些結果表明,控制源是一種把人們看成是自己命運的主人,或者看成是由其他人控制的一種一般傾向。  研究指出,控制源影響了對經驗的知覺,如政治信仰、成就行為、對疾病和住院的反應、學習以及侵犯行為等。社會心理學家認為,內控性、外控性是因果歸因的一個基本維度。

歸因訓練

歸因訓練是指通過一定的訓練程式,使個體掌握某種歸因技能,形成比較積極的歸因風格的訓練方法。歸因訓練的基本思想是,個體在對自己行為的因果知覺中,存在各種歸因偏差,通過歸因訓練,個體可以獲得各種形式的歸因反饋信息,從而消除歸因偏差,形成積極的情感和期望,是增強成就動機、矯正自卑心理、增進身心健康的重要途徑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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