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會計核算原則

銀行會計核算原則是銀行會計核算原則是會計工作實踐的結晶,是實現銀行職能、提高會計工作質量和工作效率的保證,也是銀行組織會計核算必須遵循的工作準則。根據全國銀行會計工作的任務、要求和統一會計基本制度的規定,必須堅待的會計核算原則和基本要求。

歸納起來,主要有以下幾項: 錢賬分管、相互制約; 有賬有據,賬折見面; 當時記賬,換人覆核; 當日結賬,總分核對; 內外賬務,按時對賬;轉賬業務,先付後收; 他行票據,收妥入賬; 現金收入,先收後記; 現金付出,先記後付; 聯行印押,兩人分管,利息收費,計算準確; 財務收支,核實列賬; 重要單證,賬實相符; 會計檔案,嚴密保管; 人員變動,交接清楚。所以要堅持上述核算原則和要求,主要是由於銀行會計核算面向國民經濟各部門、各單位和個人的資金往來,每天辦理的業務數量大、種類多、時間緊。從處理憑證、記載各項賬簿、辦理資金收付,直到最後扎平賬務,編制會計報表的全部會計核算過程,只有建立嚴密的核算程式和核對方法,才能使會計核算工作能做到相互監督,相互制約; 會計賬務能有合法依據; 及時記賬,職責分明;資金收付確保全全,保證各項賬務的真實、準確、完整、及時,使賬賬、賬款、賬據、賬實、賬表和內外賬簿全部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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