銘石書

銘石書指刻在碣石上的書體,為表示莊重,一般情況下用正體恭書之。自唐武則天以後,才見有行書、草書入碑。

對銘石書,歷來有不同的解釋。銘石書這個名稱最早見於羊欣的《采古來能書人名》一書中,其曰:“鐘有三體,一曰銘石之書,最妙者也。”劉有定注元代鄭杓《古學篇》說:“初,行草之書,自魏晉以來,惟用簡扎,至銘刻必正書之。故鐘繇正書謂之‘銘石’”。清朝顧藹吉則在其《隸辯》中認為:“鐘繇《泰山銘》、《受禪表》皆銘石書也,羲之謂之八分,今見拓本,亦是八分,而謂銘石為‘正書’乎?”說銘石書應是八分書。還有人根據鐘繇當時所處的時代,凡須莊重為之者,皆用規整的漢隸,因而“銘石書”應是隸書。 是楷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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